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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7章天不生我李淳罡,通天爽的一批!【求全订】
    第98章

    “有个白狐脸儿,佩双刀绣冬春雷,要做那天下第一;

    湖底有白发老魁爱吃荤;

    缺门牙老仆背剑匣;

    山上有个骑青牛的年轻师叔祖,不敢下山;

    有个骑大猫扛向日葵不太冷的少女杀手;”

    “江湖是一张珠帘。大人物小人物,是珠子,大故事小故事,是串线。情义二字,则是那些珠子的精气神。开始收官中。最终章将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

    初看《雪中悍刀行》的简介,带给通天教主的印象并不深刻。

    并没有《弹指遮天》那种星空浩渺沧桑的感觉,给人极大的冲击感。

    可是细细品味这道简介,似乎能看到繁华的人世间。

    客栈酒楼内充满热闹的景象,来来往往的江湖客,每个人的背后有着一段普通或者不普通的故事。一声“小二上酒”的声音,拉的极高。

    蓦然间,通天教主回想起来。

    在前辈宁城的同福酒楼,似乎里面的小二与老板,都是非同寻常的人物?

    毕竟宁城的灵宠是东皇太一,女仆是上古祖巫玄冥。

    宁城开设的客栈,里面会是凡人吗?

    联想发散的有些渺远,落定心思后,通天教主聚精会神的看起这本《雪中悍刀行》

    “这部书似乎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为何前辈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

    通天教主看完开篇,并没有发现里面有任何独特之处。

    “前辈神机妙算,一言一行皆有莫大深意,说适合我,那定然有适合我的地方。”

    通天教主耐着性子,继续读下去。

    “黄昏中,官道上一老一少被余晖拉长了身影。

    老的背负着一个被破布包裹的长条状行囊,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弄个破碗蹲地上就能乞讨了,牵着一匹瘦骨嶙嶙的跛马。

    小的其实岁数不小,满脸胡茬,一身市井麻衫,逃荒的难民一般。”

    看到书中此处落笔,通天教主会心一笑。

    “简介中的背着剑匣的老仆出场,他身边的莫非就是书中主角,北凉王之子!”

    习惯了看《弹指遮天》中主角叶黑的种种逆天行为,一步步登临高位。

    再看《雪中悍刀行》主角徐年出场便是北凉王嫡子,权倾天下,通天教主顿时有耳目一新感。

    “主角徐年出场便是巅峰,众多高手护卫,权势滔天,已经不需要奋斗逆天,写此等人物作甚?”

    相比于《弹指遮天》中叶黑的逆天征伐,看的让人热血沸腾。

    《雪中》中徐年做个富贵纨绔14子弟,让通天教主看不太惯。

    不过徐年这个北凉王世子,其实也并非是酒囊饭袋,论心机手段还是有的,出门行走六千里,坑蒙拐骗,偷鸡摸狗的事情做了一大堆,这样的人设,却是让人感到有趣。

    “有意思,有意思,有意思!”

    越是往下读下去,通天教主眼睛中的眸光越亮。

    不知道为何,《雪中》这部书,虽然没有《弹指遮天》看的让人热血升腾。

    可是却有将故事娓娓道来之感,不知不觉中,慢慢的抓住人的眼睛。

    “我便知道这位邋遢老仆定是为绝世高手。”

    看到徐年身边的老仆和湖底的白发老魁激战,通天教主兴趣渐渐点燃,直至看到缺门牙的老黄前往武帝城挑战王仙芝。

    “书中王仙芝乃是天下第一等高手,缺门牙的老黄去挑战,该不会......”

    通天教主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可是缺门牙的老黄还是去了,八剑齐出,丝毫奈何不得那位人间无敌的不世武夫,在最终第九剑,轰轰烈烈,璀璨至极,虽未伤到王仙芝,可是斩灭其一段袖口,让王仙芝记住姓名。

    那第九剑,名为六千里!

    取自于随徐年游历三年六千里,他言语不多却能说出质朴的道理,喜欢露出露风的门牙。

    老黄临终前屹立不倒,身面向北,留下一句遗言:“来,给少爷上酒!”。

    “可惜,可叹,可爱!”

    看到书中衍化老黄身死前的那一幕,通天教主在心中留下遗憾,可自己也彻底陷进去。

    “《雪中》这部书,似乎有种魔力般,将一个大千世界的人物栩栩如生描绘出来,哪怕是再小的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喜怒哀乐,藏着一段故事和过往。”

    “这哪里是写书啊,前辈分明是写人间红尘!”

    通天教主越看越是感慨,觉得书中每个人物都够立体,都够鲜活。

    比如他看见了同样是剑道巅峰的人物,那位挑战无敌王仙芝不死,名列天下第二的桃花剑神邓太阿。

    不同于背剑老黄的憨厚,忠诚。

    邓太阿倒骑毛驴,提一根桃花枝,有剑仙风流,肆意直爽。明言并非不屑佩剑,只是天下少有值得他出剑的对手。三战王仙芝。次次全身而退,让天下练剑者自豪无比。

    通天教主还看到其他精彩绝伦的人物。

    一身青衣的曹长卿,落魄西楚士子,文武双全,棋局号称收官无敌,精通百家之学,排兵布阵可与西楚军神争生死。

    如此风流风流人物,在西楚破灭后,应该潇洒无比,可为了复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三度从容走过离阳王朝走廊,一度曾接近皇帝百步,后在皇城外由儒道转为霸道,皆是为了他心中的复国之愿与他心中有愧的女子。

    还有那衣僧人李当心。出自两禅寺。深不可测的得道高僧,曾以手指在“金刚镜面”上刻出纵横十七道,与黄龙士对战而不败,一怒踩出了一百零八金刚印,天下无人可破其金刚境。

    如此强悍人物,心中无佛,皆是因为记挂着那位让他秀色可参禅的妻子。

    还有那位碧眼内阁首辅张巨鹿,生前大门朝向寒门是为天下,死后不得善终以警示寒门学子也是为她天下,生前斗徐骁是为天下,死后帮北凉还是为了天下,这才是真正以天下为己任的读书人。

    鲜活的人物历历在目。

    酣畅淋漓的故事,读起来恨不得当浮一大白。

    品读《雪中》,通天已经完全看入神了,记得那些鲜活的人物事迹,甚至要比看主人公徐年冒险更加畅快。

    “我已经明白了这部书的真正意义,世间百态,人间红尘,这完全是不同于《弹指遮天》的好书!”

    “我那些洪荒历练,相比于这些还远远的不够!”

    通天教主已经被《雪中》的剧情给彻底吸引,不过内心还是未理解宁城推荐给他的真正用意,直到.........他看见了那个披着羊皮裘的断臂老头。

    回望一幕幕鲜活的人物场景,李淳罡的那一声剑来,最让通天教主感到酣畅淋漓,神清气爽。

    “轩辕大雪坪上李淳罡大声道:“剑来!”徽山所有剑士的数百佩剑一齐出鞘,向大雪坪飞来。龙虎山道士各式千柄桃木剑一概出鞘,浩浩荡荡飞向牯牛大岗。”

    “两拨飞剑。

    遮天蔽曰。”

    “这一曰,剑神李淳罡再入陆地剑仙境界。”

    尤其是当看到李淳罡喊道:“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时候,通天教主感觉一股热流涌动在胸膛。

    “好肆意,好霸气,好个李淳罡!”

    通天教主心潮澎湃,恨不得拔剑而起,只因为他在书中李淳罡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李淳罡经历过巅峰。

    当年他驰骋江湖,一人一剑一青衫,武帝王仙芝亦不过是众多仰望者之一!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长如夜。三尺青锋木马牛,斩得天地,斩得蛟龙,一剑开天门,一气之外更有两袖青蛇。

    他也经历过巅峰。

    当年三清立教证道成圣,受到洪荒亿万生灵膜拜敬仰,执掌诛仙剑阵,圣人难敌,截教更是万仙来朝,成为洪荒第一大教派,威势风头无量。

    李淳罡经历过低谷。

    五十年前惜才而败给王仙芝,任其折断木马牛,错手杀心上女子,又被齐玄帧乱了道心,与隋斜谷互换一臂。这剑神老头儿放下天下第一的名头。

    他也经历过低谷。

    紫霄宫外,兄弟情谊,三清之名如烟消云散,遭受天道算计,为求一线生机,自废圣位,惹来洪荒诸多大能觊觎和暗地里嘲讽。

    李淳罡一念之间,重回陆地神仙境界。

    他能够重回巅峰么?

    通天教主不禁在内心中思索。

    李淳罡为什么能在大雪坪上,一念之间重回陆地神仙境界?

    对于那位天下第一的老剑神而言。

    木马牛被折算什么,齐玄帧乱他道心算什么,隋斜谷换他一臂更算什么。

    可是心爱的绿袍儿被他错杀在怀里,才是真正的执念。

    那时心乱了。他再也拿不起那把剑。

    区区一座听潮亭而已。北凉王府禁卫森严,可这拦不住他李淳罡。拦住他的是他自己的画地为牢,是思念,是对绿袍儿的愧悔,是对自己的困愤。

    而在轩辕大雪坪上,看见撑伞的那一幕,李淳罡才彻底放下执念,明白了挚爱绿袍儿的不悔。

    自那一日李淳罡重回陆地神仙境。

    天下第一的名头,说拿起,便拿起!

    看着李淳罡,通天教主已经明悟了,前辈宁城让他看这么本书的真正含义。

    “前辈这是想要借李淳罡重回巅峰的过程,指点我啊!”

    “李淳罡明悟挚爱对他的不悔,放下执念才是他重回巅峰原因,于我而言呢?”

    “我该如何重回圣人尊位?”

    通天眉头微微皱起,在心中思索。

    李淳罡原本错杀挚爱,心怀愧疚,所以跌落境界,在大雪坪放下执念,明白了挚爱绿袍儿对自己的不悔,才重回巅峰。

    可他心中并没有任何的挚爱,更无动**念的想法。

    怎么重回巅峰?

    通天教主百思不得其解,一度想要放下书籍追问前辈宁城原因。

    “前辈要我在书中寻找答案,那书中一定有值得我学习地方,需继续参悟。”

    通天耐着性子,渐渐又将心神沉浸在书中,直至看见了最渴望一剑成名的剑客温华在成名后,却以手足换手足的时候,心神狂震。

    如果说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回巅峰境界,让通天感受到最酣畅淋漓,意气风发的话。

    那么当看到温华自废武功,并斩去一手一腿,拖着带血的残躯淌过门槛时。

    这是通天感到最震撼的一幕。

    若说李淳罡和温华两人的实力,对于通天来说,都是微不足道。

    可是在他们的面前,通天见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剑客,又见到了两种殊途同归的剑客。

    李淳罡错杀挚爱,放弃了剑,放弃了巅峰。

    温华为了兄弟,还人因果,自废武功,自断手足,放弃了剑,也放弃了最初的成名梦想。

    那个佩剑游侠儿,其实一直有个少年成名的江湖梦。

    那时温华与徐年结识于落难之时,正是徐年第一次游历六千里的时候。一柄木剑,身无分文,怀揣江湖梦,行走江湖,和徐凤年、缺门牙的老黄、李姑娘偷鸡摸狗,嘻哈打闹,虽然日子贫苦,但是胜在洒脱。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总是要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当再次见面的时候,徐年已经澄清了自己世子的身份,温华依旧面色不改的能够和徐柿子称兄道弟。

    可在在世子徐年提出想要给些帮助,让剑神李淳罡教他两招之时。

    没有想到,温华很果断的就拒绝了。

    这个是他的江湖,他想要自己去闯,练出自己的剑道。兄弟是兄弟,但是梦想是梦想。

    如此温华,将梦想看的极重。

    他也等来了自己的机缘,得黄三甲授剑,后来名动太安城,在即将快要实现梦想的时候,却为了兄弟放弃剑道,放弃梦想。

    “我温华这辈子,不练剑了!”

    “在老子家乡那边,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得还十二三两,我温华的剑,是你教的,我废去全身武功,再还你一条手臂一条腿!”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通天轻轻喃喃出声,面色悲怆,身体轻轻的颤抖。

    看着李淳罡和温华两个截然不同剑客的选择,通天教主渐渐有了领悟。

    李淳罡剑神无敌,因为错杀挚爱,心怀愧疚,放下了剑,等到明悟挚爱对他不悔的情感,才重回巅峰。

    温华因为兄弟情谊,放弃了自己的剑,放弃了自己的梦想。

    在他们身上,剑往往不是最重要的东西,自己心中的渴望,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通天而言,自己心中的渴望是能潇洒自由行走洪荒天地,无任何人拘束,通天并没有心中的挚爱亲朋,可是他有一群值得守护的弟子。

    通天沉浸在书中,双眸中的神采越发明亮,如日月焕发神光。

    此时的他,已经并不在纠结于如何重回圣人境界,只愿不忘初心,守住初心便可。

    这样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天地,更无愧于自己心中的剑!

    这个时候,通天领悟出诸多的思考,殊不知自己身上的气息也变得极为厚重。

    佩剑青萍在背上铮铮而鸣,闪烁的玄青色光芒照亮了整个书房。

    这一幕惊呆了身边的西王母,美眸流露惊人的诧异。

    通天教主究竟在书中看到了什么,又领悟了什么,竟然散发如此可怖的气息?

    “那好像是剑道.......”

    从通天教主身上一丝丝外溢的剑光,西王母感觉到了无尽的锋利,心神触及之下,连她元神都有痛意。

    “这一抹剑光,实在是太恐怖!”

    “看来那本《雪中悍刀行》确实是本不可多得的神作!”

    西王母感慨不已,眸光停留在一脸平静如湖水的宁城身上。

    “能够指点圣人的书籍,世间只有前辈这样的绝世高人能够著作而出!”

    “若是我能一直待在前辈的身边,成为圣人那是必然事情,这也难怪前辈的看门狗都有圣人实力。”

    ..........

    许久后,青萍剑的剑光才徐徐落下。

    通天教主放下书籍,对着宁城施礼拜道:

    ‘多谢前辈的指点,我在 书中受益很多,已经找到了我要追寻的答案!’

    宁城也没想到天通道人真能找到解决自身跌境的方法,微微笑道:

    “天通道友客气,你能找到那便是你的机缘。”

    “虽是机缘,可是这个机缘也是前辈给的,若无前辈指点,天通还不知道何时有希望找到答案。”

    通天这话一点都没说假。

    尽管他很有自信,能凭借自己实力能够重新证道圣位。

    可是三尸证道法,洪荒中只有道祖鸿钧走过,他没有经验,更不会去询问道祖鸿钧,想重新证道圣人,不知要花多少时间。

    “前辈,能够看到这部《雪中》,实乃我的福缘。”

    通天教主对于前辈宁城的指点,实在是感激无比,拿出了一块精美秀气的手帕。

    “此物就当做是前辈的书费吧。”

    西王母默默在身旁,看着通天教主手里的精美手帕,顿时眼睛一亮。

    如果她没有感知错误的话,那块绣着各种鲜花异草图案的手帕应该是顶级先天灵宝,八宝云光帕!

    “圣人真是底蕴深厚,随手拿出来就是顶级先天灵宝。”

    对比她,西王母感觉自己很穷。

    殊不知,通天教主心里也在吐槽。

    上一回,在书房中看完《弹指遮天》后,通天教主送给宁城极品先天灵宝—轮回镜。

    此镜可映照诸天,领悟轮回法则,攻防兼备,足可媲美昊天的昊天镜。

    可是没想到前辈宁城觉得老气,连女仆茗璇眼光也很高,拿去当梳妆镜都嫌不好看。

    这回《雪中》这部书,给予他很大收获。

    通天教主选择礼物,要选价值足够高,且外形精美的法宝。

    所以才挑了八宝云光帕,当做礼物。

    “此物不错,看上去很漂亮。”

    宁城坦然收下,却注意到身边西王母眼神一直注视着这块手帕:“西凰道友,你若喜欢,不如拿着。”

    “前辈要给我?”西王母微微一愣:“这么贵重的礼物,西凰恐怕受之不起!”

    “有何受之不起,刚刚西凰道友给我按摩,舒缓疲倦,足够值得这块手帕。”

    西王母暗暗感动,原来前辈宁城对她的好,他一直记在心里,并没有忘记,竟将这么强大的法宝随手就赠与她。

    可是这股感动,还未持续多久。

    宁城直接将手帕放到西王母手中,轻笑道:

    “左右不过一块手帕而已,若非样式精美,拿去当抹布有些可惜了。”

    “????........”

    通天和西王母两人都愣在当场,他们好像都忘记了前辈宁城这里宝物是如何的多。

    又是被秀了一脸!

    用最若无其事,又云淡风轻的语气,讲出最打击人的话,这种感觉实在是太不好了。

    西王母跺了跺脚,娇嗔不已。

    待在宁城身边,她总感觉自己就像是乡下人,完全没见过任何世面。

    “西凰道友还是收下吧。”

    通天叹了口气,劝西王母收下手帕后,向宁城问道:“我有问题,向前辈请教!”

    宁城淡淡道:“天通道友尽管说。”

    “经受前辈指点,我已经将上回前辈交代我的话告知了那位存在,当下截教遭遇量劫,不知道前辈能否给我们截教指出一条明路?”

    宁城温润一笑。

    终于问到了关键。

    只要这位天通道友将他说的,告知给那位截教圣人,那他相信,封神量劫,结果会大为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