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毛半仙作为监生老爷出身,不应该这么身轻体软,一推就倒,二十四两银子就给砸趴下来了。
可是,作为曾经的广东省高要县的监生老爷,毛半仙有话要说,你们这些人,那是不明白江湖上的苦楚……仗剑天涯,说的好听,你有银子么?
他毛半仙以前也觉得,凭我一身本事,天下之大,哪里去不得?后来流落江湖,饱受毒打,连狗食都吃过,那时候才知道,生活艰难,谋生不易。
如今,小戴相公不以我卑鄙,猥自枉屈,三顾我于平湖,咨我广东之事,由是感激,应许小戴相公以驱驰……
毛半仙脑子里面一阵唱戏,随后,看着康飞就问道“小老爷,如今你我二人名分已定……”
名分已定?康飞觉得这怎么听怎么别扭。
毛半仙可不管这个,说道这儿,他正了正头上的巾,虽然他早就被摘了监生的功名,可是,这个动作大约深入骨髓,表示我依然是一个读书人,随后就道“既如此,敢问,小老爷志向?”
康飞正觉得别扭呢,这时候吃他这么一问,顿时就一愣。
志向?什么志向?哦,志向,梦想,理想……
俗话说,人没有梦想,那跟一条咸鱼有什么区别。
可是,康飞还真是一条咸鱼。
不管是五百年后还是五百年前……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个,是书面上写的,伟人嘛!那咱能比?康飞从来没敢想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他那时候读书,纯粹真就是因为娘老子整天念叨,你好歹读个本一,要不然跟文盲有什么区别。
所以后来他上了大学就彻底放飞自我了,被师姐拉去学空手道,被师姐拉去学古琴,被师姐拉去参加音乐节……后来迷上了中世纪全甲格斗。
他这么疯,或许,可以看做对高中三年地狱苦读的补偿,所以说,中二期是人生必须经历的阶段,你要是中学时期没中二,那么,很大可能一辈子中二。
这就跟痘痘一样,迟早要发出来,你要青春期没满脸疙瘩,那么,恭喜你,大约你一辈子都会时不时冒几颗痘痘。
康飞就是时不时冒几颗痘痘的那种。
玩还玩不过来哩,谈什么志向?难道一刀一枪博一个封妻荫子?都什么年代了,你想报效朝廷,你想对社会有杰出贡献,你配么?
至于什么【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可省省吧!
大工业时代,螺丝螺帽哪儿没有?缺你?喊口号你都不配,因为你嗓门太小。
老老实实消费,没事去马爸爸那里刷刷刷,买买买,那就是对国家对社会做贡献了,你买一台电脑,那就是对科研做微薄贡献,你买两斤丑橘,那就是对农业做微薄贡献……
至于中二少年拯救世界?别逗了,中二少年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人生五十年,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所以,康飞真没有志向。
他一下子就被毛半仙问呆住了。
毛半仙看康飞半响不说话,以为他在思索,等了片刻,就再次大声问了一遍,“敢问,小老爷志向。”
康飞脑子里面正在开会,被毛半仙第二问一惊,随后,嘴角一撇,笑了起来,笑到后来,声音越来越大,差一点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哎呦我去,差一点被毛半仙你给问住了。”康飞一边笑一遍擦眼泪,“地球少了谁还能停转?难道我要说,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毛半仙你是不是就要觉得我有王霸之姿……”
毛半仙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地球少了谁还能停转,但是,听到康飞说出太祖九字真言,依然觉得小老爷……啧!小老爷到底是扬州人,出身地方太好,不知民间疾苦。
如果五百年后大城市是【北上广】那么,大明朝无疑就是【扬苏杭】,大城市出身嘛!三十岁还是孩子,即便这是大明朝,也依然不是不可以被理解的。
毛半仙现在的心思就是如此,小老爷还是孩子啊!
故此,他这时候未免就苦口婆心说道“小老爷,你的心思,我也明白……”他真觉得自己明白,家世好,不愁银子使唤,武力卓绝,如果把武力卓绝换一下,他年轻时候也是如此啊!
他家在广东高要,那也是煊赫的乡绅,两广总督上任,不说亲自拜会,那也要遣身边亲信人递个片子的。
毕竟,高要作为两广总督衙门所在,主官上任,拜会一下地方上的缙绅,那也是大明朝的政治正确。
如果人生也分春夏秋冬的话,那么他毛半仙在三十岁之前,整个人生都是春天……那时候的毛半仙,三十岁也没长大,连个正妻都不娶,美妾倒是不少。
时人问他,他那时候狂得没边,老爷我迟早要中了的,娶了正妻,到时候配不上我,岂不是变相害了人家……弄的别人做媒的都灰头土脸没话说。
江湖夜雨十年灯。
他毛半仙,也是流落江湖十载,这才真正长大。
所以,他自觉理解康飞,小戴相公,岂不就是我那时候的翻版?
当下,他就劝说道“小老爷岂不是,成名要趁早,要成就一番势力,让别人不敢动你,若不然……”
他语气一黯,“就如我这般,四十岁上才明白这个道理,我要早明白这个道理二十年,何至于被摘去功名,背井离乡十数载,有家回不得,也不敢回。”
说到此处,他抬手看着康飞,眼眶中未免潮湿,有些颤声,“小老爷,需立大志向啊!”
看他这副模样,康飞倒是一愣,心说毛半仙这背后的恩怨情仇很重啊!
他既如此说道,康飞倒不能不说两句了,当下便点头,“毛半仙你放心,别人即便想动我,那也得承受我一怒造反的后果,不是我吹嘘,我要造反,不说席卷天下,席卷浙直,大约是没有问题的,朝廷大佬大约是没那个胆量。”
康飞这番自矜,落在毛半仙眼中,未免就是重蹈自己覆辙,当下一跌脚,声音未免就大了起来,“愚蠢,岂不闻,人有恒言,破家县令,灭门刺史。”
他这话口气是重了,落在康飞耳中,未免就一愣,看看毛半仙,心里面大约有些明白了。
毛半仙说出这话,随后便也觉得不妥,既然名分已定,那就是主从关系,怎么能这么说话?当下未免把语气一缓,“小老爷,是我……”
“哎!”康飞一伸手,拦住了他,“毛半仙的意思,我大约懂了。”
他看看毛半仙,如今毛半仙虽然跟他,可流落江湖多年,风尘之色甚重,未免给人一种【马瘦毛长】的感觉,大约,还需要将养两年,才能脱出风尘之色。
人家跟了自己,还能说出这番话,那起码是证明,是用心做事,没有混银子,对得起他刚才开出来的一个月二十四两银子。
既如此,不安抚一下,那也不像话。
当下他略一沉吟,便说道“毛半仙,你看我,若是走个武职路数,谋个总兵,将养家丁八千,再养寇自重,数奏大捷,以谋封侯封伯,与国同休,你看,可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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