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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风中有信(下)
    石狗村的地,是惠州乡下那种瘦硬的红泥地。

    干的时候硬得像铁,湿的时候黏得像胶。

    阿牛觉得自己这两条腿,大概这辈子都要烂在这红泥里了。

    正是春耕时节,倒春寒厉得紧。阿牛赤着脚站在没过小腿肚的水田里,手里扶着那个传了三代的木犁。

    前头拉犁的不是牛,是他爹——老根叔。

    家里那头老水牛去年累吐血死了,买不起新的,人就得当畜牲用。

    “阿爸,歇歇手把,这泥太实了,硬拉伤腰。”

    阿牛看着前面老爹佝偻得像张虾弓一样的背,心里发酸,用袖口抹了一把脸上的泥点子。

    老根叔喘得像个破风箱,肩膀上的麻绳勒进肉里,渗出紫红的血印子。他没回头,只是哑着嗓子吼了一句客家话:

    “歇个屁!雷公响,秧爱长。再唔翻完这块地,陈举人屋卡个狗腿子又爱来收租了!到时连番薯藤都冒得食!!”

    阿牛咬着牙,把犁头狠狠往泥里一压。

    冰冷的泥水顺着脚趾缝往上钻,不知名的虫子悄无声息地吸在小腿肚上。

    阿牛感觉到了痒和痛,但他没空去拔。他得趁着这口气,把这一垄地翻过去。

    这就是命。客家人那是“逢山必住,逢住必耕”,可这好地都在本地土着大户手里,他们这些“客”,只能在山沟沟里刨食,还要交六成的租子。

    中午头,父子俩蹲在田埂上。午饭是两块黑乎乎的荞麦饼,就着浑浊的溪水硬咽。

    阿牛拔下腿上的两只虫,那虫子吸得圆滚滚的,一掐全是血。

    “阿爸,”阿牛看着远处陈举人家那连绵的青砖大瓦房,眼里全是灰败,

    “俺就按样种一世人个田?连只婆娘都讨唔到?”

    老根叔吧嗒了一口没烟丝的空烟袋,浑浊的眼睛望着南边的山头:

    “唔种田做脉个?去惠州府做叫化子?还是去当长毛贼分人斩头?阿牛,认命吧。俺等这种人,就是泥里的虫,飞唔起个。”

    ……………

    下午,村口的老榕树下突然热闹起来。

    一个挑着担子的“水客”(往来南洋和家乡带信、带货的行商)路过村子讨口水喝。

    这水客自我介绍叫涛仔,是个见过世面的,穿着一身半旧的洋布短打,脚上竟然蹬着双千层底的布鞋,虽然沾满了泥。

    “哎呀,这世道变了!彻底变了!”

    涛仔一边喝着大碗茶,一边用那种夸张的语调嚷嚷,唾沫星子横飞。

    周围围了一圈像阿牛这样的泥腿子,大家都不敢靠太近,怕身上的泥蹭脏了人家水客干干净净的衣裳,但耳朵都竖得尖尖的。

    “哥,咋变了?是皇上又要选秀女了?还是盐价涨了?”一个光着膀子的后生问。

    “呸!就知道盯着那点破事!”

    涛仔把茶碗重重一放,脸上泛起亢奋的红光,他压低了声音,

    “是咱们客家人!在南洋!那个叫婆罗洲的地方,有个兰芳公司,你等晓得无?”

    众人都摇摇头。他们连惠州府都没出过,哪里知道婆罗洲。

    “该系阿等客家老祖宗罗芳伯打下的基业!”

    涛仔激动地站起来,比划着手势,“那地方,全系阿等客家人话事!冒(没有)满清鞑子,冒贪官污吏!大家都是兄弟,叫公司!”

    “前阵子,荷兰红毛鬼——就是那种长得像鬼一样,眼睛是蓝色的洋人,派了几千大兵,开着铁甲船,拿着洋枪洋炮,要去灭了兰芳!”

    人群里发出一阵惊呼。在他们眼里,洋人那是比县太爷还可怕的存在,洋枪一响,那是神鬼难挡的。

    “完了完了,那肯定是被灭了。”老根叔叹了口气。

    “灭一只卵!”

    涛仔猛地一拍大腿,

    “咱们兰芳的客家兄弟,硬气啊!他们手里拿着一种叫‘温车士’的连珠枪,那枪都不用塞火药,咔嚓一下就是一发,突突突像下雨一样!

    他们在老虎岭,把几千个红毛鬼,杀得片甲不留!连那个红毛将军都被活捉了,跪在咱们客家人的总厅门口磕头!听说磕得满面系血喔,啧啧。”

    “现在,英国人、美国人、荷兰人,全都怕了!跟咱们签了条约!该系阿等客家人的天下啦!”

    轰——

    这几句话,比惊蛰的雷还要响。

    阿牛张大了嘴,黑黢黢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

    “客家人……还能有自己当家作主的地?”

    “洋人…也要跪?”

    他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膝盖。这膝盖上全是烂泥和老茧,跪天跪地跪老爷,早就跪习惯了。他没法想象,洋人那种高高在上的东西,也会跪?

    “千真万确!”涛仔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循环日报》,指着上面模糊的照片,“看到没?这就是那边的兵!都剪了辫子!留着短发,精神得很!”

    “剪辫子?!”

    老根叔吓得脸色煞白,一把捂住阿牛的眼睛,“作孽啊!那是造反!那是长毛!要杀九族的!”

    涛仔不屑地看了老根叔一眼,冷笑道:

    “阿叔,大清律例管得到南洋吗?在那边,咱们华人就是爷!

    我这次回来,就是帮那边招人的。只要是咱们客家子弟,肯吃苦,敢拼命,去了就分地!种出来的粮食全是自己的,不用交租!还给安家费!”

    “去了就是人!唔去……哼,就在这泥坑里做一世人个鬼吧!”

    涛仔挑起担子,大摇大摆地走了,留下这群泥腿子在榕树下发呆。

    ——————————

    三天后,陈举人家收租的来了。

    这次来的不是管家,是陈举人的二儿子,陈二少。这人是个混世魔王,刚在县城赌输了钱,带着几个家丁下乡撒气来了。

    “阿牛!死绝了吗?”

    陈二少穿着一身绸缎长袍,手里提着马鞭,站在阿牛家的破茅屋前,一脚踹翻了门口晾晒的几把野菜。

    “二少爷……二少爷吉祥。”

    老根叔拉着阿牛,慌慌张张地跑出来,扑通一声跪在烂泥地里,头磕得邦邦响。

    “吉祥个屁!”陈二少一鞭子抽在老根叔的背上,“去年的陈租还没清,今年的春租又要交了!还有,县里要修炮台,每家出两个劳力,不去就交五两银子!”

    “五两……”老根叔哆嗦着,“二少爷,就是把我们父子俩骨头拆了卖,也凑不出五两啊……”

    “凑不出?那就把地收了!”

    陈二少狞笑着,“或者……把你家那个要死不活的牛……哦不,是你儿子,拉去抵债!卖了去挖鸟粪,还能值几个钱!”

    “不要啊!二少爷!这是我们全家的命根子啊!”

    老根叔抱住陈二少的腿嚎啕大哭。

    “滚开!脏了爷的鞋!”

    陈二少厌恶地一脚踹在老根叔的心窝上。

    老根叔本来就身体不好,这一脚下去,直接一口气没上来,翻着白眼差点晕了过去。

    “阿爸!!”

    阿牛脑子里那根绷紧的弦,断了。

    他看着倒在泥里的父亲,看着那张满是皱纹和痛苦的脸,又看了看高高在上的陈二少。

    那一瞬间,涛仔的话在他耳边炸响:

    “在那边,咱们华人就是爷!去了就是人!”

    “洋人都给咱们磕头!”

    为什么?

    为什么连红毛鬼都能打赢的客家人,在这片土地上,却要被自己人当成畜生踩?

    阿牛猛地站了起来。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磕头求饶。他那双常年握犁的大手,死死攥成了拳头,

    “反了你了?”陈二少愣了一下,随即大怒,举起鞭子就要抽阿牛的脸。

    阿牛没躲,一股从未有过的力量,从脚底下的红土里涌上来。

    “陈二。”

    阿牛第一次直呼其名,拿着柴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我阿爸要是被你这一脚踢死了,我让你全家偿命。”

    陈二少被这眼神吓住了。那不是一个佃农的眼神,那是山里受了伤的野猪,是要吃人的。

    几个家丁想冲上来,却被阿牛的柴刀逼退了。那柴刀上还沾着泥,刃口却是磨得雪亮的。

    “你……你等着!我去叫保甲!我要把你抓进县大牢!”

    陈二少色厉内荏地骂了一句,阿牛发了狠,手里的刀在他脑袋发懵的时候动了动。

    身前这个人的脖子不知道为什么,就有热乎乎的东西呲了出来。

    几个家丁乌拉乌拉地连滚带爬地跑了。

    ————————

    当晚,几十里外的破庙里。

    老根叔醒了过来,但人已经不行了。那一口气散了,就像灯油枯尽。

    “阿牛……”老根叔抓着儿子的手,手枯瘦如柴,

    “走……行远滴,越远越好……”

    “阿爸,咱们一起走。”阿牛流着泪。

    “我走不动了……”老根叔看着破庙顶上露出的星光,“这世人……跪得太久了……膝头直唔起来了……”

    “赖仔啊……你去该只什么兰芳……去睇睇……”

    “若系真个……若系真有该种地方……”

    老根叔的声音越来越小,

    “那就给祖宗……争口气。”

    老根叔走了。

    他转身,向着南方,向着大海的方向,大步走去。

    ————————————

    半个月后,广州珠江码头。

    一个衣衫褴褛、满头短发的年轻乞丐,挤在一群同样绝望的人群中,等着上一艘挂着英国旗帜的火轮船。

    蛇头正在挨个检查牙口和身板。

    “那只细叫化!哪里人?”

    蛇头指着阿牛问。

    阿牛抬起头,

    “惠州,客家人。”

    “哟,不傻也不颠啊。”

    “去哪?”

    “去兰芳。”阿牛说,“去当兵,去杀人,杀洋人,杀官差。”

    蛇头愣了一下,随即咧嘴笑了,递给他一张皱巴巴的船票。

    “嘴系几会讲,刚好堵着我个堂口的。”

    “做得。是个种。这张票,大爷我替你出了,后生仔,上去吧。”

    汽笛长鸣,黑烟滚滚。

    ——————————

    厦门港,

    仅仅几年时间,这片贫民窟与猪仔馆聚集地就壮大了几倍,厦门的客头赚得盆满钵满。

    “寮仔后”的一间破败木楼里,空气闷得让人窒息。

    这间小猪仔馆,窗户被木条钉死,只透进几缕惨白的光。

    地上铺着潮湿的稻草,几十个汉子像咸鱼一样挤在一起,鼾声、咳嗽声、还有那股子令人作呕的汗酸味和脚臭味,混成了一锅馊粥。

    阿火蜷缩在墙角,肚子咕噜噜直叫。他手里攥着半块硬得像石头的光饼,那是他两天的口粮。

    “阿火,免看啦,彼是光饼,变不出肉来。”

    旁边一个瘦得皮包骨的中年人,叫水叔,正半眯着眼,用一根草剔着那口烂黄牙。

    水叔是老客头手底下的带工,跑过两趟南洋,腿在霹雳州的锡矿被石头砸断了,现在只能在馆里混口饭吃。

    听水叔说,是多赖于澳门和广东的堂口被上下收拾了一遍,不敢再做猪仔生意,所以让厦门的蛇头生意好了起来,才能给口馊饭养着自己这种残废。

    “水叔,”阿火咽了口唾沫,把光饼揣进怀里,“这船到底几时开?再不走,我就要烂在这儿了。”

    “急啥货?”水叔嗤笑一声,

    “出了这个门,上了大眼鸡(海船),你这条命就卖给阎王爷了。天南海北,去种薰草亦是种甘蔗,亦是去秘鲁挖鸟屎,都是给人当做畜生咧使。在这儿躺着,好歹还是个人。”

    “我不去。”

    阿火梗着脖子,眼睛里满是血丝,我是签了字据去石叻坡的。我欲去挣钱,赎回我老爸的田。”

    “还新加坡?”

    水叔翻了个白眼,

    “到了海上,船往哪开,由不得你。红毛鬼的鞭子一响,你就是头猪,懂不懂?”

    这时候,门外传来一阵响声。

    一个满脸横肉的打手,提着一桶稀粥,咣当一声放在门口。

    “食饭!食完饭,洋行的买办要来验身!都给老子精神点!谁要是敢装病,老子把他扔海里喂鱼!”

    几十个饿狼一样的汉子扑向那桶稀粥。阿火在想事,慢了一步没挤进去。

    在安溪老家,因为争水源械斗,他打伤了人,为了不连累宗族,只能把自己卖了。

    谁成想,给人当奴才连狗都不如。

    ——————————

    下午,雨停了。

    为了验身,打手们像赶鸭子一样,把这群猪仔赶到了码头边的一块空地上。

    这里离天后宫不远,能看到那翘角的飞檐。

    一群穿着长衫、手里拿着折扇的买办,正围着几个洋人指指点点。

    “这批货色不错,都是闽南的勇脚,肯做肯熬。”

    一个梳着油光水滑辫子的买办,对着一个高鼻梁的荷兰人点头哈腰,“大人,您看这个,牙口好,肩膀宽。”

    那个荷兰人拿着手杖,像挑牲口一样,捅了捅阿火的胸口,嘴里嘟囔了几句鸟语。

    就在这时,码头那边突然乱了起来。

    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群喝醉了水手,一遍勾肩搭背,一遍放肆地大喊。

    “死啦!死了了啦!”

    “四千红毛鬼被咱们华人杀光啦!”

    “死啦!死啦!”

    “荷兰鬼子拢死啦!”

    这一嗓子,隔着半条街都听得见。

    正在挑人的荷兰人愣住了,手里的手杖僵在半空。那个买办也傻了眼。

    “你说什么疯话?”

    买办冲上前,拦住那些醉鬼,厉声喝道,“讨死是无?紧滚卡远咧!”

    “你识个鸟!”

    那个水手是个暴脾气,直接跳上石阶,打了个酒嗝,脸涨得通红,

    “兄弟们!”

    “兄弟们!”

    “听清楚,都给老子听清楚!”

    “报纸上写得清清楚楚!兰芳公司的大总长,带着咱们兄弟,用枪用刀把四千个荷兰兵杀得片甲不留!连他们的将军都被抓了!”

    “现在英国人、美国人都跟咱们签了约!承认兰芳是咱们人的地盘!彼是咱家己的天下!!”

    “老子腰杆硬了!!”

    嗡——

    人群炸锅了。

    原本麻木蹲在地上的猪仔们,一个个抬起了头。那一双双原本死灰一样的眼睛里,突然燃起了火苗。

    阿火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

    “水叔……”阿火抓住旁边水叔的胳膊,手抖得厉害,

    “他……他说啥?咱们人……杀了红毛鬼?还赢了?”

    水叔的嘴半张着,呆呆地看着那个荷兰人,又看了看那个水手。

    “兰芳……兰芳……”

    水叔喃喃自语,“那是老皇历了……罗芳伯当年的事……怎么,还在?还打赢了?”

    这时候,那个荷兰人似乎听懂了什么,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挥舞着手杖,冲着那个水手叽里呱啦地吼叫,似乎是想让人去抓那个造谣的家伙。

    那些水手不喊了,不动了,都死死地盯着那个荷兰人。

    那种眼神,不再是恐惧,而是一种像狼一样的、压抑的凶光。

    “看什么看!低头!都给老子低头!”

    买办慌了,拿着鞭子就要抽人。

    一个水手上前跑了几步,狠狠地给了他一脚。

    “你……你干什么?造反啊!”

    买办跌了几个跟头,摔倒在阿火脚边,

    “狗奴才,扶我起来!”

    阿火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拽住他的后领子,声音沙哑,却字字清晰,

    “我毋是你的奴才,我也毋去互荷兰人做奴才。”

    他指着那个疯癫的水手,用一口浓重的安溪土话吼道:

    “大哥,共我再讲一句,恁讲的拢是真的!”

    那些水手立即正色道,

    “妈祖婆伫顶头,讲白贼天拍雷劈!”

    “放手!”买办意识到了什么,开始尖叫,“你签了契的!你身价银都收了!”

    阿火直接给了他一拳,随后狠狠地一脚把他的头踩在泥水里。

    “狗怂,你以为老子是惊你?”

    “反了!反了!来人啊!抓乱党!”买办杀猪一样嚎叫。

    如果是往常,周围的打手早就冲上来把阿火打个半死了。

    但今天,打手们犹豫了。

    他们看着那些水手,看着荷兰人踉跄跑向自己船只的背影,手里的棍棒怎么也举不起来。

    谁没个爹娘?谁愿意当汉奸?

    ————————

    当晚,阿火趁乱逃出了猪仔馆。

    他没敢回安溪老家,那是给家里惹祸。他躲进了厦门港边的一栋烂房子里。

    庙里不光他一个,还有十几个同样跑出来的“猪仔”。

    大家围着一堆篝火,烤着湿透的衣服。没人说话,只有柴火噼啪作响。

    “阿火哥,咱们以后咋办?”

    “我不知道。”阿火盯着火苗,

    “去兰芳吧。”

    黑暗中,一个脚夫的声音响起来。

    “兄弟们,别怕。”

    “咱们偷偷地去码头上找人,找跑船的,我不信没有硬骨头的,咱们去兰芳!”

    “好!”

    “好!算我一个!”

    “阿爸,阿妈。恕孩儿不孝。”

    “我也去!”

    ————————————

    十六铺码头,大清国最繁忙的吞吐口。

    在这个阴冷的午后,几名初来乍到的南方苦力被逼进了一条堆满烂筐和死老鼠的死胡同。

    “册那!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敢到十六铺来抢饭碗?”

    说话的是个一脸横肉的青帮小头目,叫“麻皮金”。

    他手里拎着根用来撬货箱的木杠子,脚上蹬着双满是泥浆的黑布鞋,身后站着十几个手里抄着短斧和铁尺的青帮门徒。

    地上蜷缩着四个汉子,浑身是泥和血。他们穿着典型的闽广样式的对襟短衫,虽然被打得在泥水里打滚,但硬是一声没吭,死死护着怀里还没来得及拆封的铺盖卷。

    这是最近涌入上海的一批“过路客”。

    随着南洋航线的打通和招商局的扩张,不少洪门背景的苦力开始在上海中转或讨生活,这直接触动了视码头为禁脔的青帮神经。

    “给脸不要脸的东西!”

    麻皮金狠狠啐了一口浓痰,一脚踹在那个领头的苦力肚子上。那人闷哼一声,整个人像虾米一样弓了起来。

    “大字辈的‘老头子’发话了,上海滩的码头姓安清,不姓洪!你们这帮南边来的外来户,要么交双倍的孝敬银子给老子当狗,要么就滚回你们的福州、广东去!”

    麻皮金蹲下身,用木杠子拍打着那个领头苦力的脸,发出啪啪的脆响:

    “听懂了没有?小赤佬?”

    那苦力缓缓抬起头。

    他的一只眼睛已经被打得封住了,眼角裂开一道大口子,血水混着雨水顺着下巴往下滴。但他那只完好的左眼里,没有恐惧,只有一种像狼一样的、令人心悸的凶光。

    他吐出一口带着碎牙的血沫,直直地喷在了麻皮金崭新的绸缎裤腿上。

    “我叼你老母。”

    苦力用夹杂着浓重闽南口音的官话,嘶哑地骂道。

    “你……找死!”麻皮金大怒,举起棍子就要往下砸。

    “慢着!”

    苦力猛地撑起半个身子,尽管摇摇晃晃,却硬是挺直了脊梁。他死死盯着麻皮金,眼神里透出一股狂热的傲气:

    “你敢动我?你知道老子烧的是哪柱香?拜的是哪座山?”

    麻皮金气极反笑,停在半空的棍子晃了晃:“哟呵?还跟老子盘道?行,让你做个明白鬼。说!你是哪个阴沟里钻出来的泥鳅?”

    苦力抹了一把嘴角的血,露出一口被血染红的牙齿,森然一笑:

    “老子是义兴的人!过得是金山大埠的底!”

    周围的青帮打手们发出几声嗤笑。

    义兴?挂着这名字的洪门分支,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在上海滩这群地头蛇眼里,不过是群远在海外,抱团取暖的丧家之犬。

    但这苦力接下来的话,却像是一道炸雷,瞬间劈在这个阴暗的巷子里。

    他指着麻皮金的鼻子,声音虽然沙哑,却透着一股不可一世的底气:

    “我们的大佬,拜的是陈兆荣!”

    “金山九爷!!”

    “你们这些只敢在码头上欺负苦力的杂碎,等着吧!九爷的船队不日就到吴淞口外!敢动致公堂的人,九爷会让你们全家死绝,连灰都扬了!”

    空气突然安静了。

    那种安静非常诡异,原本还在讥笑的青帮打手们,笑容僵在了脸上。

    “陈……陈兆荣?”

    麻皮金手里的木杠子猛地抖了一下,差点没拿住。

    这个名字,对于现在的上海滩来说,太响了,也太凶了。

    以前他们只知道是个在金山发财的华侨,可这几个月,茶馆里、戏园子里、报纸上,到处都在传那个名字。

    在这些只敢拿着斧头吓唬老百姓、见了租界巡捕就要点头哈腰的青帮流氓眼里,陈九不是黑帮,那是手里握着洋枪洋炮、杀人如麻的海外阎王。

    一个年长的青帮混混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凑到麻皮金耳边,声音都在发颤:

    “爷……这……这要是真的……咱们可惹不起啊。”

    “听说那个人在南洋,杀洋人都跟杀鸡一样。咱们要是动了他致公堂的兄弟……”

    麻皮金咽了一口唾沫,喉结剧烈滚动。

    他看着地上那几个半死不活的苦力,刚才还觉得对方是条露了屁股的丧家犬,现在却觉得这人身后仿佛站着黑洞洞的枪口。

    他想起前几天堂口大佬私下喝酒时说的话:“现在上海滩风向变了,那个陈九要在招商局挂牌子,要来上海建分舵,咱们尽量别去触那个霉头,那是能通天的人物。”

    雨还在下,浇在麻皮金光秃秃的脑门上,冷飕飕的。

    地上的洪门苦力依然梗着脖子,眼神轻蔑地看着这群平日里不可一世的地头蛇。

    “还要打吗?”

    苦力冷笑一声,“打死我容易。但我这笔账,九爷会算在你们整个青帮头上。到时候,我看你们哪个大佬保得住你!”

    麻皮金的脸皮抽搐了几下。

    他缓缓放下了手里的木杠子。

    “走。”

    麻皮金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转身就走,步子快得像是在逃命,甚至不敢回头看那几个苦力一眼。

    “爷?不……不收规矩了?”一个小弟快步追了几句问。

    “收你妈个头!!”

    麻皮金一巴掌扇在那小弟后脑勺上。

    “南洋的风,都刮到家里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