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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鹤短凫长【下】
    刘睿影刚把酒碗放在嘴边,被“一剑”这举动惊的不知发生了何事。

    坐在他旁侧的张毅听到师傅如此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恭恭敬敬的端起一碗酒,对着刘睿影“噗通”一声便跪了下去。

    “刘典狱,方才多有得罪。为了掩人耳目,只能这般行事。”

    刘睿影这才知道“一剑”让他徒弟下跪的原因是因为先前在河岸边,张毅与自己伤了自己一事。随即连连摆手,示意无碍。

    “不打不相识!”

    刘睿影说着扶起张毅,他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这恩怨便算是了断。

    解决了前因,张毅重新落座,却是要比先前轻松了很多。

    刘睿影看着自己面前的三碗酒,颇有些为难之色……奈何盛情难却,只得硬着头皮喝下。

    放下酒碗时,他看到“一剑”正拿着醋壶,含住了壶嘴,小口嘬着。“连弓子”却是一口一个蒜瓣。

    他吃起算来并不剥皮,用指尖掐住蒜瓣尾巴,用门牙犹如嗑瓜子般一嗑,逛街圆润的蒜瓣便从皮里出来。

    这般新奇的方式刘睿影着实是没有见过……不由得啧啧称奇。一时间却是忘记了这三碗中都是醉人于无形的烈酒,喝水似的喝下肚去,没有丝毫停顿。

    “刘典狱果然豪爽!”

    “一剑”说道。

    刘睿影笑了笑,并未言语。

    他很是清楚在酒桌上往往说自己不能喝的人,其实酒量最好。而不断劝人酒的,却是最为滑头。

    刘睿影这两种人都不是,所以只能小心翼翼的试探着自己酒量的边界,以此来保证不会在人前丢丑。

    “看两位前辈这下酒菜着实是新鲜!”

    刘睿影说道。

    在张毅跪地起身,重新落座后,这接风宴才算正式开始。

    从后厨里又走出一排伙计,每人手上端着个托盘,上面放着两道菜。待摆在桌上,刘睿影数了数,却是有四十七道。

    在中都城里,能有十八个菜的席面就算得上是大席面。今晚却是翻了两翻还多了十一道菜,就连刘睿影也没有见过。

    如此大的场合,让人震惊,倒不是没有吃过那么多菜,只是一样的菜放在不一样的场合却是就变了味道。

    中都有家小店,一道水煮白菜名扬天下,用鸡汤炖煮后捞去浮沫,煮至清清白白,味道醇美带着清香。

    只是那道菜在小店里却只卖一两银子,逢年过节还要打个折,放在这宴席上,怕是百金都难买

    其中许多菜他都不认识,尤其是摆在正中央的两道。

    一道犹如两座丘陵,在盘子上高高耸立。另一道似蹄似掌,比牛蹄大出许多,又比熊掌略显单薄。

    面对这一桌子的佳肴,“一剑”和“连弓子”竟是不动筷子,和我那酒后一个饮醋,一个吃蒜。

    “刘典狱可是说我喝醋?”

    “一剑”说道。

    “正是!”

    刘睿影点头应道。

    醋是酸的,饭前吃开胃,饭后吃不涨肚。但从未有人一边喝酒,一边喝醋的。

    “下危城中的酒,在外都叫做漠南酒。别出的烈酒腥辣,这里的就无色无味。我哥俩这习惯也是年轻时候养成的。那时年少,义字当头,尤其是喝酒一事。奈何酒量不加,总是最先醉倒,后来就从僻静处讨来一个偏方,说着醋却是能解酒,尝试之下发现果然有效,便养成了习惯。虽然是下策,不过还算不得是作弊?”

    “一剑”大大方方的说道。

    以他的身份地位还有年纪阅历,这样的事在一个后辈面前说却也是无妨,反而让人认为他很有气度。就连刘睿影也认为“一剑”要比先前更加亲和。

    “这醋真能解酒?”

    刘睿影追问道。

    “今晚这酒却是试不出来。等改天,咱们喝其他地方的烈酒,刘典狱再试试。”

    “一剑”说道。

    “至于连弓子……他喝酒吃打算纯属自己摸索出来的歪招。”

    酒醉人,辣醒人。

    大蒜配酒,却是有以毒攻毒,互相克制的功效。

    不管到底有没有用,看到“连弓子”那被辣出的一头汗,就知道方才那三碗酒估计已经解了一碗半。

    趁着伙计添酒的功夫,刘睿影伸出筷子,夹起了一粒花生米丢进口中。

    喝了这么多场酒,吃了这么多菜,还是洒了粗盐粒的油炸花生米和酒最配。

    唯一不足的就是,着酒喝起来着实没有什么味道……以至于花生米吃到嘴里都显得浪费!

    刘睿影在“一剑”和“连弓子”为他准备的接风宴上百无聊赖的喝酒时,下危城里却是有三个人不同寻常。

    陈家的四爷茶楼今晚关张的很早。

    店里的伙计早在知道四爷今晚要来时,睡了整整一下午的觉。

    他们知道四爷一来,必然要喝酒。

    喝酒必然不止四爷自己,还有他的很多朋友。

    四爷在他的朋友里酒量并不算是出众,但他能胜在能挺。

    面对着朋友时,从未喝多过一次。但只要朋友一走,立马就会趴在地上,吐得稀里哗啦。

    四爷茶楼中的伙计,前半夜得忙着添酒加菜,后半夜得忙着照顾喝醉的四爷,没有片刻时间可以休息。

    可今晚四爷的作为却是出乎了所有人意料。

    四爷的朋友一个都没有来。

    就连他告诉刘睿影,今晚必到的那位从震北王域戈壁滩中赶来的朋友也没有来。

    刘睿影走后,他和王淼又寒暄了一阵,喝完了一壶酒。

    待王淼告辞,陈四爷抻了个懒腰,用手掩住嘴,打了个足足有半盏茶功夫的哈欠,然后便打法所有的伙计离开。

    这些伙计都不是陈家中人,只是在下危城中久居,被陈四爷雇佣来茶楼中做伙计。

    伙计收拾好东西,一个个走出茶楼时,都会在迈过门槛后回头朝着四爷问安。

    第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四爷刚好吹灭了一盏灯火。

    最后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茶楼里已经是漆黑一片,四爷刚好吹灭了最后一盏灯火。

    这伙计看到四爷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黑暗中,一切东西都变得模糊起来,分不清边界与轮廓。

    他忽然觉得心跳的厉害,接着不知从何处腾起一股子浓郁的害怕,竟是都忘了给四爷问安,便飞也似的跑走了。

    陈四爷一个人坐在黑暗中,面前摆着一壶酒,这是他在刚才吹灭柜台旁的灯盏时顺手取来的。

    朋友不在,他并不想喝酒。

    但不喝酒,好像怎么都对不起他现在的心情。

    在酒壶和自己之间,没有放着酒杯,而是放着他的那把乌钢刀。

    对于真正想喝酒的人来说,有没有酒杯并不重要。他完全可以将酒壶的壶嘴含,入口中,仰脖饮尽。甚至没有酒壶也算不得什么问题,他也可以把头直接埋在酒缸里喝个痛快。

    就这么静静坐了许久,陈四爷终于起身,走向茶楼的二层。

    茶楼二层的最深处有个小房间。

    起码从门上看去,这间屋子都要比其他的屋子小了一半。

    因为其他的屋子都是对开门,只有这间屋子是一扇门,还是朝外开。

    门上挂着一把精致的黄铜锁。

    锁子挂在门上已经有些时候,上面布满了一层疙疙瘩瘩的铜绿。

    陈四爷没有这把锁的钥匙,但这把锁的确是他锁上的。

    至于今天距离上一次上锁过了多久,他记不得……

    陈四爷只有在杀人前,才会进这间屋子,而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杀人。

    杀人和喝酒这两件事,他都喜欢。

    但他觉得再喜欢的事情,也得分出个主次来才行。

    所以他用了五年时间杀人,杀当死之人。又用了五年时间喝酒,喝天下美酒。

    杀人的五年里,滴酒不沾。

    喝酒的五年里,从不握刀。

    过了今夜,便过了喝酒的五年之期。

    但他还是没法区分究竟自己更喜欢杀人还是喝酒。

    因为在杀人时,他总是想着杀完这个人要是能有一坛子酒喝就好了,最好是陈家的酒,最好是满江红,那这人便杀的最为值得。

    在喝酒时,总想着这酒虽然一定比不上陈家的满江红,但也着实不差……要是能在喝完酒之后杀个当死之人这酒便喝的更加圆满。

    今晚没有喝到满江红,不过好歹也是陈家的佳酿。

    五年之期最后以一壶酒结束。

    而在结束的时候,却又有了当死之人。

    陈四爷觉得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喷薄。

    他为什么要吹熄所有的灯盏?

    因为灯盏的光让他原本就足够兴奋的神经更加紧绷,陈四爷知道这是自己太久未曾握刀所造成的,所以他需要冷静。

    灯火通明的地方,很难让人冷静。

    所以这间独立的小屋中,没有窗户,透不进来一丝一毫的光线。

    陈四爷把乌钢刀从刀鞘中抽出来一寸,用这一寸轻轻地碰了碰锁头,铜锁即刻断裂成两半,掉落在地。

    他很是满意的笑了笑。

    五年未曾出鞘,仅出一寸便有如此锋锐。

    这样的刀他怎么舍得输给别人?即使是他最好的朋友也不行。

    他在走进这屋子后,从袖筒里摸出一把崭新的黄铜锁,和刚才断裂的那一把一模一样。

    摩挲了片刻,便从里面把小屋的门锁住。

    在他锁好了门,正要转过身时,小屋里忽然亮了起来。

    一个从未有过光明的屋子,竟然亮起了一盏灯!

    另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是胡家的五小姐,胡希仙。

    刘睿影拒绝了她的好意后,她却是没有回家。

    独自一人沿着河堤走了许久。

    她想看星星。

    这种想法总是来的很唐突,就像人想喝酒一样。

    看星星没有任何意义,喝酒也是如此。

    可这种念头一旦有了,却是很那打消,非得去做了不可。

    其实她带了自己的剑。

    只不过藏在了裙子里。

    家里不让她配剑在下危城中行走,但以她的性子,怎么会听话?任何一个脾气执拗的大小姐和家里好像都会有些矛盾,更何况这位胡家五小姐还有些疯病。

    她也不是全然没听。

    否则就不会把剑藏在裙子里,定然会斜背在背上,大摇大摆的走在长街。

    河岸两旁的灯火盖住了星光。

    胡希仙很是失落。

    只有在暗处,星光才能变得耀眼,这个道理她明白。

    所以她便闷着头朝暗处走去。

    河岸尽头有几座亭子,下危城中这样的亭子里晚上都会横七竖八的睡着人,大多都是白日里做零散活计的力巴。

    这群臭烘烘的男人猛然看到一位如此香艳的女子时,脑袋里面想的事情都差不多。

    力巴们不认识胡家五小姐,但从她的穿着打扮,举止神态中也知道她定然是世家子弟。

    “今夜怎么没有星星……”

    胡希仙抬头望天,皱着眉头自语道。

    今夜的确是没有星星。

    而且在此时,就连月亮都要隐去了。

    一听美人说话,这群力巴更是安耐不住。

    其中一个胆大的,朗声接话道

    “这位小姐,我知道星星都去哪了。”

    “真的吗?那你快告诉我!”

    胡希仙急切的问道。

    力巴心神一震!

    他根本没有想到这样的姑娘竟然会和自己说话……不仅是刚才没有想到,怕是连做梦都不会梦到。

    “真的!”

    纵然心里无比忐忑,他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接着应了下去。

    一阵香风拂面。

    力巴定睛一看,胡希仙却是站在自己面前。

    他背靠着凉亭的柱子坐着,胡希仙弯下腰来,一双杏眼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这力巴哪里和姑娘有个这般亲近?

    往日里那些个大小姐见到了却是都捏着鼻子躲开,嘴里还不住的骂骂咧咧。

    “你知道星星去哪了?快告诉我!”

    胡希仙继续追问。

    力巴却沉浸在白日里被那些个世家子弟嫌弃的种种,尤其是今日,他还被个公子哥狠狠地一鞭子抽在了背上,弄得他今晚却是都无法躺下睡觉,只能用另一半脊背靠在柱子上打盹。

    其余的人见到胡希仙竟然步入了亭子里,顿时都沸腾了起来。

    连最远处亭子里已经入睡的力巴都被这阵喧闹所吵醒,纷纷赶来凑起了热闹。

    “告诉你也不是不可以,但是……”

    力巴就活于市井,最会看人眉高眼低。

    他见胡希仙这小姐一脸单纯,因当时极少出门的样子,心里便有了邪性打算。

    “但是什么?”

    胡希仙急不可耐。

    “但是你得给我钱!”

    力巴伸手说道,脑子里已经想着一会儿是不是该去迟钝宵夜。看胡希仙这身打扮,出手定然不会小气,起码能买两个酱肘子,外加一斤酒。

    但胡希仙身上一枚大钱都没有……而力巴又不会同她赊账。

    顷刻间,两人便僵持在原地。

    “要不……”

    “要不如何?”

    胡希仙一看有转机,双眼立刻又明亮了起来。

    “要不你亲我一下也可以。”

    力巴坏笑着说道,同时把做脸凑过去说道。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要是这样的姑娘真的能亲自己一口,那就是立马死掉也值得。

    “怎么亲?”

    胡希仙极为认真的问道。

    “就是把你的小嘴儿贴上来,再‘啵’一下!”

    到了当下,力巴全然忘记了后果。

    围观的众人不断起哄,更是让他觉得自己才是下危城中的王。

    胡希仙没有任何犹豫,当即亲了他一口。

    所有人霎时安静了下来……

    甚至有些胆小的,已经开始缩起身子,准备随时跑路。

    被亲的这位力巴更是忘乎所以,只觉得自己小腹中有股莫名的火在熊熊燃烧。

    “快告诉我星星去了哪里。”

    胡希仙站直了身子说道。

    “小美人儿不要着急,哥哥这就给你看!”

    力巴说着松开了裤带。

    裤子垂在脚腕处,指着自己跨下,对着胡希仙说道

    “就在这,你张嘴叫叫,星星就出来了。”

    胡希仙望了望天,又看了看眼前。

    紧接着,剑锋从裙下抽出,轻轻的斩向他面前所见之物。

    胡希仙慢慢抖落剑尖上最后一滴血。

    血落入土里,渗入浮土,晕成一朵鲜红如烈日的花。

    她的脸上伴随着众人的惊叫声慢慢浮出一抹笑意。

    “叫太麻烦了,还不如直接开门放星星出来。”

    说道星星,她的眼里闪过些许温暖。

    脸上的笑意开始泛滥,但胡希仙的眼中却出现一道阴影,就像是蔷薇花的刺。

    她觉得正是这些人的惊叫,才把星星吓的不敢出来,所以当务之急,是要让所有人都闭嘴。

    这世上最安静的人,永远都是死人。

    凉亭中的力巴和胡希仙来之前一样,还是七扭八歪的躺在亭子里。

    他们的脖子上都有一个伤口,伤口完全一样,都是剑伤口。

    一柄很快的剑

    一剑穿喉。

    鲜血顺着亭子流到了河水里,顺流而下……

    这些看热闹的力巴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死。

    反而是那位想要做个风流鬼的力巴,最后活了下来。

    他没有死,也没有晕过去,甚至都没有感觉到疼。嘿嘿笑着,脑子里全是胡希仙亲他时,从唇间传来的触感。

    第二天起,下危城中多了十几个死人,和一个疯子。

    疯子只记得一件事,那就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姑娘亲了他一口,这姑娘喜欢星星,喜欢微笑。一笑起来,脸上的冷漠就如薄云散尽,嘴角还略略往上牵着。一双杏眼里雾也变成水光潋滟,温暖中带着点狡黠。

    最后一人,自然就是小机灵。

    他不在下危城中。

    他在城外最后一家客栈的屋顶上。

    现在星星出来了,小机灵正躺在客栈的屋顶上数星星。

    大厅里满满当当都是酒客,小机灵今晚不想喝酒,也不愿意进去热闹。

    他是来寻亲热的,弄得一身酒气,难免遭人嫌弃。

    这片屋顶上的瓦片已经被他擦得亮蹭蹭。

    小机灵偷看了三天女掌柜洗澡,便在这处屋顶上呆了三天。

    但今晚他的运气却不太好。

    毕竟小机灵向来都与人吹嘘自己运气有多么的好,不但能看尽热闹,还总能化险为夷,全身而退。

    所以对于这样一个幸运的人,当他运气不好的时候,那就是真的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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