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一个跟班(求鲜花,求评价票,求打赏)
升职了,林栋心情自然是好,回到了自己的桌子前,发现已经有一份早餐摆放在上边。
环顾一圈,也没发现是谁买的,不过管他呢。
吃着早餐,看着窗外的风景,享受腐败的生活,没什么比这更惬意的了。
“林sir,来了个新人,陈sir让他跟着你。”
来人是阿康,身后跟了个小子,林栋定睛一看,竟然是个老熟人。
“子杰,是你啊。”
“林sir,好久不见,没想到你都成警长了。”
来人正是宋子杰,上次在西九龙和马军他们办案的时候认识的,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重逢。
“子杰,你怎么会来东区的?”
闻言,宋子杰面露苦笑。
“顶撞上司,那里容不下我了,我主动申请换区的。”
林栋知道,宋子杰因为宋子豪的缘故,在工作上没少受人眼色,以他的脾气,肯定是不会妥协的。
不过正好,自己刚升职就来个手下,还是知根知底的,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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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趟台北的航班,在港岛国际机场降落。
一名留着长发的中年男子夹杂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走出机场。
望着眼前的港岛,中年男子一脸的沧桑,他身上穿的衣服款式老久了点,是三年前比较流行的夹克。
“不知道阿杰过的怎么样了……”
大约在三年之前,他带着一帮手下去湾湾岛谈生意,可是没成想却遭人出卖,没办法,为了兄弟的性命,自己只能向警方投降。
这三年他一直呆在湾湾岛的监狱里。
再次回到了港岛,机场变大了,旧屋变高了,很多东西都没了记忆中的模样。
“阿杰,他应该已经是一名港岛警察了吧。”
“豪哥!”
突然一声喊叫,惊到了周围的人。
只见一群穿着西装的马仔,恭恭敬敬的站在宋子豪面前。这一举动让许多路人纷纷侧目。
看了他们一眼,宋子豪微微摇头,直接走开。
以前的那个世界他不准备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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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重案组,林栋今天没有穿西服,在不用出警的日子里,重案组其实对服装没有硬性要求。
今天的他穿着一件休闲卫衣,陪着牛仔裤和马丁靴,青春活力的装扮让他看起来帅气急了。
现如今他已经是东区的风云人物了,走到哪里都有人打招呼。
这两天他过得很滋润,每天上班就有不知道谁买的免费早餐吃,平日里也没啥大案,普通的小偷小摸碰见就管,报告都让宋子杰写,自己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偶尔陪龙九打打拳,日子过得别提多开心。
今天刚上班他就被通知龙九找他,林栋立马来到了她的办公室门口。
重案组里陈国荣都是和大家共用一个大型办公室,就龙九有个私人的,这要没关系说啥林栋也不信。
刚一开门,就看见龙九和笔直的站着,一个四眼胖子坐在原本龙九的位置上。
这就稀奇了,还有人能让龙九这么标准的站着?
出于好奇,林栋看了一眼对方的警衔,瞬间,林栋就知道龙九为什么这么严肃了。
一拖二,总警司,整个东区的警队一把手,和阿祖的老爸一个级别。
而东区又是港岛几大区里的经济区,此人的职权可想多大。
“你就是林栋是吧,你过来。”
“yessir。”
“听说就是你把西区那个混蛋的儿子送进去的?”
闻言,林栋自然知道对方在说阿祖。
“是的长官。”
“哈哈哈,早就看这家伙不爽,一个靠岳父上位的,你做的漂亮。”
一边说话,此人还扣了抠鼻子,林栋总感觉这家伙不像个当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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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是有件案子需要你去办,陈督察最近比较忙,恰好他和龙督察都向我推荐了你,所以就交给你来做喽。”
林栋刚想问世什么案子,对方就伸手打断。
“你不要问我是什么案子,一会儿龙督察会告诉你。”
“你只要记住,完不成这个案子,小心我用夺命剪刀脚夹你的头。”
只此一句话,林栋瞬间就知道对方是谁了,《逃学威龙》一里丢了枪的那个大胖子。
貌似在一些别的电影里,他的关系和龙九的哥哥龙五还不错,没想到竟然是东区的一把手。
只见对方掏出枪,一遍用枪管挠着后背,一遍走出了房间,林栋只觉得越看越不像警察。
“怎么样,很颠覆你对长官的认知吧?”
林栋点了点头。
“你别看他那样,他当年可是飞虎队的第一高手,后来受伤就该当文职,要不是脾气太臭,现在至少也是ACP(助理处长)了。”
这话林栋倒信,毕竟对方在某个电影里还会一阳指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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