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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城市的夜,格外冰冷刺骨
    第97章城市的夜,格外冰冷刺骨

    胡锋凝视着王祖仙。

    把王祖仙看得有些发毛。

    身体不由得再次向后缩了一下。

    “王小姐-一其实一-我是您的粉丝。

    您的《倩女幽魂》中的聂小倩,演的真的太棒了。”

    王祖仙愕然的看着胡锋,身体不由得再次向后缩了一下。

    脑袋咚的碰到车门。

    捂头的动作,也优雅、美丽、可爱。

    “你认错人了。

    我没有一一演过《倩女幽魂》。”

    现在是1985年。

    王祖仙才刚刚入行,还没有演过那部电影。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

    看见王祖仙如此恐惧。

    胡锋连忙道。

    他转头,目光看向不远处的别墅。

    别墅里,有人探出脑袋来。

    看见胡锋目光射过来,连忙缩回去。

    别墅里的人,当发现胡锋活过来之后。

    连出门都不敢。

    当然,现在的胡锋,实在是没心思理会这条小杂鱼。

    沉睡四十年。

    世上沧桑巨变。

    胡锋除了茫然感外,还产生了疲惫。

    深深的疲惫。

    这位曾经,让诸神陨落的存在。

    对于打打杀杀,此刻充满了厌恶。

    只想找个地方,安心的待着。

    “王小姐一一这里并不安全,走!我送你回去。”王祖仙心中害怕,甚至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来。

    只见胡锋,一把搂起王祖仙。

    然后身体慢慢的离开地面,离地腾空,飞上了高空。王祖仙瞪大双眼—一“飞起来了——”

    狂风吹在脸上,掀起她一头长发。

    也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牌子的洗发水。

    王祖仙闭着眼睛,手上忍不住搂紧胡锋。

    真担心掉下去。

    她现在,整个人脑子都是浑浑噩噩的。

    总感觉是在做梦。

    因为一切都太虚幻了。

    她心中,对胡锋是又害怕又好奇。

    当然,主要还是害怕。

    面前这个,本来应该安安静静躺在水晶棺材里的尸体。

    现在活了。

    还抱着她再天空飞。

    怕人啊!

    速度很快。

    没一会儿,便来到了闹市区。

    “对了——王小姐,你家在哪里~~?”王祖仙犹豫——她怎么敢把家庭住址告诉胡锋?

    胡锋摇摇头。

    落地下来。

    没人看见。

    找个角落,将王祖仙放在地上。

    对方双腿一软,坐在地上。

    “那我就把你放在这里了。

    你自己打车回去。”

    王祖仙点头如小鸡啄米。

    胡锋转头,离开了。

    当再也看不见胡锋的身影。

    王祖仙才缓过神来。

    天呐一一太可怕了。

    真的是太可怕了!

    刚才那个尸体,抱着她飞了一路。

    心中第一个想法。

    “报警!”

    不仅仅因为胡锋这个尸体复活。

    而且,胡锋还杀了人。

    作为一个生活在现代社会,安全世界的人。

    第一个想法,便是报警。

    因为如果不报警。

    万一别人怀疑那些人是她杀的怎么办?

    但转念一想一-胡锋这一路,不仅仅没有伤害她。

    反而对她非常好。

    被这么个可怕的家伙温柔的对待。

    除了刺激之外,竟然让她心中,产生了童话般的浪漫感。

    在这个年代。

    因为电影很赚钱。

    所以有很多帮派社团进入娱乐圈。

    本来就复杂的娱乐圈,霎时间变得更加复杂。

    王祖仙,既然进入了这浑水一片的世界。

    想让自己清白,哪里有那么容易?

    (!:8;)    尽管才入行一年。

    但王祖仙已经想通了很多事。

    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天真的女孩。

    对于现实的血淋淋,认识得很清楚。可是一一胡锋却给了王祖仙一种童话般的错觉。

    一个本来恐怖无比的存在。

    竟然对她那么温柔。

    就像是上天特意派来保护她的一样。

    仔细回想胡锋看她的眼神。

    好像真的和她那些粉丝看她的眼神一样。奇怪——“我才入行一年,这个尸体怎么会是我的粉丝?”想着想着一一王祖仙忽然下意识的朝胡锋追去。

    她忽然意识到。也许一一这就是上天安排的缘分。

    这个想法,对于王祖仙来说,是不可思议的。

    她是个理智的人。

    但是现在。

    胡锋的身影消失之后。

    她却猛地感觉怅然若失。

    进入娱乐圈,是为了出名。

    为了碎银几两。

    这碎银几两,能解天下诸般忧愁。为此-一单纯的人,会变得世故;清纯的人,会变得庸俗。

    但此刻的王祖仙,却忽然间发现。

    好像一切的名利富贵,都不太重要了。

    她提起紫罗兰色的长裙,将高跟鞋丢掉。

    不顾周围所有人异样的目光。朝着胡锋追去一-这种不顾一切的冲动感。

    是前所未有的。

    喘息着,跑到了繁华的街道。

    却没了那人的身影。一时间,怅然若失一一好似丢掉了生命中某种最宝贵的存在一样。此刻一-天色已经渐渐黯淡下来。

    香江的高楼大厦,升起了万家灯火。夜风一一是如此的清冷入骨。

    让人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独。“王小姐-一”

    胡锋端着一盒饭,一边大口的吃着,一边朝王祖仙打招呼道。

    胡锋不是僵尸,和将臣这些僵尸不一样。

    将臣只吸血,不吃饭。

    胡锋只是通过他的血液,得到了长生。

    但是,本质上,胡锋和无心一样。

    会饿,会渴。

    虽然不吃也无所谓。

    但是吃了更舒服。

    沉睡几十年,此刻醒来后,端起一盒饭。

    尝尝这味道——香!

    享受美食,本来就是活着这件枯燥的事情里,难得的享受。

    看见胡锋吃得满嘴的油。

    王祖仙被秀发遮掩的俏脸,忽然间噗嗤,乐了。

    笑颜如花(得钱的)——透过这夜色灯光里。

    美丽至极。

    “你一—你还会吃饭啊?”

    “唉?这话说的奇怪,你不会吃饭吗?”

    “你不是僵尸吗?”

    “别侮辱我的人格,我怎么可能是那玩意?”

    王祖仙忽然有些扭捏的道:“我看你也没地方去一-要不就去我家吧?”

    胡锋将嘴里的饭咽下,然后道:“你总算是开窍了?”

    王祖仙:“????”

    “你说我救了你,你都不邀请我去你家。

    你这个为人处世,还需要进步未。”

    胡锋现在,确实没地方去。

    这天下虽大。

    何处是他家?

    三婆的女儿珠珠,被九菊一派的女术士控制。

    炸毁了展览会。

    这件事,最终传到了风叔耳中。

    风叔感觉这个事,有些奇怪。

    于是,便带着他的侄女阿莲,前去探查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