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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80:在深山打猎邂逅娇妻》正文 第374章 抵达鄂伦春部落
    “我和鄂伦春人有约定,他们会派人协助我们,他们都是天生的猎人,而且常年居住在老林子里,有他们加入,对我们帮助不小。”

    听到这话,众人顿时恍然,一个个神色大喜,对于这一次的行动,他们更多了几分信心。

    ……

    走到一处灌木丛跟前。

    陆琦蹲下身,指尖轻轻拨开地面上的落叶,露出一串清晰的脚印。

    脚印边缘的泥土还很湿润,显然是不久前留下的。

    “是盗猎者。”

    金彪凑过来,眯着眼睛判断了起来,“看这鞋印,应该是军用靴,至少三个人。”

    陆琦点点头,目光沿着脚印延伸的方向望去。

    老林子深处的树木更加茂密,阳光几乎无法穿透那层层叠叠的枝叶。

    他伸手摸了摸大壮的脑袋,大壮立马竖起耳朵,警惕地望向同一个方向。

    “要追吗?”

    其中一人低声问道,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枪套上。

    陆琦站起身,微微摇头,拍了拍手上的泥土。

    “不急,先按计划去鄂伦春部落,这些人跑不了。”

    队伍继续前进,但每个人都变得更加警觉。

    老周和老李两位护林员走在最前面,他们熟悉这片山林就像熟悉自己的手掌纹路。

    大壮时而跑在前面探路,时而回到陆琦身边,仿佛在无声地汇报情况。

    随着深入老林子,路越来越难走。

    参天的古木间缠绕着粗壮的藤蔓,地面上厚厚的腐殖质踩上去软绵绵的,不时有受惊的小动物从灌木丛中窜出。

    陆琦注意到树干上偶尔会出现一些奇怪的刻痕,那是鄂伦春猎人留下的标记,外人根本看不懂其中的含义。

    他之所以能看懂,还是因为他和鄂伦春人有很深的交情,而且他们之间有生意往来,鄂伦春大叔跟他说了不少关于鄂伦春部落的习俗。

    “前面有条河。”

    陆琦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看着众人,沉声说了一句,“过了河再走两个小时就能到鄂伦春部落了。”

    河水湍急而清澈,在阳光下泛着银光。

    金彪率先脱掉靴子,卷起裤腿准备涉水。就在这时,大壮突然对着对岸狂吠起来,背毛全部竖起。

    “有人!”

    陆琦立刻示意所有人隐蔽。

    他自己则迅速躲到一棵粗壮的松树后,手已经摸到了腰间的手枪。

    对岸的灌木丛晃动了几下,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出来。

    是鄂伦春大叔!

    他身后还跟着三个年轻人,都背着猎枪,穿着传统的兽皮衣服。

    “陆老板!”

    鄂伦春大叔高声喊道,声音在山谷间回荡,“我们听到动静,特意来接你们!”

    陆琦松了口气,从树后走出,挥手示意其他人也出来。

    金彪一边穿靴子一边嘟囔。

    “这老头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盗猎者呢。”

    过了河。

    鄂伦春大叔热情地拍了拍陆琦的肩膀。

    “我就知道你们这几天会来。部落里已经准备好了住处和食物。”

    他的目光扫过陆琦身后的队伍,在看到金彪时微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

    “这位兄弟看着就是个好手。”

    金彪挺起胸膛。

    “老哥好眼力!”

    鄂伦春大叔带来的三个年轻人好奇地打量着这支队伍,特别是对全副武装的队员投以敬畏的目光。

    其中一个个子最高的年轻人走到陆琦面前,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

    “陆老板,我叫阿木尔,是部落里最好的射手。”

    陆琦笑着点头。

    “很高兴认识你,阿木尔。”

    ……

    前往部落的路上,鄂伦春大叔向陆琦详细讲述了最近盗猎者的活动情况。

    “他们越来越猖狂了。”

    鄂伦春大叔咬牙切齿。

    “前天晚上,我们听到了枪声,就在北边的山谷里。第二天去看,发现了两头被剥了皮的马鹿,只取走了鹿茸和鹿鞭,肉都浪费了。”

    陆琦眉头紧锁。

    “他们有多少人?”

    “至少七八个,有枪,还有猎犬。”

    鄂伦春大叔压低声音。

    “最可怕的是,他们好像对这片林子很熟悉,知道哪里可以设陷阱,哪里能避开我们的巡逻。”

    谈话间,队伍已经来到了鄂伦春部落。

    这是一个建在山腰平地上的村落,十几座圆顶的“斜仁柱”错落有致地分布着,周围用木栅栏围起。

    村口站着几个老人和孩子,好奇地张望着这支陌生的队伍。

    “欢迎来到我们的家。”

    鄂伦春大叔张开双臂,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部落里的男女老少都出来迎接客人。

    女人们穿着色彩鲜艳的民族服装,头上戴着精致的银饰,男人们大多穿着兽皮制成的衣服,腰间别着猎刀。

    几个小孩子躲在大人身后,既害羞又好奇地偷看这些外来者。

    鄂伦春大叔的妻子是一位面容慈祥的老妇人。

    她走上前来,手里捧着一碗酒。

    “远道而来的客人,请喝下这碗迎客酒。”

    陆琦接过碗,按照鄂伦春大叔事先教他的礼仪,先用手指蘸酒弹向天空,再弹向地面,然后一饮而尽。

    酒是自酿的野果酒,酸甜中带着辛辣,入喉火辣辣的。

    “好酒量!”

    围观的鄂伦春人发出赞叹声。

    欢迎仪式过后,鄂伦春大叔将陆琦一行人安排在了部落中央最大的“斜仁柱”里。

    这座房子平时是用来举行重要会议的,现在临时改成了客人的住处。

    地上铺着厚厚的兽皮,中间是一个石头围成的火塘,上面吊着一口大铁锅,正煮着香气四溢的肉汤。

    “你们先休息,晚上我们准备了欢迎宴。”

    鄂伦春大叔说完就出去安排了。

    金彪一屁股坐在兽皮上,舒服地叹了口气。

    “这可比睡帐篷强多了。”

    陆琦却坐不住,他走到门口,观察着整个部落的布局。

    从这里可以俯瞰大半个村落,视野极佳。

    他注意到部落的防御措施做得很到位。

    四周的栅栏高大结实,几个制高点都有人值守,村口还设了简易的了望台。

    傍晚时分,欢迎宴开始了。

    空地上燃起了巨大的篝火,架子上烤着整只的野猪和鹿肉。

    鄂伦春人搬出了珍藏的美酒,女人们跳起了传统的舞蹈,男人们则表演了射箭和摔跤。

    鄂伦春大叔突然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