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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最昏庸的王爷【中】
    晓立所有的劲气都凝结于这一刀。

    这二人竟然还能腾出空闲来吹灭蜡烛?

    可是就在他们俩吹熄蜡烛的这一刻。

    晓立的那惊世一刀却也随着灯笼的熄灭而消失的无影无踪。

    “哧……”

    不但是刀光随着灯笼里的蜡烛一起熄灭。

    就连二人手中提着的白纸糊成的灯笼也破碎了。

    “这算什么?”

    二人中一人偏着脑袋对着身旁的人问道。

    “丧礼用的灯火灭了,灯笼破了,说明这人不需要照路。”

    另一人说道。

    “不需要照路?为何不需要?死人不是都得去往那个渡口?”

    先前问话的那人接着问道。

    “如果他不想死,他自然不想有人给他照路。不想死的人,你拿着白灯笼在他面前晃悠,难免会觉得不吉利。”

    另一人说道。

    “若是你,你会觉得不吉利吗?”

    那人接着问道。

    “我们做的本就是最不吉利的事情……打灯笼无非是为了积定阴德,求些福气。至少我不会有这般讲究。”

    另一人说道。

    晓立看着二人如此一唱一和,仿佛视自己如无物。

    一时间,心中不免更家气氛。

    但却又加上了万分的小心。

    觉得这二人虽然未曾谋面,也没有耳闻。

    但却是平生所遇之劲敌!

    风再次吹起。

    方才的身形涌动,让晓立的双鬓有了些凌乱的发丝。

    此刻却是被风吹的,改在了眼睛上。

    可是他双眸中绽放的刀光,却是遮掩不住。

    晓立微微拱了拱背。

    这是他为自己再度出刀而做准备。

    他把眼前的发丝,朝耳后拢了拢。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确是不可凌乱。”

    二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却是对晓立的这个做法很是认可。

    “而且完整的尸体,再投胎的时候也能囫囵的生出来。”

    一人接着说道。

    “若是不完整呢?”

    另一人问道。

    “伤了耳朵,下辈子很有可能就是个笼子。伤了面庞,下辈子或许就是个麻子。”

    一人说道。

    “所以如果伤了手脚,就可能是个残废?”

    另一人问道。

    “我不知道,因为我还没死过。这些都是听说。”

    一人回答道。

    晓立眼看对方如此轻松欢畅的聊着。

    心中虽然怨毒不已。

    但也觉得着实是给了他一个破敌的良机。

    修武之人在说话时,决计是难以身心的调动劲气的。

    只要他们依旧是这般聊下去。

    自己一定能找到一个最佳的出刀时机。

    到时候,不但要让他们下辈子变成残废,还要让他俩变成聋子和麻子。

    至少晓立在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由此可见,他的心胸着实是有些窄小……

    虽然双方已是死敌。

    但也不该如此发狠般的诅咒才对。

    即便这话,是对方口中先说出来的。

    但那二人只是根据晓立来把发丝放到耳后的动作,闲聊了几句罢了。

    并没有在刻意的针对。

    一个不尊重自己对手的人,也绝对不会被对手尊重。

    有些人虽然技不如人。

    但却死的极有尊严。

    这般尊严不是自己给的,而是对手给的。

    一个能给对手尊严的人,自己也一定是个有尊严的人。

    决计不会行那苟且之事。

    就在这时,晓立看到左边提灯笼的人刚刚张开嘴。

    似是又要说话。

    在一个人正要说话却还未说出口的时候,正是晓立所等待的大好机会!

    他以一种极为诡异的姿态,扭转了身躯。

    像是要背对着二人躺下一般。

    只不过他的一只脚,却抵在后方支撑住了身体。

    头朝后勾着。

    现在晓立眼中的二人,却是上下颠倒。

    另一只脚,脚尖一点地。

    整个身子就这般蹿了出去。

    双手握住刀。

    自下而上竖斩而去。

    出刀的瞬间。

    他仿佛已经看到这两人被自己的刀气从下颌处切断整个头颅,倒在血泊之中的样子。

    只不过他的刀刚刚劈砍到一半,却就再也无法寸进。

    挥刀的一瞬,并不是他的劲气与势头最旺的一刻。

    但还未至巅峰,便被人挫败的感觉着实不好……

    尤其对方还是只有一人出手。

    出手之物并不是手中的刀。

    而是提着灯笼的那根木棍。

    一根木棍就挡住了晓立的刀。

    这是何等修为才能做到?

    但此刻的晓立已经顾不上感慨。

    因为他已经看到另一人的刀柄下端。

    以这般姿势看到对方的刀柄下端只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对方举起了刀。

    晓立想抽刀变招。

    但无论他如何运用劲气,这把刀却是纹丝不动。

    仿佛和那根木棍成了一体似的。

    情急之下。

    只得再度扭转身躯。

    弃刀后撤。

    “当啷!”

    晓立的刀掉在了地上。

    但他的身子却已后退到了出刀之前的位置。

    额头上密密的冒出了一层冷汗。

    他还从未遇到过如此惊险的时刻。

    刀已不在手。

    可是他的腰间还搀着一柄软剑。

    只不过这柄软剑却是很多年都没有抽出来过了。

    总要留个后手。

    做人做事都是如此。

    晓立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他的左手扶在腰间。

    准备抽出这柄软剑。

    用刀是右手,用剑却是左手。

    只此一项,晓立也可称得上是刀剑双绝了。

    可是腰间的软剑,却是他最后的依仗。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动用的。

    若是一开始,就大大方方的拿在手上,任凭谁都会有所戒备。

    这柄软剑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其不意!

    原本这柄软剑却是可以缠住他的整个腰身还有富余。

    现在却是不行了……

    在王府的这么多年,让他变胖了不少。

    腰间的赘肉也多了几层。

    虽然还说不上胖。

    但身形看上去已经远远不如曾经那般精干如铁。

    对方看了看掉在地下的刀。

    用木棍一挑,却是还给了晓立。

    “杀死一个不甘心不服气的人,也不吉利。我怕你做鬼不去投胎,而是缠着我不放。”

    还刀之人说道。

    “都是修武之人,为何你俩却如此迷信?”

    晓立没有捡起刀。

    因为他觉得这个举动太过于掉价。

    却是放不下面子。

    看来刚才还是不够惊险……

    一个人若是真的到了命悬一线的时候,哪里还会顾及面子?

    好死不如赖活着。

    和活命相比,那确实最不值钱的东西了。

    “嘘……不是迷信。要知道举头三尺有神明!这是尊重!”

    对方压低了声音,缓缓的说道。

    晓立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屑。

    如此两个畏头畏尾,就连杀个人都投鼠忌器的人,也不知是从何处修来的一身功法武技。

    不过虽然他看不上这两个人,但却不得不重视二人的武道修为。

    所以他一言不发,左手仍旧扶在腰间。

    “捡起刀,再出剑。刀剑在手,死的也会心甘情愿!”

    对方忽然说道。

    晓立猛然一惊。

    他腰间有一柄软剑的事,除了震北王上官旭尧之外,没有人知道。

    虽然早年也曾出过几次手。

    但凡是见到他出软剑的人,却是都已经死了不知多久。

    这二人是如何知道的?

    这疑惑,却是让晓立下意识的回眸看了看身后的轿子……

    震北王上官旭尧仍旧坐在轿子里。

    不过他的身子却朝后仰了仰。

    任凭是个正常人,喝完茶都会轻松兴奋才对。

    可是他却是有些瞌睡。

    似乎轿子外面的事情与他毫不相干。

    就连看戏的兴趣都没有。

    他看着杯子中的茶叶沫子。

    正在思考是不是需要再冲一杯。

    一般喝茶,都是喝第二泡。

    因为第二泡的茶汤味道最正,颜色最亮。

    震北王上官旭尧自是明白这个道理。

    但是想了想之后,他还是放弃了。

    因为此刻他那双层铜胆瓶中的水,已经只有六七成热度。

    是冲不出好茶味来的。

    茶之道,水确实第一位。

    不但水源要好,温度更要适宜。

    就像酿酒首选雪融水。

    而泡茶的首选,却是山泉。

    山泉虽然干冷清冽,甚至不如某些井水甘甜可口。

    但井水毕竟是死水。

    终年不动。

    茶叶却是活茶。

    就算是晾干揉碎了,也不能改变它们曾经是在不断生长的事实。

    新茶需要活水煮,活水却要活火烹。

    但轿子中却是如何生火?

    虽然震北王上官旭尧的轿子足够大,可终究是个密闭的空间。

    只要生火,就难免有烟。

    不要还没被歹人杀死,却是就被烹茶之火所熏死。

    这就有点太过于得不偿失了……

    从他不爱走路就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极为惜命的人。

    因为走路的时候,要么在人前,要么在人后。

    却是都不够安。

    骑马也是一样。

    只有坐在轿子中被人抬着时,震北王上官旭尧才会觉得心下稍安。

    但是在以前,他可不是这么一个患得患失,优柔寡断的人。

    震北王上官旭尧曾经也是一个浪子。

    而浪子最不可缺少的东西,并不是刀剑和江湖。

    却是美酒和女人。

    美女偶尔或许可以逛逛青楼来代替。

    但美酒却是要用心去找才能发现。

    有时候隐于陋巷之中的小铺子,老板自己酿的酒,或许都比那些名声在外的名酒好喝的多。

    可是为何上官旭尧如今却是喝起了茶?

    因为他觉得做什么只要一直做都会有些疲惫。

    喝酒了十年,喝茶自然也要喝上十年。

    就像当够了浪子,就顺手捞个王爷当当是一个道理。

    等当够了王爷之后,哪怕是让他再去做会浪子,却是也没有任何问题。

    就像他在红雁池边,对晓立说道一样。

    王成丢了打回来就是了。

    若是打不回来,大不了不当这个王爷,重新纵马仗剑驰骋于江湖之中。

    反正该来的总回来。

    但是在没有到来之前,他一定不会多想。

    当年他拜师学艺的时候就是如此。

    他的师傅拿了一把刀,和一把剑摆在他的面前,问他要学什么。

    可是上官旭尧却是盯着师傅院子里的一刻大杨树发呆。

    看着看着,就如猴儿一般,爬到了大杨树的最顶端。

    下来的时候,还折下了一根最嫩的树枝拿在手里把玩。

    古人多折柳。

    但却从未听说过有人折杨。

    折柳意味着分别。

    面对不知何时何处再相逢的友人,总是要折柳相送。

    以示自己惜别怀远。

    但上官旭尧才刚刚拜师……

    况且师傅是问的他学刀还是学剑。

    他就这般大大咧咧的拿着一根杨树枝,站在师傅的面前,瞪圆了双眼,呆呆的看着。

    好像地下的刀剑与他无关似的。

    “难道你却是想学棍法?”

    他的师傅问道。

    不懂什么是棍法,只是扬了扬手里的树枝,继而点了点头。

    随后他的师傅又拿出几本小册子。

    每一本册子,都是极为有名且最为上城的功法武技。

    不得不说,上官旭尧的确找到了个好师傅。

    但他却对这四个本册子,一眼都没有看。

    而是转过身去,回头看着那颗大杨树。

    “莫不是你要学爬树?”

    他师父问道。

    “是!”

    上官旭尧欣喜的说道。

    这却是让他的师傅沉默了……

    爬树本就是小孩子的游戏。

    怎么能算的上是真功夫?

    不过这位师傅倒也的确是够尽职尽责的。

    他却是想到,爬到了树顶,就可以站得高看得远。

    莫不是这孩字想学身法?

    继而又想到,爬树一个需要腰肢和双腿力量的活儿。

    难道他也想学腿法?

    就这样。

    整整十二年。

    上官旭尧才堪堪出师。

    其中棍法学了只学了一年。

    因为一年之后他就不喜欢了……

    但确实是也没有改学刀剑。

    因为刀剑他更不喜欢。

    剩余的十一年里。

    身法学了五年,腿法学了六年。

    师傅对他说了一句“滚”。

    他就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他望着师傅园子中的那棵大杨树。

    却是已经有些枯黄。

    因为他每日都在那颗大杨树下用皂角洗衣。

    甚至连大小接也不去茅房,都在这颗大杨树下解决。

    一晃十二年的功夫。

    原本粗壮的大杨树却是被他折腾了个够呛……已是奄奄一息了。

    好在还没有死掉。

    只要没有死掉,对于树木而言,就总是有希望的。

    人也一样。

    上官旭尧八岁拜师,学了十二年。

    刚好是二十岁。

    也是一个男孩蜕变成铁血真汉子的最佳年龄。

    也是浪子闯荡江湖最风华正茂的岁月。

    不过从八岁起,他就一直和师傅两个人生活。

    竟是连一个师兄弟都没有。

    自是也没见过旁人。

    虽然他的家人每年都来看他一次。

    但日子久了,却是难免生疏。

    没有出师之前,每天晚上,他都给师傅温一壶老酒。

    听他讲讲外面的故事。

    师傅话不多。

    往往喝了半壶之后才刚刚开腔。

    每次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已不是江湖人,为何你还要逼我说那江湖事?

    上官旭尧只要一听到这句话,就会立马起身给他的师傅再温一壶酒。

    人只要喝多了,话一定也会多。

    不光是小机灵如此。

    人人都是如此。

    听多了故事,就会生出憧憬之情。

    只不过上官旭尧刚刚出师的时候,还很单纯。

    还没有喝过酒。

    更没有牵过女孩子的手。

    一个刚出师门来到江湖的年轻人。

    他的脑中一定是最为丰富多彩的。

    因为他会计划很多很多要做的事情。

    比如喝一壶好酒。

    比如牵一牵女孩子的手。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多……

    却是都一样重要。

    根本无法分出个轻重缓急来。

    不过无论是喝酒还是牵手,却是都需要银两。

    然而他却两手空空。

    身上连一个大子儿都没有。

    他在街上拦住了几个人,问他们怎么才能有钱。

    路人玩笑着告诉他,往前再走一个路口,就能看见一家钱庄,一个当铺。

    这两处地方都有数不清的雪花银。

    上官旭尧听后认真的点了点头。

    然后朝着当铺和钱庄走去。

    后来的结果却不是如那位看着上官旭尧大步流星的背影掩嘴偷笑的路人所想。

    因为他的腿法着实精湛过人。

    只出了两腿,就把钱庄和当铺的银子都弄到了手中。

    那可是近万辆现银。

    普通人提都提不动。

    可是上官旭尧除了腿法以外,最好的就是身法。

    即便是背着上近万两现银也能身轻如燕。

    就这样,后来的震北王上官旭尧,在还未成为一个浪子之前,就成了一位逃犯。

    然而他却还在城门口笑嘻嘻的看着官府下发的关于自己的海捕文书上自己的画像,说了句不像!

    而且他的悬赏竟然高达一万两。

    要知道他从当铺和钱庄中抢来的钱,还没有到一万两。

    这却是让他很是生气。

    一气之下,却是自己去了官府投案。

    那些抢来的银子,早已被他花光了。

    有时候酒和女人很便宜。

    甚至不用花钱,都有人请你喝酒。

    不需言语,就有人投怀送抱。

    但上官旭尧对这些却是一无所知。

    自然变成了那些老板与老鸨眼中的肥羊。

    此刻他有的,无非是一条命而已。

    可是上官旭尧却并不在乎。

    他只想和这位官爷好好理论一番,为何自己的悬赏却是要比抢来的银子还高?

    官爷告诉他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悬赏高一点,才能有人拿住他。

    可是上官旭尧却说,现在没有人拿住他。

    他是自己投案的。

    所以这一万两银子的悬赏应该给他。

    这位官爷听到这般骇人听闻的言论,先是一愣。

    继而放生大笑起来。

    他怎么会给上官旭尧赏银呢?

    投案自首最多是判罪时从轻发落罢了。

    但上官旭尧却是一气之下,抬腿踢烂了公堂的桌案。

    还告诉那位官爷,若是不给他赏银,就让他的脑袋也和这桌案一样,变得粉碎。

    那位官爷哪里见过这般阵仗,为了保命,只好把悬赏中的一万两银子赶紧兑现给他。

    一万两现银到手。

    上官旭尧嘿嘿的笑着。

    “我从当铺和钱庄里一共拿了八千七百两。一万两扣出八千七百两还剩下多少?”

    上官旭尧对这官爷问道。

    “一……一千三……”

    官爷哆嗦这身体说道。

    上官旭尧点了点头。

    竟然就在公堂之上数起了银子来。

    他要从自己这一万两里面,拿出八千七百两赔给当铺和钱庄。

    若是一般人,肯定是数出一千三百两去处,然后将剩下的奉还。

    可是上官旭尧却不是。

    若他这么做了,恐怕也不会成为日后的震北王。

    他却是要数出八千七百两。

    “我这算是什么罪?”

    数完了钱之后,上官旭尧抬头对着官爷问道。

    “无罪无罪……功过相抵,正好无罪!”

    这位官爷哪里还敢判这上官旭尧的罪?

    巴不得他赶紧离开。

    “你的桌子,值多少钱?”

    上官旭尧问道。

    “不值钱,不值钱……”

    官爷连连摆手说道。

    就在这时,上官旭尧忽然回头一看。

    发现了那位当初告诉自己当铺和钱庄有银子的路人。

    他身形一闪。

    脚步轻移。

    却是就把那人从人群中就出来,带到了堂前。

    “他一定有罪!”

    上官旭尧指着那位路人说道。

    手上紧紧的揪着他的衣领。

    把他提溜了起来。

    “此人……所犯何罪?”

    官爷小心翼翼的问道。

    “他告诉我去当铺和钱庄拿钱的。骗人难道不是罪吗?”

    上官旭尧说道。

    “是罪,是罪!而且是难以姑息的大醉!”

    官爷连忙说道。

    于是这位路人进了大牢。

    而上官旭尧,却是带着一千三百两银子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出了公堂。

    有了钱,自然就会有酒喝,有女人。

    也会有“朋友”。

    就是那种在你有钱时,会和你勾肩搭背,在你没钱时,却根本找不到踪影的朋友。

    当时的上官旭尧身边都是这样的朋友。

    所以他的钱总是花的很快。

    一千三百两,没有多久就再次见底了。

    没了钱,别说喝酒和牵女人的手。

    就连吃饭都是个大问题。

    头三天,仗着肚子里的积攒的油水却是还能顶住。

    但到了第四天,他却饿晕了过去,当街栽倒。

    当他悠悠转醒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极为宽大柔软的床上。

    他抬起头来看着房屋内的摆设,觉得有些似曾相识。

    门忽然开了。

    走进来一个女人。

    这女人不是他曾花钱牵过手的女人。

    而是他的娘亲。

    人只有在饿肚子的时候,才会想起回家。

    可是上官旭尧却在还没想起回家的时候,就先饿晕了过去。

    旁人都说,他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善事。

    不然那怎么会投胎到富甲天下的上官家里?

    而且还是独子。

    若是他出师之后,就老老实实的回家。

    当几年快活公子,把自己的老爷子熬死。

    上官家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不过,这却是旁人对他的规划。

    上官旭尧自己对此,没有任何概念。

    八岁之前,年纪尚小。

    衣食起居都有二十多位仆人伺候着。

    八岁之后,却是又拜师修武。

    对人间凡尘中等金银人情,却是一点不懂。

    想当年送他去修武却也是上官家老爷子的主意。

    不然这么大的家产,交到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小子手里,岂不是要让祖宗蒙羞?

    但上官老爷子却是忘记了自己的儿子连最基础的世俗都不懂。

    虽然还没有到败家的地步。

    可是上官家的大公子却是在外抢了八千七百两银子,还砸了公堂,甚至于落魄到饿晕在街头。

    这岂不是比败光祖产更让祖宗蒙羞?

    再看他的母亲。

    却是和他八岁离开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

    永远是那么雍容典雅,高贵恬静。

    虽然已年逾四十,但还是顶着一张着白嫩的娃娃脸。

    身穿一件樱草色刺绣如意纹织锦立领偏襟立领内衬。

    刺绣月季花罗裙的尾摆长长的拖在地上。

    只不过他的母亲身体不是很好……

    在仲夏时节却是还要身披一件柠檬黄弹墨缠枝葡萄薄纱交织绫。

    乌云般的长在丫鬟的打理下,梳着一个芙蓉归云髻。

    脑后还插着一根洒丝八仙过海密腊钏。

    纤细的皓腕上戴着好几个琥珀连青金石手串,

    腰肢左侧上面,挂着一个绣白鹤展翅的香囊。

    因为是在家中,脚上穿的却是色乳烟缎攒珠睡鞋,

    不过整个人看上去还是显得耀如春华,绰约多姿。

    上官旭尧看着自己母亲的手。

    觉得这双手却是比他花银子牵过的所有手都好看。

    在看了看自己已经有些黝黑的皮肤,和脏兮兮的身子。

    顿时觉得自己和这个家已经是有些格格不入。

    其实格格不入的不是他的外表。

    外表总是能改变的。

    晒黑的人,只要半个月不出门,一定会变的白一些。

    而脏兮兮的人,则是更加容易。

    只需要一桶清水,就能洗去污浊。

    真正格格不入的,却是他的内心。

    他不想再有二十名仆从时刻跟在自己身后。

    因为他觉得这样显得很蠢……

    也不想张张嘴,就能办成一切的事情。

    因为他觉得这样显得很笨。

    他渴望当时自己去钱庄和当铺,一伸腿就踢倒一众人的刺激。

    也渴望当时和那位官爷对簿公堂时自己的智慧。

    简单的说,他渴望外面。

    渴望上官家,高高的院墙之外的外面。

    喝了整整一大锅娘亲亲自熬制的粥,填饱了肚子之后。

    当天夜里,他就离开了家。

    这会儿他的渴望却又变了。

    酒已喝过。

    女孩子的手也牵过。

    现在的他,却是渴望走得远一些。

    离家远一些。

    所以他一口气从富庶而多雨的南方,来到了荒凉干旱的北边。

    不过上官旭尧这次却不是空着手从家里走的。

    他拿走了自己床头上的一个茶杯。

    那是他饿晕醒来之后,娘亲给他端进来的。

    每次看到这个茶杯,他就能想起自己的那张大床,以及自己娘亲疼惜的神情。

    现在这个杯子正摆在他的面前。

    不得不说,他保护的很好。

    这么多年来,这只茶杯却是连一个磕碰的痕迹都没有。

    仍旧是完好如初。

    只不过他的娘亲却早已过世。

    就连整个上官家也不见了踪影。

    祖宅和田地,早在上官旭尧起事的时候,就已经部变卖了。

    以前人们说起上官旭尧,都会说他是上官家的大公子。

    而现在说起上官旭尧,却是都会说,他是震北王。

    无论如何。

    这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虽然道路不同。

    但他还是完成了自己父亲的愿望。

    没有让祖宗蒙羞。

    至于家中那几位世代伺候的衷心老仆。

    这么多年来,却是也在王府中被照料的很好。

    原本伺候别人的人,却是也有了别人伺候。

    不得不说,上官旭尧是个极重感情的人。

    虽然他在家呆的时间并不长。

    但家中每一个人对自己的帮助和对家族的贡献,他却时刻都没有忘记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