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重案组之虎曹达华(求鲜花,求评价票,求打赏)
“同学们好,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由我当你们的数学老师,我叫林栋。”
看了眼下方,根本没有学生鸟自己,都在自己做自己的事。
“作为你们的老师,我先给你们上第一堂课,尊重,现在所有人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不许说话!”
大喝一声,教室里瞬间安静了下来,紧接着就是放声大笑。
“哈哈哈,这老师真有意思,竟然让我们双手抱头。”
“老师,拜托,你以为这是什么年代了,现在不兴体罚学生的。”
“老师,我不会蹲诶,要不你给我做个示范吧。”
“做示范,做示范,做示范。”
..............................................................................
一群学生跟着起哄,口号喊得很齐。
林栋也不生气,而是走到一个嘴里叼着香烟的学生跟前,这人双脚放在桌子上,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看向林栋的眼神都是歪的。
“怎么样啊老师。”
刷,林栋直接一个侧踢,学生嘴里的香烟被瞬间打掉,林栋的左脚离学生的左脸只有不到一公分,现场的学生直接傻了。
“谁准许你在教室抽烟的?”
这下,教室是真的安静下来了。
林栋放下脚,弯腰捡起了那只没点着的香烟,重新放在那名学生的嘴里。
“现在我同意了,把他抽完。”
见对方没有动静,林栋一拳打在课桌上,混合板的桌面根本经不住林栋力量,从中间开裂成两半。
“我说了,把他抽完。”
对方咽了下口水,明显是被吓到了,颤抖着给自己点着了火。
“很好,教室抽烟,给你一个处分。”
“老师,是你......”
又是一个高鞭腿,这次是擦着对方的头皮过去的,完美的让对方闭嘴。
“你们最好搞清楚,我虽然是老师,但是你们到底是相当混混还是想当烂人随便你们,我不会教育你们,也不会救赎你们。”
“但是从今天起,这个教室我说的算,不服气的可以投诉,但是只要我没被开除,你们就只有服从这一个选择。”
“现在,所有人去楼下操场跑圈,每个人保底十圈,没完成的罚抄课本三遍,至于你,要一边抽烟一边跑,抽完了要继续点上,跑完之前不许停下。”
林栋表示,他只是来查案,没想过和这群叛逆青年搞好关系,拯救迷途羔羊的工作让别人来做,不是他的业务范畴,但是这并不代表有人可以骑在自己的头上,投诉什么的交给总警司处理就好。
..............................................................................
爱丁堡学院的操场上出现了一幕奇观,整个三年D班的学生都在跑步。
这已经使他们跑的第五圈了,除了少数几个,大部分学生已经快要口吐白沫了。
还有一个学生一边抽烟一边跑。剧烈运动下导致对方疯狂喘气,烟雾伴随着空气迅速过肺,对方只能是一遍咳嗽一边跑。
林栋见状满意的点了点头,真是一群富有活力的孩子啊。
一整个上午,三年D班的人都在跑步,剧烈的运动让他们当场报废。
既然学生们都累了,明主的林栋自然也不会在上课,而是在学校溜达起来。
正当他在上厕所的时候,一个猥琐的声音响起。
“林sir,咚咚咚咚~咚咚咚。”
听着这蹩脚的暗号,林栋一脸黑线。
转头就看见未来的重案组之虎曹达华。
“报告长官,CID5798,曹达华向您报到。”
曹达华一副看门大爷的装扮,任谁也不知道这个猥琐的扫地大叔竟然是警方卧底。
而曹达华更想不到,自己竟然还有被启用的一天。
林栋来到教室后面,指着刚刚那个抽烟的学生。
“那个学生你知道吗?”
“奥,庄尼仔吗,毕架山四虎的老大,他大佬很厉害,叫做大飞,老总丢枪的案子他的嫌疑最大。”
林栋看过电影,自然知道是谁拿了枪,但是丢枪案根本不是他此行的目的,他的目标更大,就是大飞的军火,而曹达华的身份更方便收集情报。
“很好,最近盯紧这个学生,有情况通知我。”
..............................................................................
无聊的一天很快过去,眼看就到了放学的时间,何敏第一时间就找到了林栋。
“林老师,有没有时间送我回家啊。”
要是别人来问林栋一准的拒绝,不过美女的请求总是很难拒绝。
“好说,反正我也没别的事。”
林栋开车刚出校门,就看到几个小混混围住了一群女学生,其中还有一个是熟人。
不废话,调转方向盘,直接朝着对方开去。
嘭,啪。
尽管车速不快,但是也足以撞飞一个普通人。
几个小混混瞬间炸毛。
..............................................................................
Ps:菜鸟作者,写书不易,希望路过的看官能给点支持,给点鼓励,鲜花,评价票,都是各位看官老爷最好的鼓励,也请大家尽情在评论区评价,任何意见我都会虚心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