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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金子
    第二天。

    槐花巷14号。

    齐越在院门前停了下来。

    门上贴着大红纸:此房出租。

    估计是长期无人无津,风吹日晒久了,红纸都已经褪了色。

    房子独门独院,看着倒也规整。

    灰白色外墙,朱漆的大门。

    赭红色屋顶最为醒目。

    在小孩子眼里,赭红色和红色其实并无区别。

    齐越据此认为,这里应该就是韩明舜所说的“红房子”。

    邻居女人挎着菜篮子回来,上下打量着齐越:“你找谁呀?”

    齐越说:“哦,我想租房子,这家有人吗?”

    “有的有的,刘太太刚回来……”

    “谢谢。”

    院门虚掩着。

    齐越推门走了进去。

    一个四十多岁,身材壮硕的女人正在关窗户。

    齐越说:“打扰一下,您是刘太太吗?”

    壮硕女人——刘太太点头:“我是。”

    齐越说:“我想看看房子。”

    “……你是来租房子的?”

    刘太太目露惊喜之色。

    自从贴出告示,还从来没人问过。

    齐越说:“有这个打算,我可以进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快请进快请进。”

    刘太太热情的招呼着。

    屋内有一股发了霉的呛人气味。

    地上落满了灰尘。

    看得出来,房子太久没人住了。

    “家里不住人吗?”

    齐越四处打量着

    刘太太在一旁说:“早就不住人了,我家搬去了香坊,哦,不过你放心,房子是旧了点,可一点都不潮,每隔一段时间,我就过来开窗透气……”

    西北角是一间空屋子。

    地面和其他房间一样,铺着带有花纹图案的青砖。

    刘太太问:“先生贵姓?”

    “免贵姓齐。”

    齐越抬头看了看棚顶。

    刘太太立刻说:“房梁是金丝楠木的,可结实呢,还有这门这窗户,你看看用料,都是好木头……”

    齐越笑道:“金丝楠木太夸张了吧?”

    刘太太说:“你咋还不信呢,真是金丝楠木。”

    齐越笑着摇了摇头。

    刘太太看来也是直性子,急赤白脸的说:“你要是不信,院里有梯子,你搬来上去瞅瞅,到底是不是金丝楠木,话说回来,韩半城家里有都是钱,他的房子用金丝楠木当房梁,算啥稀罕事。”

    齐越心里一动:“你是说,以前这是韩半城的家?”

    刘太太说:“不是他家,是他的房产。早年间,这一片儿的房子,大部分都是韩半城的,后来他陆续卖了不少。五年前,他儿子通共被抓起来,家产充公变卖,我男人是盐政署的,觉得价钱划算,就托人把房子买下来。”

    刘太太也没隐瞒。

    简单讲述了一遍事情的来龙去脉。

    她想尽快把房子租出去,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

    况且,这本来也算不上秘密。

    齐越又问:“那你们怎么不住了?”

    “家里人多,住不下……”

    刘太太多少有些不耐烦:“你到底看没看好?”

    齐越问她:“租金怎么算?”

    刘太太眼睛亮了:“你看好了?”

    齐越点点头:“还凑合吧……租金可别太贵,太贵我租不起。”

    刘太太笑着说:“不贵不贵,每个月八块钱,半年一付。”

    齐越说:“行,我租了。”

    “年轻人办事就是爽快!”

    刘太太眉开眼笑。

    槐花巷地处偏僻,八块钱的房租,在这一带算是高价了。

    齐越说:“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先交点定钱吧。”

    “好的好的。”

    刘太太也担心齐越反悔,当即找来纸笔,草签协议。

    当天中午,余款全部结清。

    既然之前是韩家的房产,这件事就更加确定无疑了。

    ……

    韩明舜在树上说那番话时。

    齐越就知道,“金子换糖”十有**是真的——以韩明舜的智商,不太可能杜撰出这样一个故事。

    他说的那几句话,也不是他自己的说话方式,从接下来的语境分析,更像是在模仿他的父亲。

    就是说,这番话是韩瑞教他的。

    估计也是千叮咛万嘱咐,不知道教了多少遍才记得住。

    否则,以韩明舜的智商和心性,早就把这件事忘在了九霄云外,更别说一字不差的记在脑子里。

    齐越难以理解的是,以高克俭的手段,在长达五年多的时间里,为什么没能问出这个秘密。

    其实,这主要是高克俭过于急于求成,反而成了刻板模式。

    每次都问一句:钱藏在哪里!

    而在韩明舜的认知里,钱和金子完全不是一回事。

    钱是钱,金子是金子。

    加上父亲再三嘱咐,金子的事绝不能告诉任何人。

    他当然不会主动吐露这个秘密。

    尤其还是个经常打他的人。

    五年来,他接触到的每一个人,包括同样关在监狱里的犯人,对他非打即骂,动辄就是一顿毒打。

    齐越的和颜悦色,让他感受到了久违的善意,而这份善意加上奶糖,在韩明舜心中,绝对值一块金子。

    至于说,这个人会不会把所有金子都拿走,这类“高深问题”,并不在一个智商低下形同白痴的人考虑之内。

    ……

    傍晚时分。

    空屋子里。

    齐越撬开左数第四块青砖。

    青砖下面是黄土。

    先把钢钎钉进去,让土层尽量松软一些,然后用铁锹掘土。

    挖到一米深时,钢钎碰到了硬物。

    他扒开浮土,俯身仔细看了一会,是一个深褐色陶瓷坛子。

    盖子半米见方,想要把盖子拿下来,四周还要继续清土。

    他加快了掘土速度。

    一小时后,陶瓷坛子露出了全貌。

    齐越小心翼翼盖子拿下来

    坛子口用油布包裹一层又一层。

    盖子挡住土的重量。

    油布主要是用来防水防潮。

    从质地和造型上看,这就是普通家庭用来腌咸菜的坛子。

    在东北,这种东西很常见。

    只不过,这个陶瓷坛子绝对是最大号的那种,坛子高一米,坛口直径半米,中间凸出弧度不止半米。

    解开油布,映入眼帘的是,整坛黄灿灿造型精致的金锭!

    这种实心扁形金锭,属于民初制造,市面上现在还有流通,每只重量只有一两,最适合出门随身携带。

    初步估算,坛子里的金锭至少有两百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