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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暗市
    “你们这参多少价?”

    叶青城盘算,他手中一共也就剩下十多两,要吃下这支参远远不够,但他又不想错过。

    柴猛看了弟弟一眼,说了一个数字。

    “夜兄弟要,35两可拿走。我兄弟两留着已成烫手山芋,不如脱手换个安稳。”

    柴彪也道:“本来我们打算傍晚去暗市探探,夜兄弟要,也省了我们去犯险了。”

    “暗市?”

    叶青城抓住了信息关键点。

    “夜兄弟不知道?在五里道盘口镇上,有家废宅子。那里白天没人,一到傍晚门庭若市。也不知是谁打头兴起的,暗市里万物皆有,只要价钱合适便可买走。只有一点,所有人需黑布遮面,不管高矮胖瘦穿一色黑衣。不问来路也不问去路,所有价格行暗语。”

    还有这么好玩儿的地方?

    叶青城瞬间来了兴趣,这有点像古代版的黑市啊。

    “你们可愿意晚间带我去看看?当然,不会让二位白跑。这种地方叶某从未去过,一时好奇。”

    他收的那一摊橘子,有地儿消了。

    “可以是可以,只是这一路上不太平,逛黑市的多是些行江湖的。”

    脱离了官府管制,利益有多高自然风险就有多大。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再者,他倒手的那点,还引不起别人的贪欲。

    “我敢去就不会怕,况且只是去长长见识,在下可是惜命得很。”

    听他这么说,柴家兄弟只好答应。

    “只是,这参?”

    “参我要了,你们暂且在此落脚,这是10两,今日出门未带足银钱,明日一早我再将剩余的钱财付给你们,可行?”

    拨算着和姜老板有笔交易,合计有十多两银子入手,加上知夏手里原先存下的,叶青城自信能够凑齐。

    换算现代货币3万5一支百年老参,那是划算的跟捡钱没区别了,倒手一下,最起码几百万,直接迈步进入人生赢家行列。

    叶青城幸福得要冒泡泡,有了这笔巨款,哪还愁什么房子装修钱。

    柴家兄弟看他说得坦然,加之他有这么大个铺子在,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兄弟两斟酌过后,同意把参卖给叶青城。

    去暗市要做点准备,黑色的衣服他没有,只好去成衣铺子里临时租借了三套。

    知春和知夏遵从大哥的嘱咐,出来逛街,看到铺子里多出来的几号人,两人大眼瞪小眼。

    “你们两个来得正好,今晚上我有事,就在镇上住下了,你们不用等我。”

    知夏狐疑的看他,又看家里多出来的姑娘,贴着他的耳朵说:“哥哥不打算解释一二?”

    顺着她的目光看向人柴似的丫头,立即明白的“哦”了一声。

    “她啊,她叫音儿,是我从牙行带回来的丫鬟。你们若是合得来,带她回去给你们做个伴。恰好她一个姑娘家,住这不大合适。”

    “什么?哥你居然买奴仆!你可知一个奴仆一年的赋税多少,那是半两银子啊!”

    经她喊出来,所有人都看着他,叶青城赶紧一把捂住知夏的嘴,将她拉进内院里。

    “这人不是我要买的,是别人硬塞给我的。小姑奶奶你不知道少说话,再说不就是半两银吗,一天就赚回来了,你这般大惊小怪,仿佛我们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你哥哥我还要不要面子的?”

    知夏瞪着眼睛没好气说:“别人塞给你你就要啊,衣食住行哪个不是钱?你再有钱也不能学那些纨绔子弟乱嚯嚯。”

    “嘘,小声点。”

    叶青城对这个小管家婆无语又好笑。

    “就两个奴仆而已,怎么就纨绔了?铺子里招人一月也是上百个钱,你算算是一年给400个钱的赋税划算,还是一年给一两银的工钱划算?”

    这个数学题有基本常识的人都不会算错,知夏自然也不是笨蛋。

    “原本一个钱都不用掏,现在倒好,我和姐姐闲下来,家里还要多养两口人。”她感受到她和姐姐的地位遭到了威胁。

    “账不是这么算的。人往高处走,眼界要放远了看。哥哥开店做生意,不是叫你们吃苦来的,不然这银子挣来有何用。钱握在手里花不出快乐来,那就是累赘,而一个人能有几双手能做多少事,都是有数的,一直局限在一个圈子里,就没有精力做别的事情。”

    “在适当的时候,我们得把这些事交给其他人,让他们来代替我们的双手,让我们有精力去做想做的其他事。这才是把钱花对了地方,而不是攒死钱,攒死钱的富裕是不自由,也不长久。”

    想他在现代,可不就是攒死钱,像一个活死人病患,挣扎在活不好又死不了的水平线上,这病他们几代人治了上百年都没治好。

    这病还有个名字,叫穷病。

    思维穷、眼界穷、学识穷,所以在这个框框里,做什么都比别人慢半拍,这种穷是穷在骨子里的,像一座大山,想翻都翻不过去。

    现在他有机会翻出这个框子之外,说什么也不会再甘心陷于这团泥淖里了。他更不会让妹妹们,再重复他曾经患上穷病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