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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人生
    以大多数人的愚蠢,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去分辨事物的复杂性。他们也无法理解,什么叫完整的逻辑链。

    他们贫乏的耐心,和低效的理解能力,无法阅读严谨的,详实的文字。只有简单轻松的故事,才易于被他们轻松读完。

    到了年底的时候,三大网文学院都不约而同的开始准备对学生进行考试,大家都信心百倍,期待着能够展示自己的能力,成为令人瞩目的存在。没几天就是年底的考试,杨安还有横轻语都在做准备。比起他们的紧张,方天行倒是显得很淡然,他对自己有信心,在不断地磨练中有了淡然的气度。

    杨安和横轻语看到方天行悠然的样子,有些冷嘲热讽的说道:“方天行,你看起来一点也不着急嘛,难道是不想再考试中出风头。”

    横轻语心中暗道:“方天行这次不争的话,自己就有机会出风头了。”

    虽然心里这么想,可是横轻语嘴上还是说道:“方天行这次考试很重要的,你要是放弃就太可惜了。”

    方天行淡然的说道:“一切随缘,心无增减。”

    横轻语心里暗喜,可还是装模做样的鼓励方天行几句,才离开了,方天行知道他心里的想法。方天行仿佛一条咸鱼,丝毫没有奋斗的意志。很快到了年底考试的日子,今天一大早,老师就召集大家在一起。

    他对大家说道:“今天是我们完美大学一年一度的年底考核,优胜者可以成为三大网文学院最优秀的学生,竞争三大网文学院新人王的称号。

    即便是成为新人王也不是作者一途的终点,而是让你们能够见识三大网文学院同级最优秀的天才,这对你们的网络作者之路是大有好处的,将会受用终生。现在向着你们的目标努力,收获的不光是荣耀,还有一往无前的勇气。”

    横轻语在底下忍不住提醒道:“这次我一定要获得咱们完美大学大一的决赛名额,代表完美大学和其他两大网文学院一较长短。”

    一旁的杨安忍不住提醒道:“这几年三大网文学院之间的比试,都是阅文大学夺冠。他们拥有最多的资源,理所当然的拥有更多的天才子弟,完美大学和网文大学的学子只能是陪太子读书,沦落到陪跑的角色罢了。”

    横轻语咬着牙说道:“莫欺少年穷,我要让他们知道我们的恐怖,在我的面前底下高贵的头颅。”

    “好,我相信你是最棒的,肯定能带领完美大学踏上巅峰。”方天行拍着

    横轻语的肩膀说道。

    横轻语也是心怀忐忑,勇气不是蛮干,只要冲动就行的,而是要付诸现实,否则只能是被人说成盲目冲动,踢到铁板,不自量力而已。

    横轻语立下决心,很快跑去努力码字,杨安对方天行说道:“天行,你觉得横轻语有机会成功嘛,他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吗?”

    方天行不在意的说道:“天底下的事情固然不是努力就会成功的,可是努力绝对是必不可少的。天赋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成功的上限,而我们的努力远远没有达到天赋的上限。而越是向后,单纯重复的努力意义越来越小,因为网络文学是人们的精神力量,只有不断的感悟和思考才是有价值的努力。”

    文字工作者大多都是以掏空自己,甚至毁灭自己来创造精神财富。这就不难理解为何大部分爱读书的人,对人性的理解抑或尊重宽容度可谓海纳百川。

    总能将心比心到难以估量的程度,但同时对个性的认同度异常执着。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注定会被发现、理解、忽略、误会或轻蔑,越了解人性的多样性,就越看重有趣的个性,并珍惜瞬间的共性。

    读书所传递的各类价值观与经历,让人从低介入状态时自动容纳多种情状,在形成价值观时变得广博不偏颇。而对于人性一词,他们大多亲身经历并思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练就火眼金睛。

    杨安有些迷糊的说道:“你说的我有些不懂,不过我相信你已经跨入一条最正确的道路了。其他人的方法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匠气,没有了大道纯任自然的纯净之意,并不是最正确的道路。”

    方天行笑着说道:“大道至简,其实殊途同归,大家从不同的起点开始,最终的目标是共同的,终究会走上相同的道路。一百零八尊神级作者每个都有自己独特的特色和风格,可是到了最后终究是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无论是热血玄幻还是讲述星空的科幻,又或是仙侠都市之流,最终描写的都是人们的情感,对于人生的思考和探索才是永恒的主题。”

    杨安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不明白,不过他知道自己并不是网络文学一道上的天才,可是只要跟随对的人,也会有极大地成就,成就一番功业。

    明天就是年底考试的日子了,大家都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方天行依旧是老神在在,而在天问星的南都城里,这里有一个南都小区。

    蒙歌是一个很孤僻的少年,不是因

    为别的,而是因为他在三岁那年小时候因为一场意外导致几乎整张脸毁容。他拥有这世上最优美的嗓子,可与之对应的是他格格不入的脸,蒙歌自从小时候就常常被人指指点点,被当做怪物一样笑话。

    当年幼的蒙歌哭着跑回家向母亲诉苦时,母亲安慰他,用黑布给他蒙住脸,不让别人看到。这些年来别人惊讶的目光,蒙歌其实已经习惯了。他已经知道自己和周围的人不同,从小就是在别人惊异的眼光和尖叫里走过来的。

    蒙歌没有朋友,他喜欢某位歌手,无聊的时候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哼那个他喜欢的歌手的歌。他的嗓子很好,已经很能展现歌曲的韵味了。他总是躲在学校操场的角落,听那位歌手的歌,听完了再自己唱,然后录下自己的声音,反复听,反复琢磨其中的差距。

    蒙歌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自己就是自己唯一的听众。真的,听上去有点矫情,可是真的再也不孤单了。

    直到有一天,蒙歌的歌声突然有了新的听众。

    今年他家所在的小区里举办晚会,每栋楼选一个代表参加歌唱比赛。本来,沉默寡言的蒙歌向来和这些活动无缘。

    可蒙歌的父母推荐他参加比赛,蒙歌知道后本来打算拒绝,可是他从歌单里面,看到了自己最喜欢的歌手那首歌,他曾经反反复复练习的那一首。

    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可能是他太想唱歌给别人听。蒙歌自己也没想到的,他真的去参加了演出。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那个画面,在小区里也许从来没人会发现,沉默寡言的,毫无存在感的蒙歌,突然态度坚决的要在街道活动中唱歌,这个还是有点让人吃惊的。

    蒙歌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的舞台,只记得在舞台上面蒙歌紧张地全程闭着眼睛,唱完之后迅速走下台,心跳如雷,太忐忑了。

    但真的没想到的是,迎接蒙歌的是大家的赞赏,那些人涌上来,蒙歌被包围着,有的拍着他的肩,有的握着他的手,说道:“蒙歌啊,没想到哇,你唱歌居然这么好啊。”。

    赞美的人中也少不了不少小迷妹,蒙歌也很是忐忑,被大家关注的感觉很棒。那些小迷妹很热情,其中有个女孩追的最凶,她很是痴迷于蒙歌的歌声,蒙歌原本想拒绝她,可是看到她青春的面孔,他心中的那丝柔软之处被触动了。

    原本应该拒她的,可是蒙歌还是没能拒绝她,在美丽的少女面前,这个看脸的世界一向很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