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我没绑她,也没看见她,你们是不是疯了?有什么证据说是我绑了?拿证据出来。”
沈逸春道“父亲算无遗策,便如大娘现在告不得你是一样,阿秀保不齐也不是你亲自动的手,你在朝中多年,宫里总有一两个眼线和能用得上的,阿秀还在月子里,真要将她如何了,父亲真要让阿夏和大娘恨你一辈子吗?”
英国公气急败坏,一甩袖道“我懒得跟你们说,没有就是没有,我堂堂英国公,竟然想找个清静地呆着都不能,算了,我走就是。”
说完,他转身就走。
沈逸夏道“把字签了再走吧。”
说完,一闪身拦住他。
英国公抬手就推“签什么?我不签,那些钱就算我拿了,那也都是用在你们身上。”
沈逸夏道“我列出你在我娘这里支走的钱,并非让你还,只是告诉你一个事实,我并非你养大的,我没用过你一文钱。”
英国公一横目“你什么意思?”
沈逸夏道“在你心里,早就认定我不是你的儿子,所以,你在我身上并非付出多少感情与金钱,你我有父子之名,却无父子之实与父子之情,这些年你对我都做过什么,别人不清楚,你自己最清楚,既然你不认我这个儿子,那我也不必赖在我英国公名下姓沈,做你的儿子,这是一份断绝父子关系的书,你签后,我便与你成陌路人,我母子都与你无关。”
养了二十几年的儿子,一直引以为骄傲的儿子,虽然怀疑他的血统,但这么优秀和能干的儿子还是给英国公带来令人羡慕的荣耀,突然就要断绝关系,成为陌路人。
心象被戳了个大窟窿,寒风卷了进去,透心的寒凉。
“好,好,我签,就当没养过你这个白眼狼。”说完,英国夺过文书,刷刷写下自己的大名,然后向空中一抛,大步流星离去。
福康皱眉道“阿夏……”
“娘,是他不认儿子。”沈逸夏哑声道。
“可你也不能让他签这样的文书啊,传出去,人家会怎么说?”福康道。
“我不在乎,只是……娘……”沈逸夏眼圈泛红。
“你便是逼他签了文书,他也不肯放过阿秀,怎么办?他到底把阿秀藏哪儿去了?”福康急道。
沈逸春也道“是啊,还是先找阿秀要紧吧。”
福康道“阿春,你娘醒了,你还是多去陪陪她吧,我们先去找阿秀了,有什么事,你可使人去公主府知会一声。”
沈逸春点头“大娘,阿夏,你们快去找人吧。”
母子二人离开英国公府,一上马车,沈逸夏却让车夫回公主府,福康怔住“你不找阿秀?”
“娘别急,阿秀这么大个人了,又有武艺,放心吧,她不会有事的,保不齐就自个儿回家了。”沈逸夏道。
“你说什么?自个回家了?阿夏,你是不是知道她在哪儿?”福康大喜。
沈逸夏道“娘,您要相信儿子的眼光,儿子这么优秀,怎么会找个傻子当媳妇儿呢?”
“那你在宫里装出那副样子,刚才还……”福康气笑,嗔道。
“儿子是在给您出气,一会子回家后,您泡个热不澡,解解乏,好身休息。”
公主府里,顾明秀果然正在屋里逗着两个宝贝孩子。
福康一把抱住她“你这孩子,吓死为娘了。”
顾明秀不好意思道“娘,是阿夏的主意,是儿媳不对,应该给您提个醒的,让您担心了。”
福康道“究竟怎么回事?”
“相公说,想让国公放开您很难,得用非常之法才行。”顾明秀道。
原来,沈逸夏一早出门,去见了修远,越国皇室政变,修远身为越国皇三子,因性子慵懒淡泊,好音律,喜医道,又爱游山玩水,很前就离开越国,化名修远行走在各国之间,修远是在大楚与福康相识的,几乎一见倾心,相遇时,福康已经嫁给了英国公,相见恨晚,说的就是他对福康的感觉。
这一见,便是误终身,近二十年的陪伴,二人早就心心相印,相处舒服又默契,修远深情,福康一开始是无心的,只因她性子豪爽不拘泥,又兼音律,诗文政论皆优秀,见识广博,与修远极谈得来,所以,日子一长,自然而然会将彼此当成至交好友。
只是,襄王有意,神女再无心,时日一长,福康只是在男女之事上稍迟钝些,却也并不傻,若二十几年都看不出对方对自己有意,那便不是傻,而是在装了。
福康不是拖泥带水的,行事果决明快,一旦知道对方心意后,理有意疏远,而修远却是极固执的,认定后便不肯放弃,知她有意躲避后,便事事小心,决不越雷池半步,二人间保持朋友关系多年,福康曾开诚布公地劝修远不要再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但对方只是一笑子之,既不承认也不反对,反而让福康感觉自己在自作多情,后来行事越发守礼周详,不给福康添半点麻烦。
而这一回,修远实在看不下去了,若福康过得幸福,他或许不会再生出绮念,会一直保朋友关系,但是,她过得并不好,尤其这一回,不是一般的伤害,被自己的丈夫如此侮辱,作为福康的朋友与倾慕者,若她再一味坚持,修远觉得自己会疯掉。
所以,他以退为进,要逼一逼福康。
当然,家中有事也是事实。
他的确该回去了,母妃年纪大了,体弱多病,思儿成疾,父皇……
沈逸夏与修远,亦师亦友,很早以前,小小的沈逸夏就把这位年轻英俊又才华横溢,温柔淡雅的大夫当成了亲人。
每每他被蛊毒折磨得死去活来时,修远就成了他的救世主,救命良药。
有时,他的药未必真能止痛,但他温文安慰,会在他最捱的时候给他讲故事,分散他的注意力,或者为他讲经文,音律,武功招术。
有修远在,沈逸夏遭受的痛苦就要少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