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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美杜莎的过往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进化反而是一件坏事。

    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想当以前那条丑陋且又普通的蛇人。

    美杜莎,作为颜值十分高的魔物,深受人类的喜欢。

    经常见人类世界贩卖美杜莎等物种。

    虽然她的实力已经相当于人类的b级冒险者,

    但比起这个世界的人类终究还是太过于孱弱。

    小心翼翼的躲在鸠拉大森林之中,却没想到即使如此,依旧被人发现了。

    运气真差,为什么人类会进入到受到风暴龙维尔德拉所庇护的领地?

    还刚好遇见了她,不由分说,看着那群人类贪婪的眼神。

    她知道自己必须要跑了。

    鸠拉大森林,紧靠着东方平原,那里是狼族的领地。

    所以根本不可能去那里,然而后面却又背靠三方魔王的领地。

    胃部剧烈的抽搐起来,这根本就是死境好吗?

    但是,放弃是不可能放弃的,成为人类的的玩物什么的,怎么可能让那种事发生啊!

    玩命的奔逃着,不是朝森林之外,而是朝森林的深处。

    作为从小生活在这里的美杜莎,熟知地形,

    勉强能够利用自己的优势与后方追赶的人类拉开距离。

    她,逃掉了,

    但是,

    她的族人却因此被愤怒的人类屠戮一空。

    不知道心底什么感觉,只是觉得一股情绪从心底升起。

    虽然她对自己的同族也并不感冒,面对她的时候只有战战赫赫与恭敬。

    根本不像同族,反而是像上级与下级。

    连同以前和她很要好的同伴也不敢轻易逾越,在她面前颇为拘束。

    即使她劝慰对方很多次,但依旧没有任何作用。

    这就是魔物,等级与种族决定你的身份与地位。

    此后,

    没有族人与部落的她只能浪迹于鸠拉大森林,然后被各种各样的魔物欺负。

    独家寡人的她没有任何办法反抗,无尽的孤独与寂寥缠绕着她。

    看着远方蔚蓝的天空,突然,脑海中浮现出向去外面看看的想法。

    即使身死,那也挺好的,现在这种生活比死更令她难受。

    说走就走,也没什么需要带的东西,随口咬死几只兔子当做应急食物。

    就这样,美杜莎开始了自己的旅行。

    不能经过人类的城市,至于魔王领地去了可能就回不来了。

    所以只有一条路可走,矮人王国,同时也是军事大国的多瓦贡。

    孤独的旅程却远比之前的生活有趣,美杜莎见识了许多自己以前没见过的东西。

    也知道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也遭遇过很多危机。

    尽管已经很小心,但还是被各种各样的人类追赶,被各种各样的魔物袭击。

    生命之森,

    有一天,她从别人口中听见了这样的一个地方。

    向往着和平,与生命的精灵所在之地。

    就这样,新的目标出现了。

    精灵是怎样的呢?

    传说中精灵是高贵圣洁的种族,其姿态与身躯足以同天使媲美。

    好想见见啊,这是美杜莎最后的一个心愿。

    她觉得她的人生已经没有遗憾。

    太好了,从原来那个地方走出来。

    为自己当初的决定感到庆幸。.

    生命之森位于南方里·耶斯提杰王国与巴哈斯帝国的交界处——都武大森林。

    她现在距离那里还很遥远。

    但是没关系,只要心怀期望,她一定能够那个向往着和平与生命的圣地。

    满心的期待,经历了千辛万苦,她终于到达了那个地方。

    也见到了传说中的精灵,确实名副其实,

    然而,

    精灵的处境并不好,甚至快要灭族。

    有心想要帮她们,却不知从何帮起。

    但是,至少她在这里遇到了自己的同族。

    还把她奉为王,虽然只是看中了她强大的实力。

    先住在这里吧,至少不是孤身一人。

    经历了那么久的浪迹天涯,她也有些累了。

    即使身处同族,但每天依旧如同一个人,被所有蛇人排除在外。

    毕竟她是外来者,而且是实力与种族更强的美杜莎。

    算了,真心感到无所谓,她自己一个人也习惯了。

    就算心底感到寂寞,也能坦然接受。

    只是,好想有人来陪着她啊……

    开始铺垫了,骨王里的圣教会与萌王里的圣教会,骨王里的英雄王与萌王里的魔王究竟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尤其是赛巴斯,指尖宇宙对战破坏暴君米莉姆,期待q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