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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学生老板,还前世情【第三章,求礼物】
    九点钟。

    游戏厅外,终于跑来一个小混混。

    “强哥,虎哥让你带上兄弟们,去金凤歌舞厅外面集合,记得让大家带上刀棍。”

    收到消息。

    王强扔下街机,立即站起身来。

    “所有人带好刀棍,待会机灵点,没有我的话,谁都不准先动手。”

    “是!”

    那二十几个混混立刻应声。

    包括刘威。

    不过,王强即将走出游戏厅时,忽然停下,皱眉对跟着的刘威道:“今天的活,你不用干了,自己回去反思两天。”

    说完,王强也不管刘威的想法,直接带着人走了。

    刘威:“······”

    出一次活,不管有没有打架,只要去了,就能分到20块。

    王强不让他去,那就代表,他领不到钱了。

    “妈的狗王强,迟早有一天,劳资干死你!”

    “就会针对劳资!连一个小小的游乐场都不敢弄,当你马的老大啊!”

    刘威眼里满是怨毒看着王强的背影。

    “威哥,现在我们怎么办?”

    跟着他的几个小混混无奈问道。

    “怎么办?回你家,找你妈吃乃去。”

    刘威爆了一句粗,愤愤而去。

    ······

    “虎哥,人都到齐了。”

    金凤歌舞厅外,刚才打狗一样,打了刘威一巴掌的强哥,此时对一个男子恭敬说道。

    “嗯,叫你的人先去那边站着吧,你就跟在我后面。”

    虎哥淡淡说道。

    虎哥,全名高振虎。

    十多年前就在江北市混了。

    经过十年的打拼,他已经成为了南城区,东城区的龙头。

    别看他样貌平平无奇,年仅30。

    但如果他脱下西装,你就会发现,高振虎全身上下,一身腱子肉,20多处刀伤。

    这些都是他在混迹江北市时,留下的光辉战绩。

    所以,整个东城区,南城区,就没有不服他的。

    “你们老板来了没有?”

    高振虎对站在金凤歌舞厅外的,副经理淡淡道。

    副经理凌香表情有些尴尬:“我们老板还在上课,如果高先生想找我们老板,还是晚点再来。”

    高振虎皱着眉头:“凌香经理,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你说你们老板还在上课,那他岂不是个学生?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此刻的凌香,十分憋屈。

    高振虎来这里,已经不下十次了。

    原本,金凤歌舞厅的老板,是个姓余的外地老板。

    但强龙干不过地头蛇。

    这个高振虎在南城区,东城区收保护费。

    如果没有后台,就要老老实实交保护费。

    因为欺负余老板是个外地人,所以高振虎要的保护费也格外高。

    余老板气不过,直接就把金凤歌舞厅给转让了。

    转让就转让吧。

    可他偏偏把歌舞厅,转让给了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学生。

    当第一次看到林歌资料的时候,凌香甚至以为自己看错了。

    但白纸黑字,还有林歌稚嫩至极的模样,都告诉凌香,这是个事实。

    余老板走了。

    但凌香却要继续工作,养家糊口。

    在余老板走后,高振虎并没有放弃。

    继续来金凤歌舞厅收保护费。

    而这一次,高振虎直接下达了最后通牒。

    如果还谈不拢。

    就要直接把金凤歌舞厅给砸了。

    凌香也尝试过联系林歌。

    但资料上,只有林歌的名字,年龄,根本没有联系方式。

    这让她一筹莫展。

    “老板,如果你再不来,你的歌舞厅都要被人家砸了。”

    凌香内心欲哭无泪的呐喊道。

    “看凌香经理的样子,前面几次一直都在糊弄我了?”

    “既然这样,凌香经理就别怪高某不客气了!”

    高振虎眯着双眸,招了招手。

    顿时,那一百多号小混混,朝着歌舞厅围拢而去。

    凌香,瑟瑟发抖。

    “不是吧,这才早上,我歌舞厅的生意就这么好了?”

    周日下午,才用上课。

    所以早上闲着没事的林歌,就想着来系统送自己的歌舞厅看一下。

    可没想到,他刚到歌舞厅门口,就看到一出好戏。

    林歌的声音不小。

    高振虎,包括他手下的小混混全都听到了。

    “金凤歌舞厅的老板,终于来了?”

    想到这,众人齐齐转身。

    “还真是个学生?”

    不过,刚转过身,这些人的下巴直接惊到地上。

    因为站在他们面前的,就是个穿着校服的学生。

    “都看着我干嘛?我的样子很奇怪吗?”

    林歌被这些人搞得哭笑不得。

    为了舒适,林歌早上还是穿了校服。

    后世,宽松的衣服,越来越受欢迎。

    校服刚好符合了这一点。

    “远来即是客,既然来了,那就都进来坐坐。”

    林歌朝着混混群走去。

    尽管他是个学生,但那些混混却摄于林歌身上的气势,忍不住分出了一条路,让他走进歌舞厅。

    看到这一幕,高振虎微眯的眼睛,缓缓睁开:“看到这么多人,却丝毫不漏胆怯,不卑不亢,这个学生老板,有点意思。”

    想着,高振虎跟了进去。

    而他的兄弟们,则是一拥而入,站在周围。

    “去给高兄弟,倒一杯酒来。”

    两人坐定,林歌对满眼好奇看着自己的凌香吩咐道。

    高振虎却淡淡道:“不用了,我觉得咱们还是直接步入正题为好。”

    在外面闯荡十年,他不会喝任何陌生人送的东西。

    “收保护费来的?”

    林歌也不强求,他笑着问道。

    96年,古惑仔电影,才上映。

    93年,古惑仔还没出来。

    这一批,算是土生土长的混子了。

    “正是,还没请教小兄弟名讳。”

    高振虎淡淡道。

    “林歌。”

    “我这人也不喜欢拐弯抹角。”

    “这样吧,只要你能在我手上撑过三招,你的任何条件我都答应。”

    林歌忽然语出惊人。

    “哈哈哈!”

    那些小混混先是一愣。

    随后便是哄堂大笑。

    高振虎的威名,只要是土生土长的江北市人,都听说过。

    最巅峰时期,只凭一双铁拳,就打退了对方十多号人。

    面对这样的猛人,整个江北市,没有一个人敢有这么大的口气。

    而现在,一个读高中的小屁孩,却敢这样说。

    他们没笑倒在地上,已经很给面子了。

    高振虎也是一愣,他想到了各种谈判手段,却唯独没要想到,林歌要跟他单挑。

    “好,我答应你。”

    “不过别怪我欺负你,这样吧,你也提出一个条件,只要我输了,绝对兑现承诺。”

    高振虎微笑道。

    能简单的收保护费,他也不想多费周折。

    “既然你这么爽快,那我也不客气。”

    “如果你接不下我三招,就直接自断五指,永远退出江北地下界。”

    林歌淡淡笑道。

    高振虎不认识林歌,林歌却是认识高振虎。

    这也是高振虎到现在,还能坐在这和他说话的原因。

    前世,林歌父母为了供他上学,在南城区摆摊,却被高振虎手下的混混,砸了摊子。

    高振虎这人,虽然混迹地下,却有江湖少有的情义。

    他只收富商的保护费,对穷人,却十分宽厚。

    高振虎当场惩罚了那个小混混,并且警告他,以后不准再找林歌父母的麻烦。

    这件事,于兰和林野后来告诉了林歌。

    林歌一直记在心里。

    但前世两人交集少,林歌想还这份情,也没机会。

    后来,林歌听老同学说,高振虎因为盘子太大,遭到上面的重视,被一锅端了。

    判了无期徒刑。

    如果林歌没重生就罢了。

    既然重生了,那他怎么也要拉高振虎一把,以免他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