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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西北狼烟 第120章 利字当头
    <b></b>                  风雪不见稍停,黄河边上,车马依然熙攘。商人们赶着贩货,钱给的很是痛快。他们算的明白,现今离着年下,不过十多天。正是一年中,销货最旺的时候,一天也耽搁不起。

    有人钱给的痛快,自然也有人给的肉疼。等候过河的人群,并非都是商贩,大多还是普通百姓。如今起了大风雪,守兵变本加厉,竟开始按着人头收钱,激起骂声一片。

    于飞坐在马车里,无聊的看着窗外。他们已经排上队,只等着交钱过河。窗外很多百姓,推车挑担、拖儿带女,站在风雪中,瑟瑟发抖。于飞同情他们,却无可奈何。

    他已经看到好几拨儿,有身强力壮的汉子,愿意帮着商贩推车,只求能带他们过河。这些人家,都是出不起过河钱。想凭着一把力气,得到商人们的资助。然而,成功者寥寥。

    前头忽的起了骚乱,不少人高声喝骂。引得后边的人,也是站到高处,向着前面眺望。有人从前面过来,愤愤的说道,“这些该死的守军,竟敢杀人。”

    周围人闻说此事,都是大惊失色。怎么过个河,还杀人啦?纷纷追问。原来,却是有些百姓,无钱过河,守兵毫不通融。被逼无奈,只好铤而走险,从关卡上游,偷偷过河。

    不巧,被守兵发现了,追上去杀了几人。其余的都被抓了起来,男女老幼都有,就枷在关卡前面。此时风大雪大,寒冷刺骨。如此枷在露天地里,不消一天就会冻成冰棒。

    “唉,真是可怜。”有人摇头叹息。

    “都是延州屯田闹的。”有人知道些原委,愤愤然说道。但这种事,哪里是他能置喙?一介小民,能活着已是不易,岂敢臧否朝廷政令?说完这句话,迅速钻进人群,转眼消失不见。

    种诂说过这件事,延州正在开荒屯田。延州是抵御西夏的前沿,每年耗费钱粮无数。范仲淹到了陕西,提出开垦荒地,屯田以补军用,得到朝廷准许。

    范仲淹承诺,只要开垦出荒地,皆归自家所有。头一年免租,第二年征四成,第三年征五成。所以,周边失地百姓,纷纷向着延州迁移。但是,当地官府并不配合,百姓只能自己前往。

    如今,拥挤在黄河边,拖家带口的,足有上万人,皆是奔着延州而去。这些人家的土地,早被苛捐杂税榨干,又被高利贷夺去。或许,只有去到延州,一家人才能活下来。

    “哥哥,那些人在砍树。”小丫头趴在车窗上,伸出脑袋,左看右看。见到有群人在砍树,让她很奇怪。

    “他们太冷了,砍树生火取暖。”于飞说道。

    种花花不说话了,抿着嘴,盯着那些人砍树。在她的记忆里,还没有这种经历。但她知道,寒冷的滋味,可真不好受。看着看着,竟把自己看的眼泪汪汪。

    “花花,可是想帮助他们?”于飞问道。

    “嗯。”种花花重重的点头,随即又皱起眉头。“可是,该怎么帮呢?哥哥可有法子?”

    “法子嘛,倒是有一个。”于飞思忖了片刻,说道。

    “那是什么法子?”小丫头欣喜追问。

    “既为利来,当以利去。”于飞抬眼,向着窗外看去。熙熙攘攘的人群,可不都是为利而忙?小丫头睁大眼睛,彻底迷糊了。

    在于飞的马车侧后,也停着一辆马车。车窗打开半扇,露出一名老者侧脸,面方唇阔、胡须花白,甚是威严。本是打开车窗透气,却恰好听到于飞说话。

    不由赞道,“这位小哥儿,端地好见识。”

    于飞听见有人说话,探头看去,正与老者四目相对。于飞顿觉一凛,此老者目光如电,似能看透人心。端座车中,不怒自威。于飞忙一拱手,说道,“老丈谬赞,小子实不敢当。”

    “司马公《史记》有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老者话声一顿,手捋胡须,呵呵一笑。

    接着说道,“小哥儿年不及弱冠,能看透此处纷争,已属不易。却又能想出‘既为利来,当以利去’的法子,足见腹中锦绣。如此佳儿,老夫仅见。”

    “小子姓种,名玉昆,多谢老丈夸赞。”于飞下来马车,恭恭敬敬行了一礼,报出姓名。与老者交谈,下车行礼、报出自己姓名,这却是礼仪,以示对老者的尊重。

    老者目光亮了亮,更见欣赏。探身问道,“可是延州种家?”

    “回老丈话,正是延州种家。”于飞答道。

    “玉昆要如何‘当以利去’?”老者问道。

    “老丈请稍待片刻。”于飞再施一礼,告退转身。从车上抱下小丫头,领着她向前去,寻找师傅种诂。

    于飞不知,此老者可不简单。乃姓文名彦博,官拜天章阁待制、河东路转运使,位高权重。此次赴任秦州,却是微服上路、轻车简从,途经永和关。

    文彦博郁闷了一路,心里面,可没有脸上这般平静。于飞那句既为利来、当以利去,正好击中文彦博的心事。

    麟州大胜,本以为机会到来,升迁回京指日可待。不曾想,忙活了半天,全是竹篮打水,到底一场空。

    金银财帛,如流水般花出去;暗中利益,早已商榷妥当。京中好友同僚,不可谓不尽力。奈何,皇帝记仇。政事堂的举荐,到了皇帝手里,如泥牛入海。三番四次,最后等来一纸诏书,升任龙图阁、枢密直学士,知秦州。

    秦州在哪?大宋与西夏的边界。与渭州毗邻,满目荒芜、不毛之地。况且,渭州正在交战,秦州岂能安生?这哪里是升迁?文彦博要的是回京,可不是明升暗贬。

    皇帝如何能忘记?当年,文彦博的逼迫,令皇帝赵祯满腔愤懑,不得不向朝臣妥协。接了别人家的孩子,入宫来养着。如今,皇帝有了自己的儿子,当然要恶心文彦博。

    赵祯诏令中的恶意,是分外明显的。文彦博不是转运有功么?那好吧,渭州那里战事紧张,正好调去秦州,继续为大军筹措粮草吧。想回京?且等着吧。

    所以,当文彦博听说,皇帝的儿子,被辽国人掳走,很是痛快了一番。这就是一报还一报,你卡着不让我回京,转头自家儿子被掳走。落到辽国手里,还能回来么?

    恶狠狠的想着,文彦博面目有些扭曲。良久,才恢复平静。再不甘心,也只能忍受着,谁让赵祯是皇帝呢?自己当初,为利所动,那今日为利而去,也是因果,怨不得旁人。

    如今,京中有些动荡。因为二皇子被掳走,三皇子走到台前。所有势力格局,也在悄悄的发生变化。但这次,文彦博不打算轻动,他要耐下心,静静的看一看。

    突的,前方传来嘈杂,各个商贩闻声而动,都向着前边挤去。文彦博着人去打听,很快,他知晓了于飞的办法,手捋胡须,哈哈一声长笑。转头冲张匡问道,“明远,此子如何?”

    “一举数得,确是不凡。”张匡赞道。

    “种家出一好儿郎啊。”文彦博感慨道,“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于飞的法子很简单,把极品玉堂春卖了。所得银钱,资助百姓过河。从此处过河的,无论商贩、还是百姓,都是奔延州去的。于飞此举,将为延州种家,赢得无数感激。

    种家军在民间,声望本就极高。

    商贩争相购买,一则因为酒水是极品,市面少见,可获巨利;二则,都在延州行商,和种家结下善缘,好处自不用多想;三则,此乃善举,花些钱财,却可得到巨大名声,与己有利,又积阴德,何乐而不为?

    是以,种诂亮明身份、登高一呼,人人响应,争相竟买。到了后来,商贩们被气氛裹挟,热血冲头,已不问价格。只说,某愿助百人过河。另有商贩却不相让,高喊道,某愿助两百人。

    河边儿早已跪倒大片,叩头感谢仗义援手。气氛热烈至极,人人皆恐落后。片刻间,关口前面,积出了高高的钱堆。

    一堆一堆,有铜钱,有铁钱,也有银钱,甚至还有布匹皮货。不用细数,只是打眼一看,就知道,早已超过玉堂春的价值。

    看着一堆堆的钱财,关卡守兵害怕了。就在不久前,他们还费尽心力的搜刮。为了这些钱财,甚至敢动刀杀人。但此刻,群情激奋,钱财好似泥沙,一堆一堆的扔出来,他们却不敢收了。

    “种爷,种爷。”一名将官躬身施礼。

    种诂认的服色,知道这是一名巡检。永和关归永和县管辖,所以,此地设卡收钱的,正是永和县巡检司。此处,常年驻扎着两都人马,沿河巡逻,守卫永和关安全。

    种诂拱手还礼,却没有好脸色。也不说话,等着巡检的下文。其实,种诂也没料到,事情会成了现在这样。

    他低估了商人的热情,也低估了种家的影响力。不过,他却是乐见其成。既能帮助穷苦百姓,也能为种家赢得口碑。

    对自己徒弟的智慧,种诂现在服气的很。难怪岳父看重玉昆,千方百计想留下。这个孩子,果然心智不凡。随便出个主意,就解决了百姓过河难题。

    “种爷,小的知错,小的该死。还请种爷高抬贵手啊。”此时,巡检却慌了神儿。设卡收钱,不是他能决定。但多搜刮一些,中饱私囊,却是轻而易举。只要他孝敬到位,上官也会睁只眼闭只眼。

    但现在事情闹大了,群情激奋,想瞒也瞒不住。义商义助百姓过河,必然会四处传扬。到时,人人喊打,他就是那个老鼠。

    上官不会替他遮掩,只会丢出去平息事态。丢官去职怕是轻的,说不得还会流放边地。他如何不怕?面对着一堆堆的钱财,却猛然觉得,那就像自己的坟墓。

    “你只能自己救自己。”于飞从旁插话。他倒是挺佩服,这个巡检够聪明,如此快就反应了过来。

    今天这个事儿,售卖极品玉堂春,只是一个引子。以利动人心,才是根本。一开始,商人争抢的“利”,是极品玉堂春。到后来,争抢的“利”,是善举名望。再后来,争抢的“利”,却是和种家结下善缘,以求长远了。

    义商义助百姓过河,占据了大义名分。以大义压迫守兵,硬逼着他们妥协放行。堆在此地的钱财,守兵稍有头脑,就分文也不敢收取。收了,他们的命就没了。

    等此事传开,守兵恶行,必遭口诛笔伐。士林只要骂几声,立时能搏得名望,谁会不骂?如此得“利”时机,谁会放过?此等义举,谁人能否定?谁敢站在对立面,滔滔舆论,就能把他埋了。

    巡检司首当其冲,必然焦头烂额。他的上司,为了撇清自己,自然拿他开刀。所以,这位巡检慌了神儿,因为他明白了,这事儿若处置不好,那就是自己把脖子,伸到了屠刀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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