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怡,不是说了,让你别过去的吗?”
凌香进了房间。
就看到小倩怡正在床边,好奇的看着林歌。
而她的小手,正被林歌牵在手里。
她连忙把凌香抱起,从林歌手中解救出来。
小倩怡,漂亮的大眼睛里,满是无辜:“妈妈,大哥哥不像是坏人呀,他刚才好像做噩梦了,一直叫倩怡的名字。”
“倩怡刚才在保护他。”
对于小倩怡的话,凌香哭笑不得。
但她也不想破坏女儿的这份善良,只是叮嘱她,千万不可以靠近大哥哥了,免得吵到爸爸,又要来打人了。
倩怡最害怕的,就是那个坏人爸爸。
小姑娘赶紧小手捂住小嘴,连连点头,表示不会再碰大哥哥。
那小精灵的模样,可爱极了。
······
“我睡多久了?”
林歌醒来,发现自己正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房间里有股淡淡的香味,而金凤歌舞厅的经理凌香,正坐在旁边。
“嘘,别说话,我现在送你出去。”
凌香吓了一跳,小手赶紧捂住了林歌的嘴巴。
“什么意思?”
林歌被凌香紧张兮兮的动作,搞得一头雾水。
凌香只能耐心解释道:“我老公回来了,在隔壁房间睡觉,要是让他知道,我把你带回家,那就全完了。”
听到凌香的话,林歌哭笑不得。
他怎么感觉自己像是在做小三一样?
还有,明知道你老公爱吃醋,还要把我带回来,你胆子也太大了吧?
最主要的是,你老公还睡在隔壁,就敢把我放在旁边的房间。
凌香经理,我只能说,你太牛批了。
林歌也不想破坏别人家庭。
他跟着凌香,蹑手蹑脚的出了门。
而林歌不知道的是,卫生间里,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看。
“凌香经理,你有女儿吗?”
出了家门,林歌又想起了,在迷迷糊糊之中,看到前世小情人的事。
于是,他问了凌香一句。
“原来他把刚才的事当成梦了。”
听到林歌的话,凌香松了一口气。
她笑着说道:“我还没生孩子,哪来的女儿。”
鉴于林歌的不正常举动,凌香隐瞒了自己有女儿这件事。
“是吗?”
林歌摸了摸下巴。
难道自己刚才真的在做梦?
前世。
林歌30岁的时候,认识了18岁的小情人,许倩怡。
小丫头也不知道图他什么,就是要黏着他这个大叔。
就算林歌明确告诉她,他不可能娶她,小丫头也是毫不动摇。
后来林歌55岁退休了。
许倩怡依旧跟着他。
两人开了一间小酒馆,林歌当老板,小丫头做老板娘。
后来,林歌莫名猝死了,转世重生。
也不知道小丫头看到自己心爱大叔的遗体,伤心成什么样子了。
“我记得,小丫头跟我说过。”
“她是个单亲家庭。”
“爸爸喜欢喝酒,天天打她和她妈妈。”
“后来妈妈为了保护她,反手把她那个无良老爸误杀了。”
“为了不连累她,报警之后,就找个地方投江了。”
“现在想想,难怪小丫头这么黏着我,估计是童年家暴阴影,缺少父爱所导致的吧。”
林歌摸着下巴思索道。
“既然重生了,那就要把找到小丫头的事,快点提上章程。”
“不仅要拯救小丫头,让她早点脱离童年阴影,还要拯救她妈妈,让他们娘俩脱离苦海。”
前世,小丫头跟着他任劳任怨,不图他一点好处,跟了他半辈子。
后来,林歌甚至准备带小丫头领结婚证去的。
可惜刚准备把这件事告诉许倩怡,他就猝死了。
说起来,他亏欠许倩怡的太多了。
这一世,他怎么说,也要把前世欠小丫头,全都弥补回来。
将林歌送出家门,凌香就赶紧回去了。
“都三点半了吗?”
“就算去学校,也上不了几节课,还不如回家换一身衣服。”
喝酒,又吐了,现在林歌身上一身酒气。
······
“儿子,你上午去哪了?怎么下午的课也没去上?”
林歌回家,发现于兰正坐在沙发上等他。
喝了酒,林歌口渴的很,狠狠灌了一大壶水,才擦着嘴巴道:“上午去谈了点业务,喝了点酒,醉过去了,在一个朋友家睡了会。”
金凤歌舞厅的事,林歌暂时没打算告诉老妈。
游乐场的惊喜两老都还没消化,要是再告诉两人,他又收购了一家价值百万的歌舞厅,两老非得疯掉不可。
“这么小就让你喝酒,那些人真不知道怎么想的。”
听到儿子喝了酒,而且喝了不少,甚至醉了过去,于兰一阵心疼。
“儿子,你饿不饿,妈给你煮点面条去?”
于兰问道。
林歌心里烧得慌,暂时还不饿,他摇了摇头。
“对了妈,你怎么知道我下午没去上课?”
于兰好笑道:“你们班主任,苏老师都打电话来问了,你说我怎么知道的?”
“儿子啊,你赚钱再忙,也还是个学生,学习成绩可千万不能拉下,晚上的课,你不能再旷了。”
现在林歌出息大了,于兰对林歌的要求也不高了。
只要他考上了,不管是一本还是二本,都会让林歌去念。
毕竟现在家里有钱了,根本不缺那点学费。
“妈,我知道了,晚上的课,你不说我也会去上。”
林歌无奈说道。
“妈,我这衣服做酒味,你给我再去拿一套新的。”
闻了闻自己的校服,上面一阵发酸,林歌皱眉说道。
······
“儿子,你这又是要出去?”
看着换上衣服,就往外跑的林歌,于兰赶紧问道。
林歌笑道:“我准备去买块手表,不然这一天天的,一点时间概念都没有。”
听到林歌是去办正事,于兰点了点头:“去吧,但是晚自习要记得去啊。”
······
江北市毕竟只是个三线城市。
像什么劳力士、百达翡丽、江诗丹顿、欧米伽这些奢侈名表,这里不可能有,因为99%的人都买不起。
最后,林歌在江北百货大厦,买了一支海鸥机械手表。
这是一款国产,品牌创建于1955年的机械品牌表。
虽然做工比不上瑞士名表,但在国产工艺里,已经算是顶尖的。
价格400多。
抵得上普通工人,两个月工资了。
在这个时代来说,一个三线城市,花400多,买一只手表,实在奢侈了些。
也难怪有这么一句话,穷玩车,富玩表,屌丝玩电脑。
“凑活着用吧,等上了大学,再换。”
试了试腕带,感觉带着还挺舒服的,林歌便付了钱。
“既然来了,干脆再给小桃买一辆自行车。”
买完手表,林歌并没有急着走,转身去了卖自行车的商铺。
夏之桃家里离学校才是真的远,每天来回要走一个半小时。
作为干哥哥,林歌没理由不照顾一下妹妹。
挑了几家,林歌最后选择了一辆凤凰牌,女士自行车。
花了差不多,400块。
看着眼前黑色的凤凰自行车,林歌不得不吐槽一句,真他么丑。
说是女士自行车,其实就是把中间的28大扛给拆了。
另外几个牌子的自行车,都长得一个鸟样,根本没给林歌选择的余地。
他只能选择里面,口碑和质量最好的凤凰牌。
和老板约定好,明天下午送到江北市高级中学门口,林歌这才离开江北百货大厦。
“今天好像是个重要日子······”
走出百货大厦时,林歌的脚步慢了下了。
他今天一整天,都感觉有点怪怪的,总感觉今天是什么重要的日子,却被自己忘了。
“想起来了,今天是苏老师的生日!”
忽然,林歌脑海中灵光一闪!
也是前世的这一天,晚上最后一节课的时候。
周博文忽然捧着一束花走了进来。
他深情的向苏老师表白了。
那时,没有林歌从中搅黄,两人之间,已经有了感情基础。
在全班学生的见证下,苏老师带着惊喜的表情,直接答应了。
这一天,算是苏老师命运的转折点。
“好家伙,差点把这么重要的日子给忘了。”
林歌一拍大腿。
“现在时间还来得及,周博文送花表白的时间在晚自习最后一节课。”
“这么多时间,够我布置惊喜了。”
“周博文,这一世,只要有我在,苏老师就不可能再成为你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