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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挖坑藏宝,但被偷家
    旺财怔怔地看着李停云手中的海螺壳。

    李停云问道:“怎么,你以前没见过这东西?”

    旺财摇头道:“不,我见过。太极殿人人都有,但我没有。”

    “为什么?被人排挤了?”

    “不,不是……是我的那个弄丢了。”

    “怎么丢的?”

    “……”

    这事儿说来话长。

    旺财不喜欢随身携带任何东西。

    赤条条无所牵挂才最爽。

    他习惯把自己身上最重要的、最值钱的东西全都刨坑埋土里。

    海螺也被他埋了。

    这是他从小跟着李停云流浪的时候就养成的“好习惯”。

    他有固定的“藏宝”地点,就在距离灵溪村不远的一座小山包上。

    小山和村庄,两地相隔不过三里路程。

    山上一株两人合抱粗的大柳树树荫底下,已经被旺财刨得遍地都是坑了。

    灵溪村附近,还有那么一座荒城。

    方圆百里的人们随口称之为……荒凉城。

    站在山上的大柳树下,远远地朝山下望去,就能把城内断壁颓垣、枯草横生的衰败景象尽收眼底。

    灵溪村,这个已经被李停云灭掉的村庄,其实是他很久很久以前在凡间生活过的地方。

    还有那座所谓的“荒凉城”,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是一座十分繁华的城郭,由于城中盛产黄米,因此得名“黄粱城”。

    ……

    两百多年前。

    旺财还是一只被人拴在灵溪村村口的野狗。

    没有开智,不通人性。

    人们把他拴起来,就是打算饿死它。

    因为它乱拉乱尿,乱咬乱叫,纯粹是只没人要的野狗。

    但村里有个小孩儿总会分给它一口剩饭吃。

    那小孩儿就是李停云。

    他也是受人排挤惯了,经常被人骂作野种。

    跟一条狗同病相怜,其情可悯。

    野狗欺软怕硬,护食严重。

    李停云狠狠揍了它一顿。

    赐名“旺财”。

    旺财被他揍开窍了,学会了认主。

    灵溪村属于宗族村社,一多半人家都姓元,十分排外。

    李停云一家理所当然就是那个饱受排挤的“外姓”。

    其实李家原来并不在村里居住,他们本是黄粱城中大户人家,因为家道中落,才从城中搬了出来。

    通常来说,宗族村社每年都有两项重要的活动:修订族谱、烧香祭祖。

    灵溪村也不例外,尤其看重血脉传承。

    元氏族谱上第一等大人物就是在黄粱城做官的县太爷。

    县太爷那一脉本就是从灵溪村走出去的。

    回族祭祖当然得点头炷香。

    县太爷一家说起来还跟李家颇有渊源。

    当年元氏初入城中经商,李家对他们照拂良多,渐渐地,两家人望衡对宇,比肩齐高,邻里和睦传为佳话。

    不过后来,他们两家因为小辈不和而闹掰了。

    再后来,一家风生水起,一家每况愈下。

    到最后,李家只能搬出城外,搬到了灵溪村,他们能有片瓦只檐遮风挡雨,还得靠元家不计前嫌的施舍和怜悯。

    这些事情,都是年幼的李停云有一搭没一搭讲给旺财听的。

    他没有朋友,把狗子当知己。

    旺财有个所有人都比不上的优点,就是懵懵懂懂,听不明白。

    它不会说话,只会狗叫,完全不用担心泄密。

    李停云甚至把自己放火烧了元氏宗祠的秘密也讲给了狗子听。

    旺财在那个大火连天“兵荒马乱”的晚上,异常兴奋地汪汪大叫一夜,为那些急赤白脸提水救火的村民“呐喊助兴”。

    次日它就被村里的屠夫绑住四肢抬上了砧板。

    手起刀落。

    第三天,人们在屠夫家中发现了他自己泡在猩红粘稠的血泊里、已经被残忍肢解的尸体。

    谁能想到,凶手竟然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孩子。

    李停云踩在凳子上,把结实雄壮的杀猪屠户大卸八块。

    就像切泥巴一样轻松。

    他的脸上、手上、身上全都是血。

    但他面无表情,甚至略带微笑。

    人不是好人,狗也不是好狗。

    旺财当下就叼着屠夫的脑袋扔进了粪坑。

    一人一狗连夜跑到河边洗澡。

    甚至打起水仗,玩儿疯了!

    他们笑得好大声。

    ……

    旺财从不疑心,他的主人有多狠、有多坏。

    虽然狗子的记性一向很差,对从前的事情大多都记不太清了。

    但李停云那么小的年纪就敢杀人放火,狗子还是很有印象的。

    多年以后,李停云长大了,再也没有回去过。

    最近去了一次。

    屠村。

    狗子比他有良心,在这两百年里,曾多次回过灵溪村。

    毕竟他在山上的大柳树下埋了宝贝。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得回去看一眼,否则没法儿安心。

    旺财之所以敢在山坡上藏宝,不怕被人偷走,是因为那儿是李停云生母的葬骨之所。

    一个可怜的女人,尸骨经过大火焚烧,骨灰埋在柳树根下,成为孕育满树生机的养料。

    葬着她骨灰的那座小山,被灵溪村的村民视为不祥之地,他们世世代代恪守祖训,没人敢到山上瞎溜达。

    也就只有旺财才会偷摸地跑到山上去。

    两百多年了,他在大柳树的树荫下挖坑藏宝,从没出过岔子。

    直到最近他才发现——家被偷了!!!

    被偷得干干净净。

    掘地三尺也找不出个鸟来。

    干净得就好像他是记忆出现错乱,实际上他从来没在这里埋过东西一样!

    算算时间,这应该是在李停云屠村前几个月发生的事。

    该死的毛贼!

    旺财疑神疑鬼,一度怀疑是主人把他的宝贝卷走了。

    但他不敢吱声。

    直到今天,他看到主人拿出了海螺。

    这东西是底下的人瞒天过海偷偷做出来的,按理说主人不该有这个啊,否则太极殿还不得炸锅啊……

    旺财在心里暗示的作用下下,越看越觉得海螺是他自己的那一枚,越想越觉得就是李停云暗里当贼,卷跑了他的私房钱!

    他壮着胆子问道:“主人,你这只海螺哪里来的啊?”

    李停云说道:“夏长风给的,有什么问题?”

    旺财讪讪道:“没问题……没问题……”

    哼,你撒谎都不带眨眼的!

    不过嘛,旺财肯定不能把自己在李停云他娘的坟前挖坑藏宝、又惨遭洗劫一空的事情经过自觉主动地抖落出来。

    他怕自己站出去认罪,李停云会挖个坑把他活埋了!

    李停云见他眼神躲闪,必有猫腻,又一次追问道:“你的海螺到底是怎么丢的?”

    旺财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道:“不知道……可能是我哪天太饿,就嚼碎螺壳吞到肚子里去了。”

    李停云不信他,但也没工夫跟他在这种无聊的小事上打太极。

    于是乎,不再跟他多说一句话。

    一挥手,粗暴地甩出一道传送阵,精准地打在旺财身上。

    劲风狂流突如其来,直接把旺财掀了个跟头。

    身子还没站稳,人就已经被送走了。

    送回太极殿。

    没得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