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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疯狂的国际友人(下)
    在美食界,如若你提及《Gourmand》,那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本发源于鹰国的杂志长年致力于美食文化,距今已经有半个世纪之久,是现代美食的标杆读物。

    而作为《Gourmand》的当红撰稿人,马修·开尔文的生活便是流浪全球,发现各种各样的美食和餐厅。

    因为工作原因,马修锻炼出了两个本事:

    第一,他知道该如何将一家不好吃的店贬得一文不值。

    其二,马修更懂得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去描述一道菜的完美,将自己对美味的感受完整地带给读者。

    但是今天是真的见了鬼了,就这么一道简单的蛋炒饭,竟然他一个词儿都说不出来。

    那金黄松散的米粒在他口中跳动,明明是粒粒分明,却又一点都不让人觉得干燥或难以下咽。

    每当牙齿穿透那薄如蝉翼的蛋衣,水蒸气就带着新鲜鸡蛋的香味儿和米粒独有的甘甜,被彻底释放出来。

    这是什么?

    是蛋炒饭!和大街上每条街上的餐馆一样,不论外形还是用料都没有多大区别。

    这是蛋炒饭?

    不,这又不仅仅是蛋炒饭,因为没蛋炒饭可以是这个味道的。

    饥肠辘辘地他低头狼吞虎咽,就在他喝水的间隙中,邻桌的食客们也发出了和他一样的惊叹。

    “这鱼肚也太好吃了!这条街是什么街啊?”

    “之前的面铺也是,茶馆也是,真的太厉害了!”

    “我感觉我已经没法去其他地方吃东西了。”

    “和林老板的这条街比,什么米其林,什么黑珍珠料理,通通都是垃圾!”

    米其林和黑珍珠都是垃圾?

    这些人是吃了什么菜,才做出如此论断?

    于是马修将服务员叫了过来,并问道:“waiter!你能不能告诉我,他们吃的是什么?”

    服务员礼貌道:“是扒广肚,豫州十大名菜之一……其实就是鱼肚。”

    “鱼肚?”

    “就是鱼内脏器官上一个特殊的部位。”

    鱼的内脏?这还挺新鲜的!

    马修不是天主教徒,于是立刻道:“给我来一份儿!”

    “请稍等~~~”

    没多久,服务员就端着一盘晶莹剔透的鱼肚走了上来。

    马修夹起那薄薄地一片,沾了酱汁放入嘴里,然后他便知道,自己完蛋了…………

    ……………………

    清早天未亮,《Gourmand》伦敦总部的办公室里,主编爱德华·霍普金斯便在邮箱中收到了一张照片。

    照片拍的是一条破的落商业街,从广角镜头向上,可以看到只修了一半的超甲级写字楼。因为没有施工器材,爱德华也大致能判断出,这其实是一个烂尾的商业项目。

    但与那地砖都没铺完整的破落外表不同,这条街道上却站满了密集的行人,他们顶着大太阳排成好几列,一个个汗流浃背,脸上的神情却又有满怀希冀和焦急。

    为什么这条烂尾街上这么多人?他们在干什么?

    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电话响了起来。

    “马修,你现在在哪儿?”

    电话那头的马修·开尔文道:“先别提这个,你这一期《Gourmand》的封面你选好了吗?”

    “当然,按照原计划应该是用二郎寿司的那一张。”

    “马上撤下来,换成这一张!”

    “为什么?人家二郎寿司付了钱的。”

    马修用严肃的口吻道:“爱德华,你给我听好了,倘若你在这一期的期刊中不用这条街的照片做封面。那么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不再是美食杂志的前沿,甚至可能永远失去美食标杆这一称号。”

    爱德华愕然半晌,又道:“发生什么事儿了?”

    马修激动道:“没来过这条街的人根本不配被称作美食家,没吃过这里的料理,就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美食。爱德华,我的老友,你敢相信吗?我现在在美食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