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九十四章 人心经不起试探
    一想到那个表面上一本正经,内心无比邪恶的男人,她的脸就红了,不敢深想下去。

    她虽然在陆欣面前自信满满,但实际上还是被影响到了,一种不安的感觉在心头萦绕。

    自己在相亲这件事上确实做得过火,说粗俗都是好听的,她的言谈举止简直就是轻浮,和淑女一点边儿搭不上。

    幸亏那是演戏,演技还算在线,否则,霍云和若是真喜欢那样的她,口味得多独特啊?

    现在这副优雅可人的样子,才是真的自己。

    杨柳没觉得霍云和以貌取人,因为她也一样,如果对方长得太对不起观众,再大的才华也打动不了她的心。

    当初会错了意,以为他是势利男,要不然不可能和自己一个私生女相亲,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发现霍云和的才干非凡,这么出色的男人,应该不会市侩。

    自己住的小区,位置有些偏,破败谈不上,但也很陈旧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住在这里的人都是普通工薪阶层,可他一句话都没说,不就证明他不在意女方的家世吗?

    他应该不会因为那件事,而对自己转变态度的,一定不会!

    杨柳心里的不安就像平静的海面飙起了飓风,卷起的波浪一波一波拍到岸边的礁石上,发出巨大的轰鸣。

    风渐渐地小了,海面恢复了平静,可海面底下依然蕴藏着危险,一旦时机来及,会以势不可挡的姿态摧枯拉朽,让你没有一点反抗的余地。

    她在面对陆欣时说了不少狠话,可那都是下意识的,所谓输人不输阵嘛,她不关心陆家的一切,怎么会知道那个娇小姐喜欢霍云和?

    爸爸也真是奇怪,按理说自己一个不被承认的私生女,一般大户人家都不会接受,他怎么就舍弃小女儿让她去相亲了?

    难道爸爸自己良心发现,觉得对不起她们母女,想要弥补?只有这一个解释,才说得通。

    谈情说爱是两个人的事,一旦涉及婚姻,那就是两个家族的事情,不止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人家同样认可,毕竟生长的环境不同,为人处世就不同,两个相距甚远的人若是在一起,需要互相忍让,才能磨合成功。

    现在的人,尤其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都自我得厉害,谁有那个耐心去迁就别人?所以,找个和自家家世匹配的女人,能省却不少麻烦。

    没有爱情不重要,重要是互相帮助,才能顺风顺水。

    在这点上,杨柳自问对霍云和的帮助不大,但是,她有头脑,可以帮他处理一些琐碎的事情,假日时日,也一定会在事业上助他一臂一力。

    所以,她并不认为自己和霍云和在一起是高攀,他们很般配的,陆欣用了七年的时间都没有走进霍云和的心里,只能说明他们没有缘分。

    自己虽然搞砸了相亲,但以本来面目获得他的好感,这才是两情相悦。

    工作是云总安排的,说明她早把自己查个底儿掉,安排自己在总经办这么重要的部门工作,不外乎有两个意思,若是和霍云和相处的好,自然是皆大欢喜,若不然,也在朋友面前有个交代。

    她比较倾向于前者。

    自家的情况霍家很清楚,自己和霍云和高调谈恋爱,云总不可能不清楚,而她没有来找自己麻烦,证明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

    既然她们没有阻挠,不就说明霍家根本不在乎她的身份,那她也没必要妄自菲薄。

    霍云和确实很出色,可自己也不差嘛。

    真不是杨柳自恋,而是陆欣七年的情感付出,都没有得到心上人的青睐,自己“横插”一杠,就得到她梦寐以求的目标,不是出色是什么?

    男人的心若不在你身上,你做什么都没用,为了一个心不在自己身上的男人,手足相残,有点说不过去吧?

    陆欣心胸狭小,不会善罢甘休的,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她不能掉以轻心。

    她不想把人想得那么坏,如果自己真的介入他们感情,她做什么都无可厚非,可他们之间明明是她自己一厢情愿,霍云和没有给过一丁点儿回应,自己若是太过于介怀,倒显得小气。

    算了,还是以不变应万变吧,万一是自己想多了呢?

    杨柳的年纪不大,却有丰富的打工经验,知道职场最忌讳公私不分,虽然她和霍云和的关系公司上上下下没有不知道的,也知道大家看在老板的面子上给了她很多便利,但是,她不可以恃宠而骄,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所以,她即使内心有波动也不会表现出来,反倒比平时更加兢兢业业,交待给她事情完成的让人挑不出毛病。

    霍云和是大老板,管理整个公司的业务,每天开不完的会,见不完的合作伙伴,见缝插针才能和她在一起。

    就这么点时间,她怎么可能拿自己的烦心事去烦他呢?

    况且,人心是经不起试探的,她现在没有百分百的把握,霍云和知道她是陆瑶后不会翻脸。

    自信但不自大,自恋却又自卑,杨柳就是这么一个矛盾的个体,妈妈虽然教导她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但是,陆家那边的态度,还是在她性格形成时期起了作用,以至于事情真的发生,她所采取的的方法,竟然是逃避!

    今晚,霍云和有个不得不去的饭局,不能陪她了,杨柳一个人走在街旁的林荫小路上,看着太阳一点点落下,看着橘红色的晚霞一点点消失,看着街道旁渐次亮起的路灯每一处都提醒她该回家了。

    她的脑子乱极了,白天有工作可以分散注意力,下班后只剩下自己时,那种不安的感觉又回来了。

    不行,她要找宁宁去,那个丫头满脑子鬼主意,一定会给她想出好办法来的。

    孙宁宁正准备下楼,没等拿手包呢,就听到门铃响,一看是她,笑了,“依依宝贝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不会是还想恶作剧吧?”

    杨柳没有理会她的调侃,换上拖鞋,径直走进去,懒洋洋地倒在沙发上,扫一眼她的穿着,“你要出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孙宁宁之所以和杨柳是好闺蜜,除了性格彼此欣赏外,习性也差不多,都是那种随遇而安,不拘小节的那种。

    杨柳的问话,成功地让她翻了个白眼,谁没事干在家里把自己捯饬的这么漂亮啊?

    “吃饭了吗?一起出去吃点儿?”

    玻璃茶几上有一个椭圆形的瓷盆鱼缸,蓝花白底,里面盛满水,几条凤尾鱼甩着色彩斑斓的大尾巴,在嫩绿的水草中游来游去,十分惬意。

    明明是懒得要命的家伙,却附庸高雅,养什么鱼啊?

    不是杨柳鄙夷她,真的,自己不会做饭,好歹还有老妈照顾,孙宁宁呢,早餐小摊解决,中午饭馆走起,晚上叫外卖。

    连屋子都懒得收拾的女人,却养着需要时常换水喂食的鱼,这里面的故事,不用打听,她都知道。

    揭人伤疤不是好闺蜜所为,谁都有不愿为人道也的秘密,孙宁宁不说,她就当不知道了。

    杨柳那双堪比钛合金的眼睛四下扫射,感觉她这个小窝好像比上次来多了点家的感觉,到底是哪里有变化,暂时没看出来。

    孙宁宁一看她那副状态就知道有心事,既然来了,晚点说也没关系,起身去了厨房,拿出黄豆泡了一碗,又倒了一杯水端出来递给她,“说吧,什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