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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凤仙
    “‘兵不厌诈’之理,吾明;虽然吾一直系行伍之中,却从未真正上过疆场,此次,可以以呢种方式,与真正的‘将士’们交锋一把,亦不算输,吾心服矣!”

    守臣向王丹行了一礼,对他能解开他的“心结”表示感谢。

    “如此,吾哋就可以真正‘化敌为友’否?”

    面对守臣这样的请求,王丹一时还没转过弯来,总觉得这家伙变立场太快,很不合情理,出于谨慎,一时也不敢直接,只是说道:

    “能否能友,尚未可知;但从今日起,吾之双方,都系呢世间,少着一敌,却是实着!”

    听到这样的回答,守臣很是开心,再一次施礼说道:

    “小人不才,得先生一句‘非敌’,亦自感激不胜。愿于未来,有用着吾之处,尽管开言,吾自将倾尽全力,万死不辞!”

    其实,守臣这时心里想的是:“求职工作不能停!要想报复,只能长久计议,但首先得搭上合适的快车,才有可能啊!”

    面对守臣的再次请求,王丹心想,我也只不过是来履约的“临时工”,项目一完,也就走了。至于这个人,对华氏上下显然是熟悉得很,又有一定人脉,将来或者在什么时候,能够用得上呢?暂且留一手吧!

    “大人客气!还请多多指教!”

    于是,王丹与守臣,在这个不可能的衙将生辰酒会上,以酒会“友”,结成了一个简单的临时同盟。

    华臣酒醉早歇,并不知就在他出钱摆的宴席之上,已有两个各存“异心”的华氏族中之人,为将来华氏一族走向“下坡路”,挖下了第一“铲”。

    当时的宋国国君,正沉溺于红毛夫人的“美色”当中,而不能自拔;以至于民间许多想攀龙附凤的人,偷偷找了些植物染料,把自己身上的所有毛发,也都一通涂染,希望能有“上行下效”的效果,也借此“红”起来。

    而这样的潮流,也就平空把一种植物给炒热了:

    “凤仙花”。

    原本,这只是放在药店和农家作腌菜的普通家常材料,和雪里蕻、冬瓜、荞头一样,只因花开红艳动人,也作盆栽美化庭院之用,但因其染色的特殊功能,也就成了在宋国炙手可热的一种美容用植物。

    “要想红,一点红!急性子,能发紫!大红大紫就来此!走过路过莫错过!上好凤仙花籽,一栽即活,浇水能旺门庭!快来买,快来眙!”

    满街叫卖凤仙花的商户,也是越来越多。

    渐渐的,这种风潮,不仅是在宋国,连周围一圈的卫国、鲁国、郯国、郑国、陈国,甚至连稍远的吴国,民间女子都把这种风潮给带动了起来。

    好色之风一起,还真是刹也刹不住。

    “宁可腹中无一两,亦要面上涂半斤!”

    当时的女子爱美疯狂程度,远远超过了今人的想象:就算是一天只吃一顿饭,这脸上的美容用品开销,是一餐也不能少的。

    “颜值就是生产力。”

    在当时,这话是真的有效———或者于今天,也有部分人,相信说“颜值即正义”,也有异曲同工之意吧!

    为了能让自己更美,时人用尽了办法;这就肥了“造父”的宋国分支商队。

    本来,“造父”经商,本属为了“救亲”的临时举措,可是这“王丹一家人”,已经平安回到了郯国,按理说,这“造父”的商队,也应该完成了他们的“历史使命”,可以回去本原,该种地的种地,该当兵的当兵。

    但是,这人性趋利,让这些“洒”得出来,却迟迟“收”不回去的商队和祐队们,一个二个,都学会了“拖沓”之术:有说“生病了不能回”的;有说“宋国商制制定,商户注销手续繁琐在办当中”的;还有说“商队中有人娶了宋国女子,婚后双方就定居宋国不想远嫁到郯国”的……总而言之,都不想回。

    不回也就不回吧,羊斟给他们一个条件:收集信息的职能不能少;交回赢利百分之五十的规矩不能破;另外,当有新的任务时,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不用宋国那边让他们“销户”,他这里会亲自“销户干净”。

    能挣到钱,这些“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属下们,也就私自达成了一致:“联防联守”。

    他们的利益,是在宋国能挣到更多;而面对郯国的亲人为质,他们也不可能不顾念亲人的死活,所以必须团结起来,以一致的态度和措施,面对将来的各种可能:不管是来自宋国、郯国,亦或是其他方面的。

    这一次,当王丹说要去宋履行完他对向戌的承诺的时候,羊斟就已将“辅助他”的任务秘密分发了下去,也就是说:宋国的每一个“造父”属下的商户、祐队,都可以随时为王丹所用。

    而“凤仙花”的生易,则是这一段时间里,被“造父”做到“垄断”的招牌生意,以致于宋国自有商户,都对这群本来就不讲“商德”的“造父”们,把这一株破花花草草的价值抬到天价,成为“奢侈品”,导致药店的药品价值上抬,百姓更是连这种腌菜,都吃不起了。

    看到他们金无数,宋国本地商户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深为不。于是,他们也要联合起来,共同发起针对“凤仙花”到底是“植物”、还是“金物”的斗争,而这种论辩,居然给高抬到了要请管理商户市场的衙门长官出面来调停的程度。

    “造父”擅长用钱,用大量的金钱搞定“衙门”是他们惯用的伎俩,但关键是每每应验,屡试不爽。

    所以,宋国本地商户发现,“公事公办”根本就不成;于是也就有样学样,让大家一起凑钱,也去给官家塞钱,看看能不能把“正义”买回来。

    官家一看,这两边都有钱送,更是高兴得不得了:没想到,官俸虽少,可是这“当裁判”,都能挣到这么多钱,真是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他们就开始了更加“糊涂”的“判案”,两边都说好话,两边都收钱,但这事儿,就是不办。

    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要是这“是非”真得给断明白了,这些官员以后,还拿什么来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