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div> “炫光……音波?”
山林间的一块地毯上,正在一边小口抿茶,一边大口咬着糕点的大宝突然动作一滞,脸上表情变得十分怪异,口中小声喃喃道,“这是什么?”
“怎么了,大宝?”
后土娘娘敏锐地察觉到她神色有异,关切地问道,“哪里不对么?”
“没、没什么。”
大宝醒过神来,连忙摇了摇小脑袋,“后土姨姨,咱们接下来去哪儿?”
“北边。”
后土娘娘淡淡一笑道,“世界的最北边。”
“最北边?”
大宝歪着小脑袋,一脸好奇地问道,“那里能找到天道缺失的原因么?”
“或许能,或许不能。”
后土娘娘的回答高深莫测,暗藏玄机,“不过姨姨能够感觉得到,冥冥之中似乎有我的因果在那里,当然,大宝若是有别的地方想去,尽管自便就是,不用管我这个糟老太婆。”
“姨姨可是大宝见过最漂亮的人了呢,怎么会是糟老太婆?”
大宝笑嘻嘻地答道,“我才舍不得和您分开,您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小小年纪,嘴巴就这么甜,长大了还怎么得了?”
后土娘娘闻言,不禁笑得花枝乱颤,前仰后合,“话说你不是要去找你爹么?这般跟着姨姨瞎混,当真不要紧么?”
“爹爹什么的。”
大宝小手一摊,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一眨,脸上笑容愈发甜美,“该见到的时候,自然就会见着了。”
“你爹的这件小棉袄,可真是漏风得厉害呢。”
后土娘娘登时笑得直不起腰来,“大宝生得这样可爱,实力又不输姨姨,你愿意跟我同去,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言语间,两人已然纵身而起,手拉着手,十分亲昵地踏空而去,疾行向北,画面无比和谐,从背后望去,多半会让人误以为是一对关系极为融洽的母女。
“后土娘娘的实力。”
望着二女渐行渐远的身影,天一果断伸手抓住夜夭夭胳膊,一边展开身法直追而去,一边冲着身旁的小阎王感慨道,“还真是深不可测,令人难以捉摸。”
“天一老弟,莫说是你。”
提及自家嫂嫂,小阎王的表情多少有些复杂,似乎十分畏惧,却又隐隐带着几分钦佩,“本王与她相识了数百万年,却也不曾见过嫂嫂全力以赴的模样,我家兄长虽然贵为地狱之主,可在她面前根本就不够看,也不知他当初哪来的勇气追求嫂嫂,如今家庭地位简直就是……哎,不提也罢。”
“后土娘娘生得花容月貌,倾国倾城。”
饶是天一为人有些严肃死板,听了他对大阎王的这番吐槽,却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正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阎王大人对她一见倾心,情难自已,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说着说着,他脑中不自觉地浮现出元一温婉俏丽的容颜,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眸中不自觉地闪过一丝悲凉之意。
“所以说么,色字头上一把刀,谁沾谁倒霉。”
小阎王脸上带着几分不屑,不以为然道,“女人有什么好的,哪有战斗来得有意思,真是搞不懂你们这些人。”
“爱情之所以为爱情,正是因为其虚无缥缈,难以捉摸。”
天一叹了口气,幽幽地答道,“倘若这么容易参透,便不会如此令人苦恼了。”
“不聊这些扫兴的东西了”
小阎王已然厌倦了关于男女之情的讨论,忍不住抬头看向远处的大宝,果断转移话题道,“说起来,这数百万年间,老大还是第一个实力得到嫂嫂认可的人物,也不知她小小年纪,究竟是如何修炼出来的。”
神主大人体内蕴藏着整个灵池的力量,实力之强岂是你所能想象?
天一有意无意地瞥了他一眼,心中暗暗将大宝吹嘘了一番,却并未说出声来。
“那头天鹏真是无趣得紧,死活不肯跟本王较量。”
见他不接话,小阎王话锋一转,自顾自抱怨道,“这次去北边,不晓得能否遇见值得本王出手的厉害角色。”
“原初之地远比阎王兄想象的要更为广阔,强者亦是数不胜数,想来不会让你失望。”
天一面色如水,语气平淡地说道,“别的地方不说,至少在东边的神女山,就有不少实力胜过小弟的混沌境强者。”
“天一老弟。”
小阎王脸色微变,眼神瞬间清冷,“你怕不是想利用本王来报仇吧?”
毕竟是地狱两大王者之一,他虽然生性暴躁,却绝不愚蠢,瞬间便识破了天一的意图。
“利用?谈不上。”
天一神情不变,只是轻描淡写地答道,“小弟想找帮手对付神女山,而阎王兄又渴望旗鼓相当的对手,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各取所需?”
听他直言不讳,小阎王愣了一愣,刚刚升起的怒气瞬间消散,反倒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哈哈大笑道,“好一个各取所需,有趣,当真有趣!”
天一淡淡一笑,不再多说什么。
“你是个爽快人,我喜欢!”
小阎王突然止住笑声,郑重其事道,“什么时候你去找神女山的麻烦,记得叫上本王,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好。”
天一转头看他,眸中带着笑意,“一言为定。”
言语间,三人的身影也如同后土娘娘和大宝一般化作天边的小黑点,渐渐消失在视线之外。
……
神识世界之中,钟文在海边盘膝而坐,将一块指甲大小的金属高举过头,在阳光下仔仔细细地观察了许久。
万炼之金!
何小花辛辛苦苦搜集了大半年而不得的宝贵材料,此刻竟已出现在钟文手中。
只是这么小一块,便耗去了整整两小瓶振金之血和数十种珍贵稀有的炼器材料。
要知道,每一瓶振金之血,都需要从百倍甚至千倍的白银族血液中提纯出来,可以说每一滴都是价值连城。
而此刻距离钟文与白银一族开展“交易”,才刚刚过去了五天。
就连他自己原本也只是想慢慢收集血液,等到从天空之城回来以后再尝试着炼制,并不打算在短时间内造出万炼之金。
然而,白银一族对于枯木逢春丹的渴望,终究还是大大超出了他的预期。
得知这种丹药存在的那一刻起,整个白银一族但凡能叫得上名号的修炼者,无一不是哭着抢着跑来“献血”,数量之多,热情之高,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许多在霍老头主持抽血时逃逸、藏匿、装病乃至装死的白银族人不约而同地重新现身,甚至连地轮和人轮修炼者也混杂其中,一个个面色红润,生龙活虎,哪有半点状态佳的模样?
毫不夸张地说,就连冉清秋都不晓得自己统辖的白银一族有这么多人。
这些人献起血来争先恐后,状若疯狂,好多次为了早些得到丹药,甚至还当场打作一团,直至头破血流都不肯轻易放弃。
有些胆子大的,居然主动要求“多抽一倍”,以求能够得到两颗丹药,直看得冉清秋目瞪口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从前老娘下达的指令,怎么不见你们这么热情?
她忍不住在心中疯狂吐槽,并暗下决心,以后定要找个机会好好收拾收拾这群丢人现眼的东西。
于是乎,在整个白银一族超乎想象的热情下,钟文居然在短短五天便收集到了两小瓶振金之血,内驱力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随后,他便果断出手,按照《白银秘史》之中记载的方法成功炼制出了传说中的神级材料,万炼之金。
“准备好了么?”
对着手中散发出淡淡金光的材料凝视良久,他忽然抬头看向前方,“一旦在你体内融入了万炼之金,可就轻易取不出来了,届时效果如何,连我都吃不准呢。”
“嗡!”
高出海平面数丈的半空中,天缺剑陡然华光大作,锐利的剑意席卷天地,嘹亮的剑鸣声响彻四方,仿佛在向他表达某种决心一般。
“很好,这才是我的天缺。”
钟文见状,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右手缓缓摊开,位于掌心的万炼之金居然开始自行扭曲,变形,融化,“既然如此,那就让我们一起超越混沌神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