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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女人的钱最好赚啦!
    “哟吼,元芳,胆儿肥了呀!还敢在洒家的面前搞这些小动作了?”

    狄仁杰撇了撇嘴。

    不过这回元芳可没有想要跟熊孩子解释的意思,在那里插科打诨,还笑了笑,道,

    “哎呀,只是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你还小,就不要多问了!”

    马大爷皱了皱眉,转过头看了眼元芳,见其神情不似在说笑。

    最后也只是叹了口气,-并没有多说~

    说起马大爷,这货可能对于帅有什么误解,依旧留着一脸的络腮胡子,还颇引以_为豪。

    反正熊孩子已经揪过他的胡子好几十次了,吃过不少的亏,但也不见其将胡子剃掉。

    熊孩子本来还想从马怀义的身上打开缺口的,不过许是知道狄仁杰的想法,他直接开口道,

    “这回你就是把我这胡子都烧了,也没用~这事得听元芳兄弟的!你还是别瞎掺和了。”

    妈卖批!

    这帮逼绝对有重要的事情瞒着洒家~

    不过瞧他们这架势,怕是死都不会说出发生什么事来的。

    狄仁杰也就索性熄了这念头。

    毕竟百骑好歹也是个谍报组织,而且里边的还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人才。

    这口风若是紧的时候,哪还有其他的法子撬开?

    熊孩子将目光放在了元芳的身上,陷入了思索中。

    究竟...

    会是什么事呢?

    能让元芳都这般对待,定然不会是什么小事!

    元芳瞅见狄仁杰的小眼神,也是明白其想法,但还是一脸郑重道,

    “这事就别问了,说出来的话,以你的性子,指不定还要去管管闲事,但...”

    到最后元芳无奈地摇了摇头。

    狄仁杰也还算是比较了解元芳的,见到其神情,知道所言非虚。

    估计后台挺大的,连百骑司都要忌惮的话,指不定又是世家那帮逼搞的事。

    不过这闲事不管就不管呗,反正狄仁杰本就是个惫懒之人。

    见到了管管那就是缘分,否则就是缘分未到,强求不得~

    嘿嘿,未曾想,洒家还特喵是个哲人呀!

    众人再寒暄了一会儿,狄仁杰跟元芳便告辞回山庄去了。

    夏季将要过去,新月冰店的生意冷淡了许多,必须得推出新产品了。

    毕竟夏天过了的话,对于冰店的生意就是个极大的冲击!

    一路上,熊孩子都在想着这件事。

    桂花香味?

    香味...

    咦惹?

    咦惹?

    对喔,香水!

    一连串信息自狄仁杰脑海中闪过,想到香水,忽的眼前一亮。

    芽儿哟!

    差点将这玩意儿都给忘了...

    俗话说“闻香识女人”,由此可见香水对于一个女的究竟有多大的意义了。

    大唐的风气还算开放,女人的地位没有被剥削地太过厉害。

    像“三寸金莲”这种专门摧残,女子身心健康的变态玩意儿...

    好吧,的确是有一些,但基本这些人都是自愿缠脚,属于那种可怜可悲又可恨的女子。

    实际上,女子缠足是在宋朝兴起的,也就那帮整日吃撑了、没事干的文人们才会喜欢这么变态的东西,从而推而广之。

    还美其名曰是“三寸金莲”,但特喵就是一帮钢铁无敌的直男癌们,不想让自己的妻子出门,才会这么推崇!

    ····求鲜花··········

    所谓的小脚女人,逛街?

    呵呵,不存在的!

    这脚掌都比手巴掌还要小,能勉强走路都已经算不错了。

    所以大唐虽说是男权社会,但女性的地位并不像后世那般卑微地可怜。

    这生意,大有搞头!

    所谓女人的钱才是最好赚的嘛~

    主意拿定,回到山庄里狄仁杰便打算开始鼓捣起来。

    因着店里的生意越发惨淡,新月索性将生意交给伙计,自己也先回来了。

    这些天她脸上的笑容少了许多。

    当熊孩子找到新月的时候,新月还坐在原地发着愣。

    “嘿!想啥嘞?”

    狄仁杰冷不丁地跑到新月的后头,将她都给吓了一跳。

    新月见是狄仁杰,非但不恼,反而还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道,

    “那个...店铺可能再过些天就得关门了,我...搞砸了,真是抱歉呀~”

    好歹当初信心满满,还想着开分店的,这钱也是狄仁杰从他老娘那里弄出来的。

    若是只能做夏天的生意,那就亏大发了,因而新月也是有些难堪。

    她独立惯了,不喜欢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总想着要做些什么。

    因此当时开冰店的时候也是脑子一热,大包大揽就开干了。

    狄仁杰咧着嘴道,

    “嘻嘻,就这点钱,没啥子事嘞~再说,我们不是一家人了吗?还计较那么多做啥?”

    听到这话,新月明显是极为感动的,她父母走的早,也只留下一家客栈。

    如今的她可以说是孤苦伶仃,狄仁杰的这番话又怎么不让她心生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