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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快闪
    方天宇会沉静在自己魅力当中,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金媛一脸的疑惑,他就想着金媛是如何爱上自己的了,一时间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完全被金媛的三言两语就哄的高兴了,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成功的的男人了,就像是中了大奖一般的开心。

    金媛根本不记得想自己说过了些什么,她满脑子都是快闪族的信息,她也想起来自己在一些视频上,以及一些新闻上看到过,所以景园很快的就想了起来,跟郭康反应的情况如出一辙,很相似。

    “我们接下……来要去哪?是回家吗?”金媛想知道接下来的路线。

    方天宇回了回神,“不回家,先回警局,我必须要把你说的这个快闪族弄清楚,等着你给我讲解,恐怕我都要急死了。”

    “呵呵,不会的,其实我也只是……无意当中看到过,听说过,所以也没有可以……跟你说的。”金媛表示自己也很无辜。

    “至少你还挺说过,大概跟我简单的说明一下,我也知道该从哪里下手啊。”方天宇还是想尽快熟悉快闪族是怎么回事。

    “据说快闪族……好像是统一的动作,来去自如,就有点像是神出鬼……没的魔鬼一样。”金媛只能这样的解释,可又感觉自己解释的不太贴切。

    方天宇质疑道目光看了一眼金媛,“魔鬼,还神出鬼没的,你确定是这么一回事吗?”

    “反正一句两句……话解释不清楚,到了警局你自……己查一下就清楚了。”金媛也认为自己的组织能力有点低能。

    方天宇带着一丝的好奇,还带着一丝的神秘,他真的是恨不得现在,自己就出现在警局的电脑前,把这个快闪族搞清楚了,只有这样,他才知道金媛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跟郝斌的死亡又有什么关系。

    油门已经踩到底了,方天宇和金媛很快的就回到了警局,两个人从车上下来以后,急忙的上楼,回到了二队的办公室,可是此时二队的办公室里已经没有人了,很明显大家都已经下班回家了。

    方天宇根本没管那么多,他来到自己的卡位上,第一时间打开了电脑,快速的搜索快闪族,上面一下子跳出很多的资料和信息,方天宇随便打开一个,看上去介绍的还比较详细,他开始认真的阅读。

    原来快闪族是指一群完全不认识的人,透过因特网相约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一起做出一些无意义的动作,例如拍巴掌,叫口号等等,总之就是一群人做着同样的一个动作,或者是喊出同样的口号。

    快闪族它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有一个名字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五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了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会造成误会,所以就采取保守的态度。

    如今,快闪活动预警风靡全球,比如罗马,东京,香港,台湾等地,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以及他们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表演,或者是娱乐,都已经被很多年轻人认为是一种刺激而又时尚的活动。

    相关资料上显示,最小的快闪族组织者是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朋友,他组织了全港收个快闪行动,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到旺角一间电气店询问店员是否出售游戏机?可是店里根本就不出售游戏机,然后集体拍手叫好后,各自离开。

    快闪族的人一般拥有高学历,和有固定的职业,只是平常接触电脑的机会多一些,并愿意去尝试一种新的行为,主要前提是不准损坏社会,或者是危及安全的言行,有可以接受的人,才会愿意加入快闪族。

    之所以叫快闪族,主要体现在快闪两个字,顾名思义,就是做完每件事情,或者是行为以后,做完即闪,从网络的虚拟世界走入了现实的社会后,就要很快的闪回虚拟世界去,绝不相认。

    说直白一点,就是一群根本不认识的人,通过互联网召集人数,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一项某种任务,完成之后火速离开,其实没有丝毫的社会意义,无非就是一些无聊的人,觉得这样可以有一种满足感,自娱自乐,甚至觉得很新鲜。

    方天宇现在已经看明白了快闪族的顾名思义,他觉得这些人,就是无聊的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才会想打搜做一件这样无聊的事情,想不到郝斌就正好恰巧的,赶上了这样的一场闹剧,结果造成了郝斌的悲剧发生。

    “金媛,我已经明白什么是快闪族了。”方天宇转动椅子的看着一旁的金媛。

    金媛回过头的回应,“你明白了,我也了解了……一下快闪族,之前只是听说过,可不是……很了解,现在是彻底的了解了。”

    “嗯。想不到还有一群这样的人,你觉得他们跟郝斌的死因有关系吗?”方天宇想听一下金媛的意见。

    金媛想了想,“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快闪族就是组织了……一场闹剧,恰巧的就被……郝斌赶上了,才发生的……踩踏案件,就是一次意外。”

    方天宇点了点头,金媛这样理解也是对的,可是方天宇就是觉得也有不对的地方,郝斌不会赶上了无数个巧合,恰巧表演魔术,他就在中央,恰巧快闪族的出现在游乐场,那么多的人都没有怎么样,偏偏就郝斌一个人死亡了。

    “你不觉得快闪族的出现太过于巧合了吗?偏偏这些巧合,都发生在了郝斌一个人的身上。”方天宇说出自己地困惑。

    “你说的也有道理,我们今天还……算是有所收获,总比什么都……没有查到要好,就是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做些什么?”金媛也被方天宇弄的困惑了。

    两个人都开始发呆,都在因为今天的事情沉思,都想从中找出一些破绽,总不能一直都这么的被动,一点主动权都没有,到现在二队的每一个人,就仿佛是待宰的羔羊一般,让郝斌的案件弄的都快精神失常了。

    方天宇跟金媛想的事情不太一样,他在想着这一次快闪的发起人,为什么会选择在游乐场?难道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还是真的只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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