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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四章 女汉子
    郭大爷闻言摆摆手。

    “你放心吧,我之前就在晋城开面馆儿的。卖了一辈子的面,自然知道定价要合理。我们的鱼线面货真价实,并且价格十分的公道。小碗的面条呢一份,大碗的。还有我们家许多秘制的小泡菜可以免费吃。

    我老头子做了一辈子的餐饮,绝对不会欺骗顾客的!”

    别说,郭大爷这个经营价的确还是公道。按理说在外面买一碗面条,比如说现在比较流行的沙茶面,一般最便宜的也应该在十块钱左右,倘若什么海鲜沙茶面或者是全套的沙茶面,那价格估计就要上了。

    郭大爷家做的面条食材全部都是新鲜的鱼肉,一碗面最贵竟然只卖块钱,真的是既合理又实惠。

    苏丹红试探着问郭大爷。

    “大爷,既然你在晋城卖了一辈子的面条,怎么现如今搬到我们滨城来了呢!”

    郭大爷闻言喝了一口小酒,叹着气对我们道。

    “其实我也不想,还不是为了我闺女!我闺女在槟城找了个工作,并且这个丫头片子瞒着我在滨城还买了一栋楼房,已经打算在这里定居了!

    我这个老头子,老伴儿死得早。这身底下就这么一个闺女,这也是我的心尖子,叶肺子,眼珠子,命根子呀!哪里会舍得离他住的太远呢!

    更何况我现在的年纪也大了,闺女有了正经的工作也有本事,什么事儿都不用我替他着想。所以我现在也不图着什么挣钱不挣钱的!

    就想着自己留在闺女的身边,然后经营一家小店,面积不需太大,只要每天给自己找点儿事儿做。这也就算是顺应了我的心意!”

    “原来您还有闺女呢!”

    莫小雅最喜欢打听别人的家务事。

    “能不能问一嘴,您闺女是做什么工作的呀!按理说那晋城比咱们槟城大呀!您闺女怎么放着好好的晋城不待着,到我们这小城市来了!”

    莫小雅这话说的倒是没错,那晋城虽然与我们槟城相连,可是那晋城已经算做是三线城市了,占地面积大,厂子企业众多。最近几年时间,已经有很多我们滨城的住户迁徙到了晋城那边去。

    而我们滨城这边呢,只能算作是一个小小的五线城市,没有什么太多的厂房,也没有什么重点的企业。唯独还算出众的,也就是我们当地的娱乐场所。

    这也全部要仰仗苏丹红大师伯的功劳,想当初苏丹红的大师伯也想着把自己的王权鼎腾娱乐中心开到晋城那边去。

    只不过因为大师伯从小都在滨城这边长大,对这边的环境相对来说更为熟悉。之后她把他的事业主营地才全部放在了槟城。

    郭大爷一边吃着饺子一边跟我们讲解。

    “我那个女儿啊,今年都出头了。老剩女一个让他结婚他也不结,让他找对象他也不找。

    不过我的女儿倒是有出息,因为从小没有妈跟我这个老头子一起长大,所以十分的孝顺也十分的要强。

    就在我们晋城当地上的名牌大学,刚刚毕业的时候分配到一个钢铁厂,每天做电工的活儿,跟男人一起工作上班下班。

    我女儿那是相当的能吃苦,每天天不亮,去厂子里上班,就是什么抢修电路哇,各个地方维修哇,或者是扒皮带看煤灰,每天爬上爬下的还会电焊呢。

    天天跟那些男人一起工作,他们厂子里面有一个脱硫塔,整整有二十多米高啊,全部都是带窟窿眼儿的铁梯子凳,就连我这么大岁数,一个男人看过去都觉得吓人。

    我闺女每天都要爬那个脱硫塔,他每天工作起来不要命,看的我这个做父亲的心疼。

    我女儿时常加班,有时候晚上点钟才回家。那时候他一个刚刚出头的年轻大姑娘,早上白白净净的出去,晚上弄个一身黑才能回家。

    他每天在家里洗澡的那个水呀,就跟黑米汤一样。每天坐公交车下班时,他旁边的乘客看见我女儿都会躲的几米远。

    我女儿的身上实在是太脏了,弄得所有人都嫌弃她。

    你说说这样的工作,哪个当爹的能舍得自己女儿天天干这种活儿谁不心疼?

    后来我就劝我闺女让她换一个文职,挣得不需要太多,每天安安稳稳,干干净净,没有生命危险是最好的。

    我闺女所在的那个钢铁厂,是整个晋城占地最大的一个厂子。那一个大厂里面共分个九个小厂,我女儿分配在烧结厂的电工班。

    烧结厂,总而言之,就是做一些烧煤的活儿。每天用车皮往里面拉煤,然后烧煤大炼钢铁嘛!

    我女儿在厂子里面工作,第二年的时候,有一次我去给女儿送饭。见到了他们电工班里的一个小伙子,比我女儿小三岁,长得相当精神。

    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小伙子不错,可是只有那么一点不好,这个小伙子没有什么学历,也没有太多的工作经验。

    他之所以也能在厂子里的电工班工作,是因为他的哥哥是那个厂子里的车间主任。所以才把自己的弟弟分配到此。

    可是我总瞧着那个小伙子,总是觉得趁心意,那小伙子的嘴是相当的甜,我看得出他对我的女儿也有那么一些意思。

    我女儿长得漂亮呀,样子随他妈小,圆脸儿,樱桃小嘴,个头足有,大高个儿,身材壮实。既能干又能吃苦,绝对是典型的勤劳妇女。

    然后我本想撮合我女儿和那个小伙子,我记得清清楚楚,那个小伙子当时染了一头的红发。这是我唯独不满意的地方。

    我还是觉得一个男孩子应该干干净净的,干练的短头发,纯黑色才是最好的。别弄那么多的奇形怪状,什么红毛,绿毛,黄毛的。看起来流里流气,成个什么样子。

    我头一天去看我闺女的时候,中午给闺女送饭。还和那个小伙子说起来,我说你要是把你这一头红毛染成黑色的,我闺女保准能相中你。

    那小伙子当时一口一个大叔的叫我,给我递烟,给我买饮料。

    只有我闺女在我一旁连连的嗔怪我。

    ‘爸,我们厂子有食堂,有两个大食堂呢,你不用每天中午都捧来给我送饭!’

    我当时嘴里回应的是,你们食堂那个伙食怎么能跟爹亲手做的比。爹可是专门做餐饮的,这么多年我还不了解你的口味。

    你们女孩子都怕长胖,爹给你做的东西少油少盐,对身体好。

    其实,当时我的心里面自己打着小鼓呢。我闺女都大学毕业了,也到了该找婆家的年纪。我就准备找一个稳重,体贴,老实可靠的男人,赶紧把我女儿嫁出去得了。

    所以我闲来没事就天天到他们厂子里面转悠,就想着在他身边能找一个好的。不用是什么技术骨干,也不用文化程度有多高。

    只要人品好,踏实,对我女儿好。大不了让他从厂子里面离职嘛!然后我教他做鱼线面,接应我们家的面馆儿,我的这一身手艺也算是后继有人。

    我当时是真的相中那个小伙子啦!可是这事儿还没有成,那个小伙子就走了……!唉!真是太太的可惜。”

    莫小雅闻言,还没有听懂其中的含义!连忙继续发问。

    “去那头儿,去哪头儿了呀?是离开晋城了吗?去外地工作?那从此以后就再也不回来了吗?”

    郭大爷闻言无奈的一摊手。

    “姑娘,我说的去那头儿,是去见阎王老爷了。去了地底下,大抵这辈子是回不来。不过再过那么十年,年的。我倒是可以从这边赶过去见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