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三十八章:魏旭出策,帝江赠宝!
    第三十八章:魏旭出策,帝江赠宝!

    “恭喜魏旭道友顺利归来!”

    刚落下,帝江便从一旁走来,对着魏旭祝贺道。

    “只是可惜,没能将那天道之眼给打爆!”

    魏旭说道,有点不满意。

    帝江等人听着魏旭的话,嘴角也不由得抽搐一下。

    知道你是父神留下的后手,可是你这,未免也太猛了点吧!

    你才准圣初期啊!就硬抗灭世神雷,然后还把天道给打跑了!

    结果你还不满意,还想着把天道之眼都给打爆!

    “或许,这就是强者吧!”良久,帝江才幽幽的吐出了这样一番话。

    此话一出,引起了周围人的共鸣。

    魏旭见状,也是无奈的笑了笑。

    “魏旭道友,现在可否方便与吾等进盘古殿一叙?”帝江对着魏旭问道。

    魏旭点点头,然后便向盘古殿走去。

    .......

    眨眼间,十年过去。

    因为魏旭的血脉以及谈吐,使得十二祖巫对他崇拜无比。

    “魏旭道友,妖族势力日渐增长,而巫族却因为种种原因,青黄不接。”

    “如此下去,此消彼长,何解?”

    坐在心脏的正下方,帝江对着魏旭问道。

    青黄不接,这是巫族所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

    虽然他们拥有强大的体魄,但是元神却破败不堪,且毫无生育能力。

    若是想要诞生出一个幼儿,则需要用精血结合先天浊气孕育。

    但,这样孕育出来的幼儿,天赋极差,资质极差,血脉也驳杂不堪。

    可以说,巫族越往下繁衍,便越弱。

    十二祖巫的目光全都落在了魏旭身上,目露好奇,想看看魏旭怎么说。

    魏旭沉吟片刻。

    “目前最好的方法,便是杀!”

    “杀?”帝江疑惑道。

    “对!”魏旭点点头

    “距离下一次紫霄宫讲道,还有百年多的时间。”

    “巫族就要趁着这百年时间,大力发展有生力量,待到紫霄宫开课时,那两个鸟人定要前去听课,而这个时候,便是我们的机会了!”

    “妖族无皇者,群龙无首,乃是巫族最佳的进攻时间。”

    “你们到时候也别管什么将对将,王对王的老想法了,直接带人杀!将那十二妖神杀光!把那妖族杀的胆寒!杀的看到巫族就心生惧意!”

    “若是这般屠杀都没有用,那便折磨,怎么痛苦怎么来,什么当他的面杀他全族,抽筋拔骨还让其不死,千刀万剐还使其清醒等等。”

    “总而言之,就是要让那些妖族怕你们!让他们怕到骨子里,让他们在看到巫族后,就知道,一旦加入了天庭,一旦招惹了巫族,好死都是一种恩赐!”

    “这样子的话,哪怕那两个鸟人回来了,也翻不起什么风浪了!”

    用最平淡的语气,说着最狠毒的话。

    听着魏旭的言语,十二祖巫不由得遍体生寒,看向魏旭的眼神中,也带上了些许恐惧。

    尤其是那些折磨的方法,实在是太狠毒了!

    “高!实在是高!”良久,帝江才从口中吐出这般话。

    他细细的想了想,虽然魏旭的方法残忍毒辣,但是,却是最有效的!

    若是群妖都知道,加入了天庭后,会被巫族折磨得生不如死,那还有几个人肯加入,就算是有,那巫族也可以直接出动,将他们全全剿灭!

    “二弟,传令下去,让族人全部都修炼起来。”

    “在紫霄宫开课前,万万不可在于妖族产生斗争,引起伤亡!”

    帝江对着烛九阴道。

    烛九阴点了点头,然后化为龙身,向着外面飞去,没多一会,便听到了烛九阴洪亮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多谢魏旭道友今日指点,若不然,我巫族恐怕就要错失良机了!”帝江躬身对魏旭说道,然后从一旁拿来一把长枪:“此等恩情,不知该怎么回报才好,这样吧,此枪便赠予你!当做是我的谢礼。”

    魏旭接过,枪一入手,便感觉到一股强大的杀气和魔气从其中传出。

    枪身有些破碎,神识探入,竟有四十五道禁制!

    乃是极品先天至宝!

    “弑神枪!”魏旭认出了这件宝贝,惊呼道。

    纵观整个洪荒,也仅只有弑神枪这等天道凶煞异宝,在受损后,品阶还是极品先天至宝了!

    握着弑神枪,有关于它的信息,浮现在魏旭的脑海之中。

    弑神枪:魔祖罗睺的招牌武器,乃天道凶煞异宝,由混沌青莲莲茎结合天地间的第一缕凶煞之气而成,可伤圣人!

    只不过在罗睺与鸿钧大战时受到了损伤,品阶降至极品先天至宝。

    ..........................................................................

    PS:新人新书,求鲜花、求推荐票、求打赏、求一切支持!跪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