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四十三章:第二场,猎杀竞赛!
    “竟然是要消灭野外的凶兽!”

    “这样的话,怎么样都没法完全公平吧。”

    当叶柔说出第二场比赛的内容后,平城队员都惊讶了起来。

    董伟接过叶柔手中的通知说明,大声念了出来。

    “第二场比赛,四支队伍分别选择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比赛内容为:消灭四个方向中每一边都存在的一处中型凶兽聚集地。”

    “最终按照所猎杀的凶兽数量等级来计算得分。”

    ……

    “这场看来是猎杀竞赛啊。”

    董伟撇了撇嘴,把通知单扔到一边。

    叶柔笑了笑,说道:“这种比赛基本上都是比猎杀凶兽的,因为每一个御兽师都十分宝贵。”

    “如果御兽师之间的争斗,导致战宠死亡。”

    “那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周岩也点了点头,说:“没错,我们是御兽师,是为了保护人族而战的,不能白白损在内耗上。”

    众人闻言,也都点头赞同。

    几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到了比赛日的前一天,叶柔和其他几只队伍的领队前去选择各自的方向。

    按照上一轮的排名顺序来选择,而山城队因为是主场,为了避嫌,山城队则是自动落到最后选择。

    最终平城队选择了东方,山城队负责北方,阳城队负责西方,而盐城队则是南方。

    比赛日当天,四支队伍分别来到各自方向的城门处。

    那里已经有比赛的工作人员以及摄像团队在等着了。

    这一次,会有工作人员带领他们到任务区域。

    而摄像团队则是会有山城官方的执法队来负责保护,全程直播比赛过程。

    到了约定的时间后,四支队伍同时踏出城门。

    城外依旧是一条宽阔的大路,以及两排不停巡逻的守卫。

    带队的向导没有沿着大路前进,而是转头走上了一条小路,进入到森林深处。

    一路上周岩他们一边跟随着向导,一边观察着四周的情况。

    在山城的外面原本是紧挨着的一大片森林,近处一公里内的树木早已被砍伐完了,空地上布置着各种战壕、陷阱、阻挡凶兽的木桩,甚至还在空地挨着树林的地方拉了一大片铁丝网!

    而城门上的哨塔可以远远地观察森林之中的动向。

    一旦出现问题,即可提前阻拦,也可以依据阵地防守。

    “厉害!”

    “在这里生活看起来就会很安全。”

    平城的队员看着这些让人心冒冷气的东西,都不由的佩服山城的御兽师。

    天知道,他们是怎么在森林中开辟出这么大一座城市,又构建出这么一个铁桶般的防御。

    走了约半个小时,向导便停下了脚步。

    “你们的目标就在前方三公里处,遇到危险不要硬抗,感觉无法继续推进的时候,请及时退出。”

    “活着,才能更好的造福人类!”

    说完话后,向导没有离开,他用手机沟通起另外几个方向的向导。

    直到所有人都到达指定地点后,才在同一时间宣布。

    “比赛开始!”

    周岩一马当先,率队走在最前面。

    这一场的比赛,不光是要解决凶兽。

    还要在不知道别人进度的情况下考虑,到底是继续推进还是及时止步?

    也许你已经收获到了足够的猎物,但最后因为冒进而受了伤。

    又或者最终目标都解决完毕了,但返回的速度慢了一丝。

    这些都会造成遗憾。

    所以这一场,周岩决定速战速决!

    一路强推过去,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范围内的所有凶兽,而后再以最快的速度返回。

    这样的话,如果别人还能比他快,那他也认了。

    “把战宠都唤出来吧!”

    按照来山城路上的时候的方式,周岩再次充当了一回人型雷达。

    其他人的选手,在他的指挥下,迅速的击杀一只又一只的凶兽。

    整个平城队伍,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向着目标前进着。

    与此同时,城内的居民也都在看着直播。

    直播中,四支队伍方式各不相同。

    盐城队实力最弱,正在谨慎的前进着,一点点清除四周的危险。

    阳城队则是大开大合,有些冒进,经常被凶兽近距离攻击,但也都靠着强大的实力解决了危机。

    山城队偏稳,属于教科书式的那种攻略方式。稳扎稳打,速度也不算慢。

    而平城队则又一次惊掉了一堆人的下巴。

    画面上,平城队按照比阳城队还要快的速度前进,周岩走在最前面,他时不时的说出一个方位,而后便是一群战宠的集火。

    “他这么知道凶兽在哪的?”

    无数人脑海中不约而同的冒出这个问题。..........................................................................

    ps:求鲜花、求推荐票、求打赏、求一切支持!跪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