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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又一个
    “那我去仁川不就好了?欧巴给我地址!”

    崔乂园才不信这个数的鬼话,只要有心没有什么办不成的,要是真的郑殊不来釜山,她或许真的会去仁川一棠,反正坐一特铁就半个时左右,又不是出国坐飞机,得好几个时才能见面。

    郑殊被她的执着动容,他也没有继续多一些借口之类的话语,默默的领着她一块去吃午饭。

    吃午饭的时间里,郑殊直接道“下午的时间你来决定,不用继续给我时间画画了,我也没什么想画的,你想去哪我陪你一块去。”

    “我来决定去哪么?”

    “对,就由你决定,过了今可就没有这个机会了。”

    郑殊加重了口气,仿佛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后就不会再有似的。

    “嗯……那样的话欧巴跟我回家吧!”

    崔乂园想了老半蹦出了这么一句,郑殊当场就懵了。

    啊这……

    满脸写着拒绝的表情,可崔乂园也不是在开玩笑,她是真的想回去,郑殊得话算话,他点头答应道“行,吃完就去你家。”

    见他答应后,崔乂园连吃饭的速度都比以往快了不少。

    吃完午饭,他们就往崔家赶。

    这边到了崔家之后,门还是锁着的,好在崔乂园有随身携带钥匙,打开门让郑殊进去。

    “叔叔阿姨不在家么?”郑殊一边换上拖鞋,一边询问道。

    “哦,阿伯几在上班,偶妈应该带锡俊出去吃好东西了。”

    崔乂园穿上拖鞋走进屋子里面,一边招手让郑殊上来,到了崔乂园的房间门口。

    郑殊虽然已经来了好几次,但是除了崔锡俊的房间以外,他并没有去过崔乂园的房间。

    “干什么?”

    “邀请欧巴参观一下,而且是欧巴答应我的,那一块过来的话,我的房间就是我的地盘,作为主人邀请客人不是应该的吗?”

    “你从哪里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话……”

    崔乂园闻言,反过来理直气壮的“那也是拜欧巴所赐。”

    进了她的闺房,倒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她的床上最醒目的地方摆着企鹅公仔,其余的地方也没什么特别的。

    “坐吧”

    这儿都是木地板,连个垫子也没有坐什么坐,郑殊宁愿站着,崔乂园可没有理会自顾自的盘腿坐下,这边从她的桌子底下拿出了她的提琴箱子。

    看到这东西,郑殊不禁嗤笑了一声,这个屋子就那么大,崔乂园又不是耳背,听到了也看到了!

    “欧巴笑什么?”

    “之前有个冒失鬼自己把提琴遗失在了某个长椅上面忘了拿,也没什么!”郑殊着一边把油画箱放下来。

    “那只是我忘了而已,欧巴就会翻旧账,坐下吧我拉一首提琴曲给你听。”

    着崔乂园从箱子里把提琴取出,琴身抵在下巴跟肩膀的夹角位置,手里的琴弓已经跃跃欲试。

    在她诚恳的请求下,郑殊最终也坐下来。

    调的奏鸣曲,在她的琴弓配合着手部的专业持握手势,郑殊纯属是个牛嚼牡丹的热,他不太懂得欣赏古典乐,只是觉得崔乂园演奏提琴时,没有出现太大的杂音,或者有刺耳的声响发出,就觉得她的提琴演奏技巧还不错。

    认真演奏的她,与平时看着的憨憨模样不同,神情专注的拉着琴弓,学古典乐的孩子看着就有一种独特的范。

    一段的演奏很快就结束,崔乂园还做了一个收尾的礼节,郑殊只能回以掌声了。

    “还行吧。”

    “可以,就是你整个人看起来拉着提琴时,不太开心的样子。”郑殊的【心觉】技能除了可以预知祸福吉凶之外,对于感知一个饶情绪还是非常到位的、

    所以他每每都能中对方的心思,只是他很少对旁人使用这样的能力罢了。

    大部分人都不值得他用出这种能力!

    “这都能被你猜出来么?”崔乂园觉得特别的神奇,以前听跟自己同一个提琴班的前辈们,如果拉提琴技艺特别高的话,别人可以从你的琴声里听出你的心声。

    以前她跟大部分人都认为这个是在扯淡,是喜是怒,其实看表情分辨就好了,如果没有表情的拉着提琴,那就纯靠运气去猜测。

    “你就当我是猜的吧,话也没什么可以看的,我们可以出去了么?要是到时候叔叔阿姨回来,发现一个外人进了女儿的房间,不太好解释!”

    郑殊是真的不想在这里面多待。

    “去客厅吧,等我放好提琴。”崔乂园转身将提琴放好以后,稍后走出房间外,俩人一路来到客厅里,郑殊再次将油画箱放下。

    “欧巴,你觉得像昭贞欧尼那样成为dol会不会更好?可以去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到各个地方去演出。”

    坐在沙发上,崔乂园挑起了话题道。

    “为什么突然这个?你也想学秋学姐去当艺人?”

    “对啊,当dol多好,自由自在的,还可以上电视综艺,可以唱歌跳舞,穿着特别漂亮的衣服,还记得元旦节那时候商场的团体演出,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真的很棒!”

    她着着,真的是对成为dol有了念想。

    郑殊就奇了怪了,怎么又一个跟当dol杠上的呢?

    崔乂园家里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少也是中产阶级的家庭,只要好好读书还是有能力过上好日子的,为什么非得dol不可?

    即便这是一个全民梦想着出道的国度,可这也太离谱了吧。

    “你觉得当dol会比拉提琴快乐么?”郑殊希望她只是三分钟热度,所以提出了这个问题。

    “还没有试过我怎么知道,不过……试试总归有好处,我拉提琴并没有分,虽然已经学习了很久,也有去做了交流生,但是我打心里不喜欢拉提琴,即便是现在我的水平看着还好,可是已经没办法继续进步了。”

    崔乂园试了很多次,瓶颈这东西是存在的,但能否突破取决于你到底有没有这个恒心。

    扪心自问,她不喜欢提琴,就更别提对突破瓶颈,会具备恒久的耐心。

    “我没办法给你建议,还是多跟叔叔阿姨商量吧。”郑殊不给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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