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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我不想上班了,以后你养我吧..
    025:我不想上班了,以后你养我吧【求一切,第六章】

    回家路上。

    沈月不住的打量着林歌。

    就在昨天晚上。

    林歌在她心中,还是那个小时候,和她一起玩泥巴,冒鼻泡泡的小屁孩。

    虽然已经长大了,在沈月心中,依旧是个不懂事的弟弟。

    虽然长得挺帅的,但那青涩的模样,用乳臭未干四个字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

    那时的林歌,在她心中溅不起一丁点涟漪。

    那一句‘你当我妈儿媳妇,我可以考虑叫你一声姐’也被她当成小屁孩的玩笑之语。

    可现在······

    “这臭小子那两句话,到底是开玩笑,还是说真的?”

    沈月小脸微醺的偷瞄着开车的林歌。

    后世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男人什么时候最帅。

    当然是单手开法拉利的时候。

    林歌前世开了几十年的车。

    车技已经达到炉火纯青,返璞归真的地步。

    没有任何华丽的动作,尽管只有左手控制方向盘,却给了沈月一种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以前怎么没发现。”

    “这小子认真的模样还挺帅的。”

    在沈月眼中。

    那青涩的脸庞不再青涩了,有一股成熟的气质,散发着别样的魅力,吸引着她。

    举手投足之间,都十分稳重。

    “我这是怎么了?明明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为什么看他会有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沈月捂着发烫的俏脸,慌得一批。

    难不成自己还是个隐藏的弟控?

    思索了一会,沈月得出一个结论。

    她微微叹了一口气。

    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白马王子,自己也不例外,而她又是一个有掌控欲的人,所以从小就把林歌当场未来的幻想对象来培养。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发现是自己太过于想当然了。

    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让对方变成自己所希望的模样,太过于自私。

    从那时起,她就把林歌当成了亲弟弟一样对待。

    如今,回过头来,她却发现不知不觉间,林歌已经成长为她心中的完美对象。

    所以才会出现那种矛盾的心理。

    弄清楚自己对林歌的感情。

    沈月笑了。

    “既然小的时候,就把林歌当成对象来培养,那我还纠结什么,这现成的白菜已经长得水灵灵了,不拱,还等着别的母猪来拱吗?”

    好家伙,她这想法也太彪悍了。

    林歌居然成了水灵灵的白菜,而她成了拱白菜的猪。

    不愧是新时代的少女,这思想前卫的不行。

    “林歌,你一个学生,手上又没钱,平时还要上课,是怎么挣到这么多钱的?”

    心意确定,沈月越看林歌,感觉这臭小子越帅。

    就如同星空中最璀璨的那一颗,随时都会将她吸引进去。

    她不敢看了,赶紧找个话题,转移注意力。

    当然,她也确实对林歌的高富帅之路很好奇。

    </div>想知道他一个普通高中生,是如何空手之下,挣到这么多钱。

    林歌自有自己的一套说法:“倒卖古董挣了几十万吧,然后拿这几十万去银行贷款,碰巧江北游乐园老板要转让,我就从他手上盘下来了。”

    “之后,又拿着江北游乐园,去银行做抵押,拿着这笔资金,从江北市首富,苏长生手中,买下了江北大饭店,大概就是这样吧。”

    虽然这套说辞是乱编的。

    但如果手上真有几十万资金,在这个满是商机的年代,还真有可能操作成功。

    很多后世的百亿千亿商人,就是凭借着空手套白狼的手段,成长为巨鳄。

    沈月刚从象牙塔毕业,还听不懂这些经商方面的事。

    但这不影响沈月崇拜林歌。

    如果换做她手上有几十万,那就偷着乐了,肯定会第一时间存进银行里,然后等着收利息。

    像林歌那样,用几十万贷款,投资这,投资那的,她肯定是不敢的。

    所以,这就是平常人和大佬的区别吧。

    只有真正有胆识的人,才敢在刀尖上跳舞,勇攀巅峰。

    “不愧是是我沈月从小看好的男人,也不枉我从小细心的培养他。”

    沈月耸了耸小鼻子,心里还有点得意。

    如果林歌此时知道她的想法。

    绝对会嗤之以鼻。

    我是靠你培养的吗?

    那是自学成才好吧?

    ······

    回到家。

    开门的于兰见只有林歌和沈月两人回来。

    而那个叫毛圣杰的小青年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让她微微一愣。

    不过下一秒,任兰便笑了:“走了更好,这样我家臭小子和月月不就更有机会了吗?”

    任兰打开门,让开身子:“快进来,赶紧换身衣服,洗个澡。”

    “你们两个孩子也真是的,出门的时候,也不带把伞,刚才肯定淋雨了吧?”

    说到这,任兰还瞪了林歌一眼:“知道什么叫暖男吗?出门就要给女士带一把伞,这么简单的一件事都不知道,你淋坏了不要紧,要是把月月淋坏了,非让你跪搓衣板不可。”

    沈月脱下小白鞋,白皙的小脚丫换上干净的拖鞋。

    这妞不仅思想前卫,连穿着也前卫的很。

    上身一字肩短袖,下身的牛仔短裙将姣好的身姿包裹在内。

    小脚丫则是穿着小船袜,和小白鞋。

    尽显阳光少女气质。

    看着婶婶心疼的模样,沈月捂嘴直笑:“婶婶,你放心吧,我们没淋雨,弟弟一路上也挺照顾我的,玩的不知道多开心` ¨。”

    任兰愣了一下,有些不相信:“没淋雨?不可能吧?我记得你们出门的时候,就开始下雨了,林歌骑得摩托车出门,你们又没带伞,怎么避雨?”

    说到这一点,沈月还有点小得意。

    路上林歌和她说了,他买新车这件事,只有自己知道,连婶婶叔叔都没说。

    另外,她也是第一个坐这辆车的女孩子。

    “婶婶,你还不知道吧?林歌前两天刚买了一辆新轿车,我们是坐林歌出去玩的,自然淋不着雨。”

    沈月瞄了林歌一眼,见他没有阻止的意思,这才笑着和任兰说出了真像。

    “什么,林歌买新轿车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任兰果然不知道,听到这件事,大吃一惊。

    她只记得,林歌和她说过,他的游乐园现在一天收入五万左右。

    “林歌,你这车多少钱买的?”

    想到这,任兰赶紧向林歌问道。

    林歌耸了耸肩:“也就46万吧。”

    “46万?”

    “嘶!”

    听到说这个数字,任兰倒吸一口凉气,震惊不已。

    如果她没记错,林歌游乐园刚开业不到两个星期不到,按照一天挣五万来计算。

    最多也才挣了50万吧!

    这才挣了50万,就花46万去买一辆车,这臭小子疯了吧?

    一眨眼间,林歌就在任兰眼中成了败家子的代名词。

    “臭小子,你爸妈都要下岗了,慌得不行,每天都在想发设法省钱给你娶媳妇,你倒好,刚挣了点钱,就飘起来了,居然花这么多钱去买一辆车。”

    “我看你是皮痒痒了是吧?”

    林歌刚坐沙发,准备喝一口水,气不打一处来的任兰,就疾步走来,一手叉腰,一手准备捏林歌耳朵。

    “妈,你这就格局小了,我现在好歹也是个大老板,天天骑辆摩托车还不惹人笑话,是时候买辆车了。”

    林歌无奈,灵巧夺过老妈的伸过来的手。

    他一早就知道老妈会是这个反应。

    毕竟她是从穷日子中过来的人,理解不了车对于一家企业,一个老板的重要意义。

    而且,这辆车还不是他买的,是签到来的。

    </div>虽然沈月很乐意看到林歌吃瘪的表情。

    毕竟这家伙一直不改口叫她姐姐。

    但看林歌无奈的表情,她一时又心软了,赶紧拉住任兰,解释道:“婶婶,林歌现在的生意做的很大,的确需要一辆车,不然出去谈生意,别人都会笑话他。”

    “另外,林歌的产业不止只有游乐园,他最近又买下了江北大酒店,这点钱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任兰身子定住,手臂也放了下来。

    “江北大饭店?”

    她的嗓音顿时提高了八个调调。

    “就是那个高五十多米,有几百个房间,住一晚几百块,吃一餐上千块的那个酒店?”

    任兰有些不相信的再次问了一遍。

    尽管她知道儿子有一家游乐园。

    尽管她知道儿子的那家游乐园日进斗金。

    一天就有5万进账,是普通人几十年的工资。

    但她依然不敢相信,自己儿子居然是江北大饭店的老板。

    毕竟江北大饭店在江北市人民眼中的形象太高大了。

    开业那天,人山人海,人声鼎沸,连任兰都去过。

    还感慨第一次见如此金碧辉煌的建筑。

    她亲眼看到江北市很多有名的商人,官员进去吃饭。

    林野还砸吧着嘴,憧憬着有朝一日,能进去奢侈一把。

    结果就被任兰拉着耳朵,一顿训斥。

    “家里穷的都揭不开锅了,还想着吃高档酒店,我看你是飘了。”

    “想去这么高档的饭店吃饭,要么等下辈子,要么等你儿子赚钱了,请你吃吧。”

    不过。

    任兰没等到儿子挣钱,却等来了这家酒店是儿子开的震撼消息。

    “是。”

    见婶婶不激动了,沈月挨着林歌坐下。

    一是怕婶婶再冲动,好拦住,二是想和弟弟坐一块。

    第二点,她是不会说出来的。

    “咕嘟~”

    得到再三确认,任兰咽了一口口水。

    “儿子,那家饭店值多少钱,能跟我说一下吗?”

    其实,那家饭店的造价就花费了600万。

    但那已经是一年前了。

    现在这家酒店月营业额超过百万,月利润超过20万。

    别担心没人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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