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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战神武王!一人破一城!
    别说是守城官兵们了,就连自认为很熟悉武阳的武松,也是呆了片刻。

    数百斤的拒马,而且还是两个,轻飘飘地轮起来,秋风扫落叶般扫过上百将士。

    然后,又扔出十几米远,砸中城门。

    高度也扔了近十米高,只差一点,就扔进了城墙内。

    这还是人吗?

    这是神啊!

    “杀!”

    武松从震惊中,很快回过神来,杀向一盘散沙的将士们。

    步战之王的称号,可不是白叫的。

    武松的刀法,可能不如杨志,但要用刀在战场杀敌,那武松绝对要超过杨志。

    尤其是,这把刀是高俅的挚爱,难得的宝刀,削铁如泥,杀人不见血。

    武松冲入这群慌乱的将士中,砍瓜切菜般,斩杀一个个将士。

    武阳则身形闪动,灵活如猫,不断躲避着上百弓箭手的射击。

    而他手中的长弓,不断开合,弓弦的嗡嗡声,连成一片,仿佛数十人在射箭。

    背着的三个箭袋,很快消耗一空。

    而城墙上的弓箭手们,也倒下一大半。

    他们有上百人,又有女墙做防护,武阳倒是不能一箭一个了。

    但三箭射两个,还是妥妥的,偶尔有一箭落空罢了。

    这样的神箭术,让城墙上,剩下的二三十个弓箭手,趴在城墙上,再也不敢露头。

    一个将领趴在地上,躲避弓箭,破口大骂,让弓箭手们起来。

    可他没骂两句,天空中,一支重箭从天而降,扎入他脖颈处。

    他的喝骂声,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武阳听声辨位,利用弓箭曲线落下,就跟迫击炮射击一样,射杀了这个将领。

    剩下的两个副将,顿时死死闭嘴。

    城墙上,鸦雀无声,一片死寂。

    “杀!”

    “兄弟们,冲啊!”

    “梁大人有令,杀退贼人,每人赏银十两!谁能跺下一条腿,赏银百两,一颗头千两!”

    ……

    城门内,更多的将士,冲了出来。

    武阳看了身后武松一眼,只见四五百士兵中,被他拒马砸死、砸伤就超过两百人。

    剩下的,也是惊恐万状,甚至有不少逃兵。

    现在,又被武松斩杀数十人,还剩下百来人。

    以武松的能力,斩杀这群溃兵,并不难。

    他抓住掉下来的拒马,一拳一脚轰向,将其砸位两截。

    对着城墙上,再次扔去。

    惨叫声传来,剩下的二三十弓箭手,再次被砸死、砸伤好几人。

    有人没被砸到,但忍不住惊呼出声,再次被武阳用弓箭点名。

    上百弓箭手,所剩寥寥无几,也被吓破胆,再也不敢起来。

    武阳冲入门口洞。

    城墙厚达四五米,下面的城门洞自然也深达四五米,像一个小隧道。

    城门在里面口子处,被拒马砸得坑坑洼洼,摇摇欲坠,跟被撞城锤撞过一样。

    武阳冲入城门洞,守在城门洞内,手持另一个拒马。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五六个骑马,并排冲入门洞中。

    武阳单手挥动拒马,将他们砸得人仰马翻。

    另一只手挥动,抓住偶尔射出的零星羽箭。

    作为府城,自然也有高手。

    有的骑兵擅长骑射,在高头大马上,居高临下,可以避开前面的骑兵,斜射武阳。

    武阳反手甩出,力量刚猛,与强弓射出的羽箭,并无两样。

    不过,神射手再厉害,徒手甩出的羽箭,准头也不行。

    除了射伤两人、一匹马外,并无大用。

    “没羽箭张清,我记得是东昌府守将,用飞石打梁山十五员战将,厉害无比。”

    “归顺梁山后,排第十六位,可见其才能。”

    “他这个技能,也得复制才对!”

    武阳心中突然想到张清,又多了一个目标。

    大名府之前就派出三千人,城门外又损失数百人。

    此时,赶来的将士,也只有千把人。

    武阳守在门洞内,只是半盏茶的时间,就解决三四百人。

    将士和战马的尸体、伤员,挤满了整个门洞。

    鲜血流出,淹没脚背。

    武阳一跃而起,冲出城门洞,冲向剩余将士。

    “他不是人,是鬼啊!这是地府猛鬼啊!”

    “快跑啊!他有不死之身!”

    “老子不干了,赏银挣不到,哪怕挣到了,也得有命花啊!”

    ……

    众多将士,纷纷惊恐叫道,落荒而逃。

    有军官阻拦,武阳身轻如燕,在人头上奔过,专门斩杀军官。

    随便捡到、夺过来的大刀、长枪、盾牌,也是远程杀人利器。

    整个大名府的守军,彻底崩溃。

    武松也是浑身血浆,气喘吁吁地从城门口走进来。

    他的身后,也是两百多具尸体。

    哪怕他也力大无穷,手持宝刀,可砍杀这么多人,也是手臂酸软。

    武阳走进城门内,发现还有瓮城。

    这是大型城池,或者重要关隘,才会配有的特殊防御工事。

    瓮城内,军士要么被斩杀了,要么逃了。

    武阳找到几坛酒,兄弟俩张大嘴巴,用烈酒冲头脸,一边猛喝,一边冲洗身体上的血迹。

    “哈哈哈,爽!”

    武松丢下空了的酒坛,大笑道。

    活了近三十年,也习武多年,杀人也不少。

    可武松觉得,之前所有的痛快舒爽,加起来,还没有这一次爽。

    “好了,攻城战结束,下面该是守城战了。”

    “走,上城墙!”

    武阳也丢下空酒坛,大声笑道。

    大名府,是北宋陪都。

    软宋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弱,国都很可能沦陷。

    于是,接二连三,搞出来三个陪都。

    大名府是第四个。

    北宋末年时,人口也接近百万,也是一座超级大城。

    否则,梁中书也不能,每年都收剐金银十万贯,去孝敬他的岳父蔡京。

    哪怕派出去三千,被武阳、武松击杀、击溃上千人,也还有其余守军,从其余各处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