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见到尸体,就能使用神级仵作术,再加上超级追踪术,应该就可以找到凶手了!’刘哲默默地想着。
然而,想终归只是想,在西市,他可没有任何警方的关系,动用雇主人脉的话,又有点得不偿失。
“我有办法在今天晚上破案了!”刘哲突然神秘兮兮地对着林菲说道。
“什么办法?”林菲一脸激动,下意识就问道。
“这个办法需要你配合,”刘哲一本正经地对着她说道。
“嗯嗯!”林菲信誓旦旦地点头:“我一定全力配合。”
“你去偷几块遇难者的尸块出来。”刘哲说着还用手比划了一下:“也不用太多,三五块就成,实在不行,一块也可以!”
“呃,你叫我去偷~偷尸块?”林菲目瞪口呆地看着刘哲,然后干呕了一声。
“对啊,”刘哲点点头,很是认真地说道:“有了尸块,就能分析更多信息,然后就可以抓到凶手了。”
“有那尸块就可以找到凶手?”林菲一付难以置信的表情。
“你想想,我什么时候骗过人?”刘哲反问道。
林菲歪着脑袋认真地想了下,点了点头:“那倒也是。”随后转身就往被封锁的现场走去。
“你干嘛去?”刘哲问道。
“偷尸块啊~”林菲一本正经地说道,一付跃跃欲试的表情,与之前干呕的样子判若两人。
“啊!你这是想抢还是想偷?哪有这么明目张胆的?小心那些警察给你打成筛子。”刘哲摸着自己的脑袋说道,他觉得自已似乎带来了个二愣子,不,是女二愣子。
“那你别管,你就在这里等着我把东西给你弄来就好!”林菲满脸自信地说道,随后大摇大摆地走出去,那模样,就像是要去市场买几斤肉回来打火锅一般。
‘算了,反正她老爸在这里也有点威望,倒不至于会闹出什么事,’刘哲自我安慰地想道,随后抛开林菲,开始想起自己的方案。
“有条件能破案的不是本事,没条件也要制造条件把案子破了,这才叫牛!”刘哲自己给自己鼓劲,随后,一直想着如何能接解到受害者尸体的他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
‘脑袋不够灵活啊!我为什么老想着先看尸体?罪犯把尸体运到这里来也是一条线索,如果顺着这条线索找到第一作案现场,就能发现更多线索!’
想到这里,刘哲立即动身,走到离警戒圈不远的地方,此时这里已经围了一些围观的人,还停了不少闪着警灯的警车,他往人群看过去,发现林菲倒没有冲进那警戒圈,而是在拿手机不知道和谁聊着天。
‘估计她是忘了偷尸体这事了,没心没肺就是好,’刘哲心道,随后便没再管她,继续着自己的行动。
刘哲开始在心中默念道:“系统,申请使用超级追踪术.....”
下一秒,刘哲立即发现自己的感官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即便是带着墨镜,视觉和视野都比平时高出了许多倍,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能明察秋毫的观察力。
听觉也变得无比敏锐,甚至可以听得清远处人群里各个对话的声音。
而鼻孔里,更是有着无比异样的感觉,让他能够更清淅地闻到各种味道,而且能把它们一一区分开来。
很快,刘哲便从各种错综复杂的气味中,分辨出了空气中的一股血腥味,顺着这股味道,他找到了两个方向——一个指向被封锁的抛尸现场,而另一股,则指向了远处。
‘果然是这样!’刘哲暗道,随后他慢慢远离人群,不慌不忙往那个方向走去。
那股血腥味虽只是淡淡的,却凝而不散,让刘哲很是轻易地分辨出方向,那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
‘罪犯应该是一路步行而来的,否则这股味道没有那么清淅,’刘哲再次确认着自己的判断。
走了几乎一公里,气味突然开始有点变淡,突然,刘哲停下了脚步,重重地抽了一下鼻子,因为他发现这个地方味道比一路而来都要浓郁,他仔细地分辨味道的源头,很快,他在地上找到了一个点。
刘哲立即蹲了下来,这是一滴汗水滴到路边的印记,滴到尘土里,加上溅射点也只有不到一平方厘米的面积,而且早已经干涸,只留下隐约的形状,若是没有开启超级追踪术,即便是在白天,刘哲也不认为有谁能发现这一点,更何况,刘哲可是连电筒都没有带的。
疑犯有着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还有着很强的体力。
刘哲立即下了个判断,很简单,他走了一公里,已经有点累,而凶犯还要提着至少几十斤的尸块跑到一公里外的酒店去抛尸。
‘这凶手不是变态就是脑子有病,随便把尸体扔这野,外,保证神不知鬼不觉,等到有人发现,早就过了四十八小时了....’刘哲心中暗骂道。
毕竟,破案最理想的时间,就是案发的四十八小时内,这个时间里,很多证据和线索都会完整地保存着,而过了这段时间,并不是说不能破,只是或出于人为,天气,化学反应等等因素,很多线索便会消失,因此破案的难度就会增大很多。
刘哲只是暗骂了这么一句,他当然是想尽快破案,尽快回去睡觉,毕竟开了一天的车,又喝了酒。他开始回想自己这一路而来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并没有漏过任何的线索,包括汗滴。
当然,脚印自然是看到了好些,但是,从监控里,刘哲早已经知道凶犯大概的身高体重,因此并没有太多研究的价值。
综合了这些信息,刘哲立即又有了些判断,也就是说,凶犯提着至少几十斤的尸块从这个位置到酒店,走了一公里,甚至还是带着口罩的,而这一公里里,并没有汗滴掉到地上,说明,这样的体力运动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那这里发现带有与抛尸现场类似的血腥味的汗滴,只能有两种可能:
其一,这是凶犯分尸时流的汗,或许还有他冲洗现场时的水,也就说明,这里离凶案第一现场,或者是分尸现场已经很近,
其二,这里离凶犯分尸现场很远,凶犯在把尸块运到这里的时候,流下了汗水。
而作出判断却很简单,因为,在后面的一公里,凶犯同样提着相同重量的尸块,然而并没有流下什么汗水,第二个理由自然可能性不会太大。
为了确认这个判断,刘哲走的速度自然比之前慢了一些,很快,他就发现了第二个汗滴。
‘果然是这样!’有了发现的刘哲暗自欣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