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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扬名之作!(求订阅!)
    唐刀办事最喜欢留三套方案。

    给你两次机会,你不珍惜,那第三次就不要怪自己心狠了。

    他第三条路,就是配合艾迪德拿下贝莱德城。

    为此,艾迪德早就将自己的一千多号人的部队部署在了两城之间的一处名叫:??????????(希望之州)的废墟小镇,这儿听说是年前阿拉伯人路过这里,还在这里和北非土著“交流学习”,被认为是真主怜悯之处。

    艾迪德坐在一辆老式吉普车上,把鞋子脱了,腿搭在车门上,带着一副墨镜,手里把玩着一把ks-卡宾枪,这是唐刀送给他的礼物,听他说,一枪能打爆一头大象的脑袋。

    他举起来,单眯着眼,对着一个个属下瞄准着,这手指放在扳机上,嘴里发出开枪的声音。

    “将军。”

    背后有人喊了声,这很突然,惊的艾迪德一颤,这手猛地一扣,砰!

    这枪声像是放炮一样,炸得很响,太特么骇人了!

    周遭所有人全都蹲下来,满脸惊恐的看着。

    而艾迪德也不好受,这枪的后坐力很大,他这手没拿稳,枪托砸在肩膀处,疼的他眼泪都下来了,左手捂着肩膀,满脸凶狠的扭过头来,面部狰狞的看着身后手足无措的卫队长,一把拽住他的衣领,张开血盆大口,破口大骂!

    “白痴,你难道就不知道先打报告吗?我真想要一枪崩了你。”艾迪德这满嘴唾沫都喷到人家脸上了,但后者都不敢转头,只能硬生生感受着领导的口臭!(好像领导都有口臭)。

    最重要,他可是知道艾迪德是怎么样的人。

    虽然跟非洲暴君无法相比,但也是那种一言不合就处死下属的人。

    卫队长浑身都在发抖。

    兴许是艾迪德今天心情不错,他只是吼了声,倒是留下了对方的小命,用力的推了一把,黑着脸,“什么事?”

    “来消息了,让我们进攻贝莱德城,th&bsp;savor公司已经派遣了名雇佣兵,架坦克、还有架雌鹿直升机支援我们。”卫队长赶紧说道。

    艾迪德脸上一喜,从车上跳下来,大声吼,“集合!”

    “目标,贝莱德城!前进!”

    老黑这是对这索马里重镇真的很上心,因为这里有一条连埃塞俄比亚的公路,最重要这里人口接近万,能够给他带来充足的兵员,为他征战沙场平添很多好处。

    …

    三百公里的路程几乎只要三四个小时就够了,但为了保证作战需要和柴油充足,坦克都是用重型货车先拉了接近两百公里,然后再实行突击。

    这下是玩真的了。

    艾迪德家底都掏出来了,几乎人手一把ak,发子弹,嚎叫着朝着贝莱德城冲去,这帮人可不知道什么叫做配合,甚至是空地协同。

    “伙计们,我们不接近战斗,所有人升高,用at-“蝇拍“反坦克导弹招呼,重复一遍,不靠近战斗。”在主直升机上驾驶员将指挥官金盾的命令传出去。

    金盾好歹是意大利政要保护小组的vp!

    也是见过场面的人,奥斯本脑袋太蠢,他太喜欢近战肉搏了,而皮尔斯则是战斗素养缺失,对现代战争缺乏一定的了解,金盾在加入小组之前,曾经在部队服役过,有这方面的经验。

    保护伞派出了名,其中一半是那些老兵,给把枪,让他们上来打酱油,顺便赚点零花钱,还有一半则是其他正式雇员,包括北极狐、a小组都拉出来了,只是他们主要负责…攻击路加官邸,只要干掉对方,这场仗就不用打了。‘

    当艾迪德兵临城下时,路加慌了!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甚至他都没有反应时间。

    非洲人打仗都很直,根本没有所谓的空中预警、卫星雷达预警等等,反正你拉出人来,我拉出人来,硬对硬,很少有战术,这样就更加依赖于武器装备了。

    “快!快组织反击!”

    路加忙不迭的说到,他忙不迭的跑出官邸办公室,让家里人收拾好值钱的东西,准备跑路,自己则是跑到贝莱德城前线去视察战局,结果很不理想,雌鹿升高后,高射炮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打击,而且城墙也被艾迪德军队一炮给轰踏了,演变成了巷战。

    皮尔斯手持一把毫米vss微声狙击步枪,占据着城内一处教堂,将窗帘拉上,只显一道缝,瞄准着对方重火力手以及狙击手,而在屋内,同样也有三名雇员紧紧抱着手中的狙击枪。

    这是支临时组建的狙击小队。

    除了他之外,有两人是北极狐的,一人是os,都有战场狙杀对手的记录。

    为什么狙击手会被称为战场上的“决胜者?”

    因为他有时候,真的能决定一场战事的胜利。

    通过狙击镜皮尔斯发现了一条大鱼!

    两辆越野车在城内穿梭,车上装备有车载机枪以及小型迫击炮,而在后车的位置上他看到了个熟悉的人。

    路加马扎罗!

    “伙计们,来了条大鱼。”他扭过头来,就喊。

    正在恢复体力的雇员就爬起来,靠着窗户,掀开一点,盯着那车队。

    “我们的目标就在里面,后车,司机位置,这个角度不对,要转移。”皮尔斯观察了一番后建议道。

    “明白。”

    三名雇员拿起武器就跑出去,其实严格来说,他们应该有观察手,这也是副射手,并且担任保护角色,因为狙击手如果让人一靠近,几乎就是砧板上的鱼肉,等着宰杀了。

    你见过ad被ad追杀后,能有几个跑的掉的?

    但老狙击手更喜欢一个人行动,主要转移的够快。

    路加马扎罗皱着眉头,他身上穿着件墨绿色夹克衫,脸色阴沉,此时想的更多的是,艾迪德为什么会打自己?而且毫无征兆?而且今天格兰特、还有神秘男子都给自己带过警告,这里面肯定有什么关联。

    自己好像没跟谁有仇吧。

    他拧着眉,丝毫没注意到在点钟方向,一名狙击手把“十”字对准他的脑袋,当越野车要转弯时,果断开枪,枪声很轻,装了消音器,使得vss狙击步枪就像是炸花生米一样,加上使用亚音速枪弹,膛口噪声减小了,发射时噪声低到分贝以下,实现了微声狙击。

    但这威力没的说,发射可刺穿轻甲的毫米x毫米sp-枪弹,在车臣作战的俄罗斯特种部队经常使用这种武器,其中更有部份流入车臣武装组织手上。

    子弹很顺利的打穿玻璃,将路加马扎罗的头盖骨掀起来!

    就像是当初肯尼迪的头盖骨被掀开一样。

    很完美的狙杀!

    都能感受到越野车内一片哗然和激动,然后车停下来,路加的卫队从上面下来,警惕的看着四周。

    这种操作…是真的毫无战术素养。

    站的这么光明正大不就是让人当靶子用吗?

    皮尔斯拉开窗帘,一把推开窗户,从墙角边拿过一把靠着的ak,上面装着gp-可以发射毫米杀伤榴弹,将榴弹撞上,瞄准越野车,就很干脆的来了一发。

    榴弹也叫开花弹、高爆弹,是现代炮兵使用最多的基本弹种。

    他威力巨大,而且手段残忍,根据口径大小决定杀伤半径。

    要是打在油箱上那就更好看了。

    不过,显然皮尔斯没这个运气,但这榴弹半径杀伤米也足够让他们吃一锅了,躲闪不及的,就捂着肚子或者脖子躺在地上嚎叫着。

    “打信号弹!路加马扎罗被击毙!”皮尔斯按着对讲机几乎用吼的。

    难怪他这么兴奋,这可是条大鱼,就算不是他亲手击毙的,但他这功劳是跑不掉了,他这脑袋美金可不便宜,光保护伞内部,唐刀给出的悬赏金就是:万美金!

    而艾迪德也给他开出悬赏:万美金。

    雇佣兵为什么是那么多人“向往”的职业,因为真的来钱快,要是你在战场上杀掉一个在悬赏排行榜的人物,差不多这辈子也够吃了。

    杀人放火金腰带,就是这道理。

    路加马扎罗身亡,这让原本就没多少战斗力的贝莱德城士兵兵败如山倒,丢下武器,转身就跑。

    “金盾,任务完成,人质安全,护送我方撤退。”

    “收到,请到达指定地点,我派遣直升机转移你们。”金盾听着耳麦中接受的信息,按住对讲机就是回答道,然后转了个频道,“鸵鸟一号,大象任务完成,去指定点接他们。”

    “鸵鸟一号明白!我保证把先生们带回来。”

    在编队中一架米—直升机歪着头从金盾侧面绕过去,这最多能运送人,千克货物,是米系列家族中的运输王者,能将一支精锐小队运送到敌后,在苏联国内反恐作战中,表现十分抢眼。

    “其他希望号返航,重复一遍,返航!”

    现在要做的就是清除杂鱼了,这些可不管保护伞什么事了,他们要做的只是救下亚历克斯,那么大的动静也只不过是为了救下亚历克斯。

    这场战斗从开始到结束,持续了个小时!(包括运输时间)。

    主要也是准备仓促,要是换做详细的作战报告,再加上精锐士兵,完全不需要那么长时间。

    &bsp;th&bsp;savor公司通过渠道当天晚上八点多就将满脸疲惫的亚历克斯巴顿克莱门斯等人就回到了南非开普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