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迟到的05/06赛季至08/09赛季开始前阶段性总结感言!
    好久没写阶段性总结了,不过在剧情即将进入湖人篇上半部分之际,俏感觉还是得和你们唠一唠。(毕竟阶段性总结是咱们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

    另外,俏之前已经说过了,在08/09赛季开始后,俏会把打铁系统里苏枫、科比在08/09赛季开始时的能力值以及书里主要球队的大名单以及薪金架构以免费感言的形势发出来。

    所以大伙儿完全没必要担心我会在书里反复用能力值和各队大名单来水字数。毕竟打铁写了400多万字了,用这部分来水字数的事情俏就从来没干过。

    首先,第一部分,05/06赛季至08/09赛季开始前的阶段性总结

    因为在打铁热火篇里,05/06赛季与06/07赛季的剧情是连贯的,所以按照惯例的总结俏就一直没发。

    总体而言,作为热火篇的收尾,这两个赛季的剧情主要以围绕苏枫热火时代队友们的结局去进行。所以在比赛篇幅上,我一直有所控制。基本上除了重点的季后赛之外,差不多写下来都是15万字一个赛季这样子。

    另外,作为苏枫要建立王朝的一个篇章,这个篇章的悬念感下降早在开书之前俏就说过。因为所谓的篮球文剧情读者完全没法猜到,就算我魔改了时间线,这也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篮球文里有哪个主角会不拿n个冠军?因此,悬念感这玩意儿,完全取决于你自己怎么去看。你喜欢冠军,苏枫会拿很多冠军。

    但是冠军打从一开始就不是打铁能写到现在的主题,因为苏枫不拿n个冠军还怎么坐稳这个时代的第一人?

    所以,打铁能到现在还有如此之多的读者想要追到最后,就像我说的,打铁时空里,每个出场人物的结局走向,才是中后期这本书的核心。

    而热火篇的最后,俏之所以要给每个人一个完美的交代,也正是为了与你们近一步建立信任(哪怕此前我们已经共患难了300多万字)。

    但是由于写外挂时我还处于懵懂状态,所以导致后来收尾的工作做得并不是很好。因此在打铁里,每一个篇章,你都可以理解为一个小结局。

    而这样的小结局,其目的,正是为了让你们相信,我能在苏枫的职业生涯走向终点的那一刻,以一个最完美的结局来完成打铁全书的收尾。

    当然由于打铁时空里还有很多小伏笔俏无法一一顾及到,加上后期也有可能会写忘,所以在打铁完本后,肯定还会用很多番外来补全这部分剧情。

    因此,如果要打分的话,热火篇我个人是能给到9分的。

    而接下来,在剧情来到湖人篇后,07/08赛季的主要目的,就变成了承上启下。

    首先,作为对热火篇剧情的补全,湖人篇里在苏枫回迈阿密时,我写了莱利给了他一个盛大的谢幕仪式。

    其次,湖人篇里接下来即将登场的主要人物们,俏也分别给了他们不同的笔墨。

    因此,整个07/08赛季,比赛不多,季后赛也没怎么写,但是写下来后也有10来万字这样子。

    另外,这个赛季最让我满意的还是悬念感回归。

    虽然很多人感觉他们已经看到了打铁的尽头,但是实际上,恐怕除了准备从异世界给我寄书的苏枫之外,湖人篇的剧情,甚至就连我都不知道

    总之可以预见的是,劳尔梅丽恩双子星这次的征服之路不会太顺利。

    因为这个时空里,实在是有太多等着复仇的复仇者们了。

    另外,打铁时空里的人物也是我在写打铁这本书时较为满意的。

    而打铁的质量就更不用说了,因为撇开审美疲劳和剧情原因,你单独看每一部,基本上质量都相差不多。嗯,这里不是我在吹我自己,而是我在写打铁时花费的心思远超大伙儿的想象。

    毕竟,想要构架一个船新的世界观,基本上写到中期开始,除了人物和球队,打铁就已经属于一本“架空”文了。

    另外,由于在缺乏现实参考的情况下,俏要按照自己对篮球的认知去进行推理,并且写出能让你们信服的剧情

    所以为此,除了不停看比赛录像之外,我还得动用很多办法去模拟一笔又一笔的交易。

    比如书里库普切克的那笔交易典范。

    如果不是因为湖人总经理是库普切克,如果不是因为这笔交易真的可行,那俏又怎可能把这段剧情给写出来呢?

    另外,之前在开书时也给你们说过,原本打铁是有五部,后来考虑到第四部和第五部可以连在一起,所以也就合并成了四部。

    因此,就算没有遭到现实的背刺,我也没考虑过让苏枫重返费城这件事。

    毕竟,有那么一小点缺憾,在我看来才是真正的完美。

    而至于为什么湖人篇原本会分为上下两部?

    其实认真看伏笔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为了保留打铁的最后悬念,俏已经在开始埋一个又一个的伏笔了。

    因为我说过,打铁就算写到最后一个赛季时俏也不会用大纲流写法跳过。

    甚至打铁的最后一个赛季,在整个湖人篇里,也算是比较长的一个赛季。

    一方面,这是因为完美地写完苏枫的整个职业生涯,并将之呈现在各位读者陛下的面前,才是我写打铁这本书时的初衷。

    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想看一看,在完整地写完苏枫的职业生涯后,再开个单章,把他的生涯数据、荣誉全部列出来,届时到底能有多壮观!

    不是传统的写完几个赛季后交结尾完本。

    亦不是过后没法收住的戛然而止。

    而是,用群像,用打铁时空里登场的所有人物,去围绕苏枫的职业生涯,在小说没法像现实那样操控悬念感的前提下,在苏枫拿了一个又一个冠军之后还能吸引你们和他一起走向终点的一段旅程。

    众所周知,现实里,哪怕c罗再踢5年我可能都会津津有味。

    但是小说里,随着主角拿的冠军增多,反复的比赛是没法做到像现实那样不断吸引读者的。

    可是,打铁越是写到中后期,越是接近终点,反而你们给我的信心也就越强。

    因为400万字过去了,咱们都还有一堆伏笔没有交代呢。

    那些个天之骄子都还没登场。

    甚至说的不好听点,没挨过苏枫的毒打,那他们也能叫天之骄子?

    因此,打铁时空里的主要人物会迎来怎样的结局,咱们还有得唠。

    时间线里,苏枫的职业生涯已经走完了12年。

    就像他在告别国家队时说的那样。

    这最后的几年,他希望大伙儿能陪他继续走下去。

    而作为一个根本不懂打铁,纯枫黑的码字工具人

    俏也会秉承着收到异时空的邮件后就专心给你们码字的初衷。

    最后,用一段俏皮话来结束这部分的总结感言吧,因为其他的一些解释,在作者的话里我也给你们解释过了,所以如果还有疑问,欢迎进群找俏私聊!

    勋宗文武至圣皇帝,种花家京城人士也,姓苏,名枫,乃卫国之后。

    勋宗年少时,正值美逼宗(伯德)与美病宗(约翰逊)逐鹿于米利坚古战场。

    后美氓宗横空出世,天下遂归于一统。

    然美氓宗生性暴虐,时人有云氓宗在位时,常拳打东部帝国之猩,脚踩南部航天城之光,扇奥兰多珍禽异兽之脸,欺尤他玄冥二老年迈,揍圣城上将于安东尼奥河畔。

    时人皆云天下苦氓宗久矣!

    无不盼望有义士能揭竿而起,推翻其残暴统治,救nba于水火之中!

    勋宗年十八,以十三顺位入nba,散尽家财,驻军费城,广交好友。

    氓宗末年,勋宗拜讨逆先锋,举义旗,欲为民除暴。

    然氓宗军威日盛,勋宗虽四战于米利坚古战场,却终究难胜。

    勋宗年十九,率军与乔贼再战于芝加哥。

    先拜阿伦为勋宗军陷阵将军,再授亚拉巴马州二名将本与西奥为左右先锋。

    此战,勋宗巧使妙计,先以反间计策反乔贼之左膀右臂皮蓬,再立下神坛,共分上下三层,先请来费城之烈焰,再以大陨石术击之。

    固乔贼百万雄兵,亦被勋宗单人单骑斩于马下!

    然乔贼兵败不久,天下人皆负勋宗。

    固勋宗只得出走北境,重新招募兵马,以图东山再起。

    时人皆云北境乃苦寒之地,卡特暗弱,麦迪年幼,纵勋宗有回天之术,恐其亦难率军再战于米利坚古战场。

    勋宗年二十,败军之将乔丹率残军投奔。

    左右云乔丹此人,虽有万夫莫敌之勇,但却反复无常,此次前来,必是为了夺主公之根据地,与那吕布无异!

    然勋宗却力排众议,设坛拜乔丹为中军卡车司机,故使乔丹心悦诚服,不敢有反叛之心。

    后五年,勋宗与天下豪杰五战于米利坚古战场,三次封王,终使天下归附。

    但北境终非龙兴之地。

    勋宗年二十五,乃迁都于迈城,欲求长治久安。

    然天下贼寇闻勋宗迁都,纷纷趁机反叛。

    所幸,迈城后三年,勋宗出佛罗里达,三征米利坚古战场,皆得胜而还。

    至此,天下再归一统。

    时人皆云年少不识有枫皇,错把乔丹当球王!

    然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勋宗年二十九,再迁都于洛城,发小科比遂率军来投。

    然米利坚古战场,却趁勋宗迁都之际,先有西北加姓小儿自封为王,后有东海岸一字并肩王邓肯以清君侧为名窃居高位。

    德州德国人士诺氏司机,亦率德州精锐,以勤王为名阻枫皇龙驾。

    加之克利夫兰,太子勒布朗深感勋宗老当益壮,恐其难在有生之年继承大统,固率御林军东出阿克伦,自号齐枫大圣。

    东部亚特兰大,更有皇室后裔韦德暗通西班牙海盗加索尔,以亚特兰大之精锐独霸一方。

    天下十八路诸侯遂携滔天之势而来。

    时人皆云盖因勋宗年迈,独宠科比方招今日之祸!

    而至此危难之际,勋宗左右亦无不痛呼

    勋宗危矣!吾大苏江山危矣!

    (以上摘自——苏勋宗苏枫列传前半部分《我的英雄前半生》)

    ……

    最后的最后,感言归感言,更新归更新哈!2日晚上更新时,各位读者陛下,咱们标题一楼见!

    顺手跪求一波这月1日到4日的双倍月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