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之后,几个穿着华贵礼服的女生也走了过来,簇拥在苏若琳的身旁。
“若琳,好久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是啊是啊,你这个样子真是让我们都会感觉到嫉妒呢!”
“要不是王景旭通知我们,我们都不知道你要来盛京。你们两个人现在怎么样了?”一个女生看了一眼王景旭,调侃的说道。
“对啊,大学的时候,他可是天天对你穷追猛打!我们都说,你们两个人是音乐学院的金童玉女呢!”
苏云帆此时的听力非常惊人,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也能听到她们的对话。
来了,恋爱攻略非常经典的一招。借助闺蜜来创造暧昧的关系!
王景旭很聪明,并没有傻乎乎的自己直接过来献殷勤。而是找来了苏若琳大学时代关系不错的女同学们,利用她们的口来传递信息。
女人都是感性动物,而且很容易被周遭的环境影响,尤其是容易被身边关系好的闺蜜影响。
苏若琳随意的一笑,“什么怎么样了,我们也是毕业之后第一次见面而已。碰巧他知道我来盛京罢了!”
一个长发的女生脸上露出暧昧的笑容,“哦豁,真的是碰巧吗?为什么我一直在盛京,他都没碰巧约过我一次。”
“王景旭是个有心人啊!”另一个女生意味深长的说道。
这时候,几个男人也端着酒杯走过来。
“苏若琳,我是王猛,你还记得我吗?”一个国字脸男生说道。
苏若琳点了点头,“记得,你当初还参加过学校的运动会,拿过一等奖呢!现在怎么样?”
王猛尴尬的笑道“跟你肯定没法比,我在盛京的一家乐团做编曲。”
“你已经很不错了,京华乐团是华夏最好的几大乐团之一。进去之后,你未来可期啊!”
旁边的一个矮个子男生说道。
“哎,不像我,只能去燕云乐团拉小提琴。”说话的男生虽然言语看似谦虚,可脸上依旧有些骄傲。
“燕云乐团很不错啊!听说他们福利好,工资待遇也高。还经常出国演出呢!”一个女生惊讶道。
王猛叹了口气,“我们这都是小打小闹,跟人家怎么比。看看苏若琳,现在是著名的钢琴家。而王景旭也已经是大酒店的总经理了!人比人气死人啊!”
几个人言语之中,自然而然就把苏若琳和王景旭放到了一起。
恋爱攻略第二招,通过划分层次来拉近和女生的距离。
王景旭找来的这几个男生虽然也都是盛京有名的公子哥,可是跟他比起来明显差了不少。
这样一来,既不会显得他太刻意,又能通过这些同学毕业后的成就来衬托出自己的优秀。
而且,这些人显然都是托。王景旭大概是提前给他们打过招呼,让他们做自己的僚机。
苏云帆都想给王景旭鼓掌了,这是高手啊!
他不想继续看下去了,要不然到苏若琳真的被忽悠瘸子,那自己可没处哭去。
正当他准备走过去的时候,王景旭忽然来到他的面前,热情的对苏云帆说道“云帆,自己一个人在这边玩挺无聊的吧?我给你介绍了一个女伴!”
说完,他还故意凑到苏云帆的耳边,“这可是个大美女!在盛京的圈子里很有名。今天能不能泡到她,就看你的了!”
说着,他伸手招过来一个穿着绿色长裙的女孩。
苏云帆看了她一眼,果然如王景旭所说的那样,非常的漂亮。她留着一头及腰的长发,身材匀称迷人,一张小巧的瓜子脸上长着非常精致的五官。即便和苏家的女仆们相比,也是分毫不差,甚至可以排的上名次。
不过,她的面容带着几分高傲与冷淡,这一点让苏云帆不是很喜欢。
“来来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孟诗云,她在北清大学中文系念书。诗云,这位是苏云帆。”王景旭热情的跟两个人介绍着。
“你们两个好好认识一下,交流交流。”
他留给苏云帆一个暧昧的眼神,就端着酒杯走进了苏若琳和同学们的圈子。
苏云帆微微一笑,他不由得高看了王景旭一眼。
这个家伙,是真的厉害啊!
事情做的水泄不通,虽然苏云帆知道他的目的,可是偏偏没什么办法。人家都给自己介绍小妞了,他总不能打对方的脸吧?
要是真的闹翻了,苏若琳肯定也会指责他失礼。
没办法,毕竟是人家的主场,王景旭为了苏若琳花费了那么多的心思,当然得得到一定的回报。
苏云帆看着他走到苏若琳和他们的同学当中,畅快的谈笑风生。他只是微微一笑,却没有急着去做些什么。
如果苏若琳真的是那么轻易就会被打动的女人,现在根本轮不到王景旭,莫利克那位高大英俊的法国小提琴家就已经成功了。
她优雅恬静的面容背后,是无比高傲的内心。
孟诗云打量了苏云帆一眼,淡淡道“你是第一次来盛京吧!”
苏云帆点了点头,“是啊,之前一直都在南方。”
两个人站着说话苏云帆也觉得累,于是指了指旁边一张桌子,“坐下聊吧!”
他说着就走了过去,自顾自的坐下来。
孟诗云却皱起了眉头,缓步走到桌子前,就那么直勾勾的看着苏云帆。
苏云帆莫名其妙,“你喜欢这样站着聊天吗?”
孟诗云淡淡的一扬下巴道“也没有人给我拉椅子啊!”
苏云帆看着她,觉得这个女人有点意思,于是笑着走过来给她把椅子拉开。
孟诗云这才缓缓坐了下来。
她晃着手里的杯子,里面装着半杯红酒,随着她手的动作慢慢打着回旋。
“先做一下自我介绍吧!我在北清大学念中文系,平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念书。偶尔也会弹一弹钢琴,这次也是听说a会过来,我才来的。”
她的声音娇滴滴、软绵绵的,像是放在开水里泡过一样。
“在聊天之前,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和庸俗的男人。所以不要跟我谈你的家世与背景。如果你是那样庸俗的男人,我觉得我们就没必要继续聊下去了。”
苏云帆觉得这个女人非常的有意思,他一边看着苏若琳那边的动静,一边和她聊了起来。
“是啊,我也觉得那样很庸俗。”
孟诗云缓缓点了点头,“没错。毕竟我父亲是通用电力的董事长,母亲又是北清大学的哲学教授。我外公家里……呵呵,我外公家里就不多说了。毕竟他们是官员,不方便提。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当中,我从小对于金钱和权势地位就已经厌倦了。”
“是吗,那可真是厉害。”
“我平时最喜欢喜欢读普利策·拜伦的书,他的诗集我觉得是中世纪欧美最好的作品。不过,克里莫森的诗也非常不错。他的《恩格列卡》讲述了中世纪欧洲大革命的故事,非常的有深度。你呢,平时都会读什么书?”
苏云帆想了想,自己可没有刻意对文学作品补过课。当然,如果想要把全世界所有文学名著记在脑子里,确实需要非常久的时间,至少也得两三天。
“我对文学的了解不深,看书的话更多的也都是工具书多一点。比如,音乐之类的……”
听到苏云帆说到一半,孟诗云掩着嘴“呵呵”笑了,脸上露出对他的轻蔑之色。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连书都不读,那怎么能进步呢?说实话,从你的气质也能看得出来,你缺乏我们上流社会的内涵。”
苏云帆听着她对自己冷嘲热讽,竟然罕见的没有生气。反而是觉得……很好玩!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千万富翁走在街上,然后一个乞丐对他炫耀自己要到了一个铜板。然后还嘲讽千万富翁,说他贫穷。
因此,苏云帆非但没有开口反驳,反而是脸上带着笑容看着她。
就像在看一个可爱的脑残人士。
孟诗云见到苏云帆笑呵呵的应承着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
“我对你的第一印象还不错,长得还算耐看。不过,你身上的衣服太差了!参与这种上流的酒会,至少也要有一身莱克利·樊登的衣服。皮鞋得是马克琼斯的。嗯……你的衣服是什么牌子的?”
她皱着眉头,一手托着红酒杯,一边打量着苏云帆。
苏云帆笑道“没有牌子,都是手工缝制的。”
孟诗云淡淡一笑,“这也很有意趣不是吗?”
苏云帆摊了摊手,“没有办法,其实我本来也喜欢穿你说的那些牌子。毕竟,从意大利和德国订做一身衣服寄回来,还得等上半个月。”
孟诗云手中的酒杯一僵,有些不自然的拢了拢自己的头发,“啊,我也这么觉得。毕竟如果衣服坏了,还要送回去补,实在是麻烦。”
“衣服坏了就再做一件,干嘛要补啊?也就几百万……哦,对不起。我不该说这个的!”
苏云帆微微一笑,“说好了,我们不谈这些庸俗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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