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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长安
    <b></b>                  长安夜市。

    人流络绎不绝,熙熙攘攘,放眼望去,是看不到尽头的人海。

    大街两旁灯笼明亮,人声鼎沸。

    每到夜幕降临,大半个长安的人都涌到街道上来,散步,谈天,做买卖……

    大昭现如今是天后垂帘听政,她虽然是个女流,却颇有才干。

    听政期间,将大昭治理得国泰民安,数年没有战事、瘟疫、灾荒,百姓安居乐业,四处歌舞升平。

    苏千羽从没有见过长安这样宏伟的城市,被眼前的景象惊到了,小手一直紧紧拽着李云霄的衣角。

    “霄哥哥,你没有骗我,长安的夜市,真的比衡州热闹百倍。”

    此时有个杂耍的艺人口中含着碗酒,冲苏千羽一喷,“霍——”地冒出一团烈火,把她吓了一跳,连忙躲到李云霄身后。

    翁大头看了,笑道“你这小丫头,平日看着挺大胆的,怎么今日这样畏畏缩缩?”

    苏千羽轻轻哼了一声,撅起嘴道“我刚来不习惯嘛。”

    李云霄拍了拍她的小脑袋“等你进了镇妖司,便要在长安久住,到时候会习惯的。”

    “嗯嗯。”苏千羽重重点头,这才把目光落在那些卖吃的摊位上,“总有一天,我要把长安的美食都吃个遍。”

    “那可能要吃到下辈子啰。”翁大头哈哈笑道。

    这倒不是胡说,长安不仅聚居着大昭各地的人,还有不少外邦的人士,有新罗、白民、东瀛、大食等等。

    各地美食汇聚一处,本就有千万种,加上彼此融合,又不断产出新的美食。

    苏千羽要尝遍只怕没有那么容易。

    “这是一两银子,想买什么就去买吧。”

    翁大头丢了一个银子给苏千羽。

    要买吃的她全然没有半点畏缩,高高兴兴地钻进美食摊位中。

    李云霄笑道“头爷怎么这么大方?”

    翁大头嘿嘿说道“衡州的案子,上头赏了我们一百两。”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一包银子,塞给李云霄,李云霄掂量了一下,份量还不小。

    “这是四十两,归你。”

    李云霄有点意外“有这么多。”

    “嗯,跟着头爷干,赏钱都是五五分。衡州这案子小丫头也出了力,我们各抽十两给她买吃的。”翁大头摸了摸鼻子,“不过也不能一下全给她,免得她很快花光。”

    连这都考虑到了,翁大头还真是人粗心细。

    “那我就多谢头爷啦。”

    李云霄没有客气,把银两都收好,想着回家把这赏钱交给姐姐。

    他这身体的原主家里爹娘早逝,只有一个姐姐相依为命。

    姐姐生活并不宽裕,有了这些银两,便可以改善改善。

    要不说“若是缺银子,去做锦衣使”,镇妖司的赏钱还真挺多的。

    然而俚语还有下半句——“若是嫌命长,锦衣见阎王”,也不知道这赏钱能领多久。

    回头要再把纯阳甲好好修炼一番,练到得心应手,练到炉火纯青。

    李云霄对吃的没有太大的兴趣,但他喜欢这种热闹的气氛。

    百姓欢欢喜喜,和和美美,眷侣携手,家人相依,来来往往的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他被这种笑容感染,心里也跟着欢喜起来。

    李云霄东瞧瞧,西逛逛,踱步到了一个高台前。

    台上是一个说书人,正有声有色地说着故事,台下的观众听得聚精会神,时不时拍手叫好。

    “话说阎君殿下有四判官。诸位要问了,是哪四位?别急,我给诸位数数。第一位赏善司魏征,第二位罚恶司钟馗,第三位阴律司崔珏,第四位便是我们今日这故事的察查司陆之道。”

    李云霄对于魏征和钟馗比较耳熟,后两位倒没有听过,于是便好奇地驻足细听。

    “要说这陆判官,他是双目如电,刚正不阿,生得火眼金睛,能识妖邪,专为百姓缉妖昭雪。有人要说了,这不是锦衣使嘛!嘿,陆判官的能耐可比锦衣使强多了……”

    台下之人听到这,哄然大笑。

    李云霄摸了摸鼻子,不免有些尴尬。

    幸好观众的注意力都在说书先生,没有人留意到一身锦衣使打扮的他和翁大头。

    翁大头哼地一声“这人胡说八道,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说着便离开了。

    李云霄却饶有兴致地听下去。

    故事说的是,有一不知名的书生和人在文社喝酒,兴起时打赌,谁若是有胆子到十王殿把陆判官的神像扛过来,众人便做东请十次酒。

    原来十王殿的塑像都栩栩如生,尤其那陆判官绿身红须,双目瞪圆,狰狞可怖,甚至夜里两廊处会传来他拷打审讯的声响。

    这书生胆子大,还真的过去将陆判官的神像给背来了,众人都对他佩服不已。

    书生将陆判官的神像又背回十王殿,对他以酒祭奠,并说“我家离这里不远,你有空过来一起喝酒。”

    但是奇怪的事前发生了。

    第二天夜里陆判官还真的到了书生家里,把书生的家人吓个半死。

    只有书生不觉得畏惧,真拿陆判官当朋友,将家里好吃好喝的都拿出来招待。

    从那以后,陆判官日日来找书生饮酒谈笑,一来二去,成为了挚友。

    有一次书生和陆判官一起喝酒,他喝醉了,陆判官还在自饮。

    可是等到书生醒来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件怪事,自己的肚子上有伤口,他吓了一跳,骂道“我们都是朋友了,为何还要加害于我?”

    陆判官笑道“我没有害你,只是看你原来的心文思不敏捷,便给你换个颗慧心。”

    从那以后,果然书生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后来三元及第,高中状元。

    李云霄听了这故事,会心一笑。

    心想这又是哪个不踏实念书的书生编的,做了这白日梦。

    作为地府判官,有多少案子要审,何其忙碌,哪有空天天陪喝酒。

    不过这故事已经算是客气了,还有很多故事更不客气,不仅要功成名就,还要怀抱佳人,什么七仙女、狐女、龙女、幽魂倩女……通通来者不拒。

    论色匹,和翁大头不相上下。

    只是说得比较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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