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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曲《爱之梦》,小说火了
    “你还会弹钢琴?”

    胡一菲惊讶的道。

    “业余的,业余的……”

    秦昊连忙道。

    这下子众人都好奇起来,林宛瑜更是眨巴着大眼睛盯着秦昊。

    秦昊微微一笑,离开座位走上前去。

    与那钢琴师说了几句,然后在钢琴师点头同意下,秦昊走过去坐在钢琴前。

    目光扫过。

    酒吧内不少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爱情公寓小伙伴们更不用说,齐刷刷的盯着秦昊。

    秦昊深吸一口气,收回目光,看向钢琴。

    莫名的熟悉感油然而生。

    再看看眼前的钢琴曲,秦昊心头升起莫名自信。

    《爱之梦》。

    秦昊修长的双指压下,然后动了起来。

    旋即小桥流水般,悦耳动听的钢琴声,自秦昊的指尖流淌而下。

    “卧槽,秦昊还真会弹钢琴。”

    吕子乔听到钢琴节奏声,顿时咋呼一声,一脸的不可思议。

    林宛瑜美眸瞪大:“没想到秦昊的钢琴这么厉害,比刚才那个钢琴师都厉害。”说罢,闭上眼睛,倾听起来。

    曾小贤看着秦昊的模样。

    别提有多羡慕了。

    贤哥也想装逼啊!

    ……

    《爱之梦》开头以恬静柔和的旋律为主,秦昊以右手的分解和弦,极具有流动感和起伏感。

    深情婉转的旋律,让酒吧众人不由安静了下来,细细倾听。

    一旁的钢琴师看到秦昊弹奏,不由睁大了眼睛。

    仅这开头弹奏,他就知道,这年轻男子,在钢琴的水平上比他高。

    ……

    乐曲到了中段,情绪不断高涨,热烈而激昂从而逐渐推向高潮,体现了对爱的渴望和执着追求之情。

    ……

    乐曲再现部分的主题旋律又回到开始那种抒情、宁静、安详的气氛之中。

    句尾旋律的律动渐行渐慢,使音乐变得空旷而辽阔,让人意犹未尽,在梦一般美丽的感觉中,恋恋不舍的结束全曲。

    ……

    一曲弹罢。

    秦昊微微一笑。

    牛刀小试,尽在掌握之中。

    然后风轻云淡的回到自己的位置。

    酒吧众人的目光随着秦昊的移动而移动,眼中闪过钦佩之色。

    哪怕不动钢琴的人,此时也能听出秦昊弹奏乐声的美妙。

    不知道谁带头鼓了一下掌。

    然后哗啦啦的掌声在酒吧内响了起来。

    秦昊连忙站起来,谦逊的向四周酒吧内众人道谢。

    片刻,掌声停歇。

    “四国以(厉害)。”关谷神奇惊叹。

    吕子乔一下子搂住秦昊的肩膀。

    “秦兄,好兄弟,我忽然发现你才是僚机的最佳人选……”

    吕子乔很是兴奋:“我决定了,以后你就是我的僚机了。”

    秦昊无语的翻了个白眼。

    鬼才当你的僚机,丫的,有多远死多远。

    “秦昊,你太厉害了,没想到还会弹钢琴。”

    陈美嘉花痴的看着秦昊:“会唱歌,会讲故事,还会弹钢琴,秦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陈美嘉简直问出了众人的心声。

    越接触,越感觉秦昊这家伙变态。

    常人会一样,恐怕就能吃一辈子了。

    而秦昊这家伙,紧紧显露出来的就是多少人一辈子到不了的地步。

    秦昊嘿嘿一笑,道:“有一样,你们会的,我就不会。”

    “哦,是什么?”

    胡一菲顿时来了兴趣。

    林宛瑜也眨巴着大眼睛看着秦昊。

    “生孩子。”

    秦昊嘿嘿笑道。

    一句话落,在秦昊一旁的林宛瑜,小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要死啊你,连老娘都敢调戏。”

    胡一菲佯怒,俏丽的脸色微微闪过一丝不自然。

    连忙拿过一个抱枕丢向秦昊,以作掩饰。

    旁人没察觉,秦昊却是看到了胡一菲的异常。

    心头微微一动。

    顿时想起胡一菲对于另一半的霸气的宣言:我的男人,要么比我聪明,要么比我强壮,否则他凭什么征服我!

    自己表现的这么优秀。

    不会把胡一菲给征服了吧?

    又看了看身旁红红脸,美丽可爱的林宛瑜。

    这也是好媳妇儿的不二人选啊!

    难办啊难办!

    ……

    众人在酒吧玩到很晚才回去。

    最后大家一起吃了一顿胡一菲做的蛋炒饭,然后便各自回去休息去了。

    ……

    第二天。

    秦昊早早便起来了。

    身体素质强了,需要的睡眠也少了。

    以前的话,睡懒觉基本上是他的习惯。

    现在,自己基本上睡上六七个小时,便足够了。

    看看时间,现在七点左右。

    秦昊洗漱完毕,抱着笔记本电脑,来到客厅。

    林宛瑜他们都还在休息。

    打开电脑,登录“龍腾”。

    鼠标滑动,稍稍浏览了一下。

    可是下一刻,秦昊一顿。

    却是看到了《诛仙》。

    这是,新书榜第一???

    卧槽,才发书一天,不过三万字,这就上榜了?

    然后秦昊又发现,那周点击排行榜上,《诛仙》也位列其中。

    不过与新书榜不同,周点击榜,一共十个位置,《诛仙》排在最后。

    毕竟刚发布一天而已,自己又不是出名的作家大神,有这样的成绩,已经算是逆天了。

    “这成绩,牛逼,不愧是《诛仙》,给力。”

    秦昊赞叹一声,然后打开作者后台看了看数据。

    二十多万点击,近两千的收藏。

    而且每刷新一次,收藏点击量,都在唰唰的往上张。

    这成绩,逆天了。

    想当年,《诛仙》便引起网文界的大震动,被誉为网文仙侠文的开山鼻主之一,被新浪网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

    尤其是其写情更是一绝,不知道引起多少模仿。

    可惜,都达不到《诛仙》的高度。

    在当时更是盛传:凡是喜欢在网上的,没有人不知道《诛仙》;凡是奇幻小说的书迷,没有不知道《诛仙》的;凡是武侠小说的书迷,更是无人不在说《诛仙》。

    由此可见其火爆。

    ……

    而在这方世界,尤其是几乎全网都是武侠、都市一类的小说,玄幻、修真等刚刚冒头时。

    《诛仙》这本仙侠风格的小说一出现,犹如一股清流,给原本死气沉沉的网文界注入了新的活力,所引起的震荡自然是恐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