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并不是一个节省简朴的人。
实际上从小到大,在整个沪市的富二代圈层中,他都以铺张浪费而闻名。
但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做出改变。
凭借烂尾街街头的十几间商铺,他不满二十,便已身价百亿。如果将这些商铺卖掉几间,他便能想过去那般轻松惬意,肆意地享受人生。
但他不能这样做,因为他还不满足。
几乎所倒闭的地产开发商都是死于资金压力,要操盘一个建筑基底四万亩的巨型商业体,其中说需要的资金量大得让人难以想象。当初林立的父亲投入了几百亿,并加了十倍的银行杠杆,也没将这个盘子玩转。
所以林立知道自己不能急,至少相当长一段时间之内,他都只能围绕着烂尾街的一角继续打这种小规模局部战役。
一定要小心!
步子要稳!
自己输不起,输不起~~~
他一遍一遍地提醒自己,然后转头看夜空之下,身后渐行渐远的烂尾街。
在林氏商业广场的中央,只修了一半的林氏大厦主体依旧高耸入云,看着它破落的样子,林立忽然想起了几年前和父亲有过的谈话:
“林氏大厦,这名儿真俗!”
“哈哈,俗是俗了点儿,但是人嘛,总希望在这世界上留下点儿什么。我希望两三个世纪过去后,它也能像纽约帝国大厦那样,成为沪市的名片和地标。”
“窝艹!老爹你野心这么大?”
“要不然干嘛修得如此壮丽宏大?它是我们为城市送出的礼物,也是我们家族存在过的证明。”
那天,父亲也像林立这样将手伸出车窗,对着那还未完工的大楼主体张开五指,似乎想掌控自己的命运。
公交车的广播中刚好播放着一首应景的音乐:
“我的理想把我丢在这个拥挤的人潮,车窗外已经是一片白雪茫茫,
又一个四季再轮回,而我一无所获地坐在街头;
只有理想在支撑着那些麻木的血肉。
公车上,我睡过了车站……”
就在林立出神的时候,一个声音在他身旁响了起来:“在沪市生活不容易吧!”
林立回头,猛然发现,坐在自己身旁的竟然是自己合租的美女室友。
她叫什么名字?
林立不知道。
她来自何处?
林立不清楚。
毕竟大城市的人情就是如此冷漠。
为了节约房租,素不相识的人不得不合租,但虽然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大家却对彼此的生活毫不关心,以至于过了三个月,林立还不知道这个女人叫什么名字。
他点头道:“是啊,都不容易。”
“你是做什么的?”
“房地产。”
“地产销售?听说挺辛苦的。”
林立也懒得和她解释,便道:“你呢?”
“平面模特儿!”
“你长得这么漂亮,在这行应该很吃得开吧?”
也许是心中有太多的郁结,说到这里,女人忍不住抱怨起来:“吃得开有什么用?不论广告公司的活儿再多,撑死了就不到两万一个月。在沪市这鬼地方,也就够自己的吃喝和房租,就更不要说买房了。我工作真的算是很努力了,但是最近我有个闺蜜吊了个凯子,相处几个月就给她买了一套Kiton的职业装,一辆四十万的代步车,加起来整整七十万……”
林立道:“你觉得很不公平?”
女人叹息点头:“我想骄傲的活着,想要靠自己努力,但是那是七十多万啊!大家都是在大城市打拼的人,这种感受你应该很清楚吧,我努力一辈子,也不如别人傍上个有钱的情人,那奋斗的意义在何处?”
林立若有所思道:“现在整个沪市的青年男女比例达到了惊人的八比一,为什么?因为绝大多数的男青年,混不出头买不起房,只能被迫离开!而女人则能够在这里继续寻找机会,寻找一个有房的本地人,又或者一个买得起房的成功者。所以剩下来的,全部都是女人。我这话或许有说教的成分,但其实想靠男人落户,并不比自己奋斗简单,因为竞争大。”
女人握紧拳头,再次激动道:“所以不嫉妒是假的啊!凭什么这种好事儿,就被我那闺蜜给遇上了。听说她男朋友家里是搞房地产的,有一整栋写字楼,她晚上来接我去玩儿,你马上就会见到了!”
就在这时候,公交车停了下来,路边有一个开甲壳虫的女人正在冲着他们招手。
女人伸出大拇指,笑道:“我们挺投缘的,要不要一起去?姐带你去见识下魔都灯红酒绿的夜生活。”
林立摇头道:“不了,就这样吧!”
“你叫什么名字?”
“林立!”
说罢,林立便掏出小区的门禁钥匙,大步向前走去。
女人撇了撇嘴,然后便上了闺蜜的车。
“连我的名字都不问,要不要这么高冷?”
驾驶位的李然道:“谁啊?”
“合租的,长得贼帅,那眼睛,那鼻子……吸溜~~~不说了,想着都流哈达子~~~”
李然笑道:“做什么的?”
“地产销售。”
“销售能有什么出息?我给你说,找男人还是得找个有钱的!”
李然叹了口气道:“我明白的,老娘买件内衣都四五百块钱,这种住的地方都要找人合租的哪儿养得起我?”
“明白就好!”
李然伸出拳头大喊道:“走吧,魔都的夜生活,老娘来了!”
说着,李然踩下了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