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威突然有些同情段以御了,他和凌星墨一样,都含着金汤匙出声,看着光鲜无比,但实际上有太多东西他们自己控制不了。
无论是冷漠无情还是嚣张跋扈又或者是腹黑阴郁都是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得不生出保护自己的伪装。
有很多不想要的东西他们得被迫接受,有很多想要的东西他们得被迫失去。
段以御真得对段家的公司没有多大的兴趣,他想过要拱手让给段孟以及段父的其他私生子女们,但是段孟说他们都是段家的子女,应该共同为段家出力。
他也不是没发现过段孟口是心非的一面,只是,他一直觉得他的母亲亏欠她的母亲,他也觉得他亏欠她,他抢走了本该属于她的很多东西,所以对她一直很容忍。
段以御的母亲是小三,插足了段父和段孟母亲的婚姻。
段以御一直觉得自己的出生是耻辱的,他也觉得他愧对段孟。
他和段孟之间的关系虽然不是多好,但是也从来没有什么太多分的争锋。
当初之所以主动精选段家继承人的位置,一是因为段母拿于小冉来威迫她,二也是因为段孟自己说不在乎希望公平竞争,再加上他当时也发现了她在他背后搞许多小动作,才因此竞争了那个位置。
他永远都无法想到段孟会为了得到那个位置而做出这样的事。
楚威将后面的事情说了出来,“段孟也多少知道小冉在你心里的位置,没敢把事情做得太过,只叫人拍了照,其他的没做,却也没放人。当时正逢林心陌出事的时间,星墨他也身体不好,很多事情都很乱,没人顾得上小冉,你也没顾得上,唯一顾得上的倒是你妈。”
“你妈应该是一直都有放着段孟,因此很快就知道了她的行动,依你妈对小冉的态度当然不会救她,但是她知道如果小冉的照片落到段孟手里,段孟肯定会借此威胁你,因此她把照片从段孟那边弄了过来,也把小冉从段孟手下弄了回来,这次,成了她拿这个照片来威胁小冉了,她威胁小冉彻底离开你身边,最好是永远离开s市,不然就把照片公之于众。”
“小冉那段时间因为这些事情身体很不舒服,去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原本你母亲用照片威胁她,她就打算彻底离开了,因为发现了孩子,她更加加快了离开的速度,她怕背你母亲发现后会孩子不保又或者会被去母留子,离开得很仓促。”
“但即使这样,还是被你母亲发现了,你母亲确实想把孩子弄掉又或者去母留子,为了躲避你母亲,小冉她有家都不敢回,为了逼她现身,你母亲弄得她父亲被辞职、她母亲被降职,她也因为担惊受怕东躲西藏而身体不好,孩子很虚弱,也有了先兆流产的迹象。”
“好不容易孩子在她肚子里挺过了前三个月,她却又查出了孩子畸形,医生强烈建议她打掉孩子,当时的她原本就不怎么有能力抚养孩子,再加上这件事,她无奈之下,只能打掉了孩子。”
“再之后的事情你应该也都知道了。”
楚威说完这些话,电话那端的于小冉已经泪流满面了,明明都已经过去了,也劝说自己不再在意了,但如今再从别人口中听到这些事她还是觉得那些场景仿佛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
做流产手术的那个房间冰冷的温度仿佛能直透人心,能让她忍不住现在还从头冷到脚。
当时没打麻药的钻心刺骨的疼仿佛又回到了身体里,她想亲自送那个孩子离开。
感受着孩子从身体里消失,仿佛自己的血肉也被抽离了一般。
可是身体上的痛怎么能比得上心里的痛呢?
段以御已经彻底站不住了,他佝偻着腰,眼睛猩红一片。
他不知道该怎么发泄,他找不到发泄口,只能冲楚威怒吼道“你当初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没帮我保护她?”
说罢,段以御将身上所有的怒气都集中在了拳头上,冲楚威挥了过去,楚威来不及躲也想让段以御能出出气,便结结实实地挨了段以御这一拳。
可是段以御一拳之后还不收手,楚威也不是一个脾气多好的人,没多久两人就扭打在了一起。
于小冉在电话这端听着两人打架的声音,忙着急地喊道“别打了,别打了!”
可惜两人根本没听见她的声音,甚至因为打架太激烈,踩到了手机上,手机这下彻底报废了。
于小冉听不到手机这边的动静了,着急地慌忙披上衣服就出了门。
段以御和楚威两人都打红了眼,从卧室门口打到了浴室门口。
唐初夏是来找楚威的,她想好了,想让楚威带她去见她父亲他们。
不管怎样,她都应该给他们一个交代,不然他们得多担心她。
楚威如今住的酒店和他们在一个,欧阳阳在这部戏结束后没立即离开,甚至还在这边订了酒店。
只是因为安逸宸也是这家酒店的董事之一。
这是凌星墨旗下的酒店,段以御和安逸宸都有投资。
欧阳阳见安逸宸来过这个酒店,便守株待兔过来了,她也不是想和安逸宸怎么样,就是想在离开前见他一眼。
楚威本来是不住这边的,是知道了欧阳阳带着唐初夏住到了这里,他才过来的。
他和唐初夏在酒店里碰到过一次,唐初夏就知道他住在这里且知道他的房间号了。
唐初夏一到门口就听到了打斗声,她以为自己听错了,正打算敲门,发现门竟然没关,她走进去,就看到了在浴室门边缠斗的两个人。
其中一人就是她要找的人,楚威。
楚威和段以御打架虽然没落下风,但是也受了伤。
唐初夏也顾不得理智了,立刻冲去了两人身边,“别打了!”
楚威根本没抽出时间看到唐初夏,唐初夏冲到他们身边时,他紧张地嗓子都冒了烟才堪堪收回了拳头。
而段以御没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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