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格其实只是脸比较冷,本质上还是个挺有意思的人。
想想看她的酒吧为什么叫‘来生’其实就因为这里以前是夜之城的老停尸房,现在却是活人蹦迪的场所,可谓是一种冷笑话了。
可能是她真的想带着死人的灵魂们一起嗨,同时也有纪念强尼的意思。
如果按照原本2077的故事线发展下去,罗格最后也活不了,但苏明觉得既然只是举手之劳,那就顺手帮她一把,让她继续缠着强尼去吧。
“哇哦!你是真的强尼银手!你没有死!”
听到顾客敲桌子,女酒保这时才回过神来,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但手上的动作很快,把各种原料倒进调酒器,甚至都不用看一眼自己拿的是什么:
“你可是夜之城的传奇,不,现在可能还是唯一活着的传奇了。”
“呵,我根本不在乎什么狗屁的传奇,等今天过后,伱就知道什么tm是真正的传奇了。”变色龙的某人掏出烟盒来,丢给v和杰克一人一根,身体也微微转向他们:“你们两个倒还不错,确定自己准备好了,对吧”
“嗯。”杰克激动地搓搓手,他的脸上都笑开花了:“我们可不会错过大生意,尤其是跟着你干,就算死都值了。”
“没错。”v也出声附和,不过她看起来要平静得多,至少没有满脸潮红。
“别说这种狗屁不吉利的话,小子。”强尼银手拍拍杰克那宽厚的肩膀:“我保证你们安然无恙地成为这城里新的传奇人物,到时候你们就可以知道名人的苦恼了。”
“啊,这个我知道,听说当年的时候,就有人潜入你家里偷你拉的屎,这是真的吗”杰克似乎对于名人的烦恼有点错误认识,但又好像不是完全错误。
“忘了,谁会记这种小事啊”丧钟摆摆手,他一口闷掉了酒保放在面前的酒,站起身来:“走,我看到那个黑胖子了,我带你们去找他算账。”
两人也扭头去看,当然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因为丧钟是用‘黑暗’看到的,那个黑胖子在走廊尽头再拐弯的那个包厢里呢。
他带了一个保镖,似乎在等人,可能是觉得v和杰克肯定会上套他这个得自性偶小姐的任务能成功
但他想什么都无所谓了,苏明一直都只想把他干掉,满足一下前世的愿望而已。
杰克和v没有看到黑胖子,但他们没有怀疑银手的话,于是在付了帐之后,也跳下吧凳跟了上去。
夜店中的灯光很昏暗,但所有人的目光几乎都围绕着强尼而移动,就仿佛他是聚光灯一般,一出现就会让人不由自主地关注起来。
而演戏经验很充分的苏明,自然对此没有什么感觉,他只是继续扮演着角色,同时把怀里的手枪掏了出来。
沿着铺满五颜六色灯光的走廊走到头,然后朝右侧拐弯,丧钟平静地用银色手臂拉开了黑胖子所在的包厢门,让电子门锁像是烟花一样喷出了一大串火星。
“嘿!你们是!”
“砰砰砰!砰砰砰!”
黑胖子的保镖一边去怀里摸枪,一边开口询问,但话都没有说完,动作就被枪声打断,整个人软倒在一旁。
无论是这个没有名字的倒霉蛋,还是所谓的黑皮胖耶稣,两人都是各自胸前中了两枪,脑袋中了一枪,当场暴毙,这打法就是约翰威克杀人的标准手法。
胖子手里的雪茄掉在了地面上的血泊中,燃烧着的烟头遇到液体发出刺啦一声,狭小空间里飘荡着刺鼻的血腥味道。
“嘶,你这就把他杀了”杰克根本不能理解这是什么行事逻辑,虽然说是要找胖子替自己两人算账,但人家还没开口,就把人家干死了,这就是五十年前那些老江湖们的做事风格吗
不逼逼,就是干,这确实很强尼银手,就是不知道强尼和胖子有什么仇,一上来就下狠手
来生夜总会内是不许杀人的,但这规矩似乎管不了强尼银手,毕竟这里的老板和他是有特殊关系的。
“不杀还留着过年啊他又不是年猪。”苏明说了个关于死者身材的冷笑话,慢条斯理的重新装填手枪弹匣,抬起脚把地上的烟头彻底踩灭:“放心,罗格的地盘,那就和我的地盘没啥区别,杀几个人根本无所谓,我还要她帮我收拾这死肥猪呢。”
这里以前可是停尸房,很多处理尸体的工具还都在后堂仓库里面堆着呢,怕不是连火化炉都有。
杰克耸耸肩,他想确实也是这个道理,反正夜之城天天都要死一堆人,只需要把尸体往随便哪条巷子里一丢,要不了五分钟,估计就会被拾荒者捡走。
尤其是这个胖子,身上的肥油很多,植入体也不错,还有一条大金膀子,肯定是尸体回收界中的香饽饽。
想到这里,他和v对视了一眼,这下是彻底确定了,那黑胖子和真正的传奇人物比起来,什么都不算。
正面交锋之后,肯定是还活着的人更牛啤啊。
“哈哈,念头通达了,回去接着喝酒。”
又踢了尸体一脚,在死胖子的衣服上擦擦脚底的血和脑浆,苏明收好手枪,转过身来,一手搂住一个小朋友,带他俩原路返回:
“我上午出门找了个很好的黑客,她马上就会跟着希里一起过来,等到罗格到了,我们就说说今晚的计划,然后就可以出发了。”
“行,反正我们订金都收了,不管什么事,我们都跟。”杰克这么说着,v也在一旁默默点头,其实她拔枪的速度也很快,刚才差点就打开保险了。
返回吧台的路上,正好遇到希里和百灵鸟走进大门,毕竟大多数酒吧是不会阻拦美女的,女人才是夜店生意的保证。
“正好,走吧,我们去罗格的包厢.”苏明指向左侧,那边有些半开放式的卡座,还有保安站岗,明显是老板预留的位置:“等她到了,我们就说说计划,现在先喝酒。”
“喝酒.啧,这个词我很久都没有听到了。”百灵鸟换了一身便于行动的衣服,款式有点像是摩托车骑手的皮衣,她摸摸自己的肚皮,以前全身除了大脑都是义体,酒水对她来说已经非常遥远了:“我要最烈的那种。”
她没有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被人救出来的不说,还能有一具新的身体,能够拥有全新的生活,就为了这个都要多喝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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