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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这就是强者的世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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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炮兵团发射第一发炮弹开始,到歼灭所有日军,整个过程也就两个多小时不到三个小时。

    看的史迪威整个人都蒙了。

    好快的速度啊。

    战斗结束后,史迪威和王雷一起,去查看了一下战场情况。

    从日军的尸体来判断,这股日军的兵力,大概在四千人到五千人之间。

    一个联队多一点的兵力。

    这个王雷的分析,基本一致。

    看着满地日军的尸体,不仅是史迪威,整个米国部队,看王雷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一种发自内心的狂热的崇拜。

    明明几个小时之前,他们十万部队还岌岌可危,随时有可能被日军给干掉。

    而王雷,仅仅使用了一个炮兵团一个步兵团,外加一个坦克营,就歼灭了来势汹汹的日军。

    使得巴丹半岛,成为了日军的墓地。

    这太强悍了。

    史迪威打心眼里佩服王雷。

    这就是强者的世界吗?

    王雷随便指挥一下,就让他们米国的十万士兵,转危为安。

    而在这之前,指挥官烟斗麦克,甚至把部队扔下,自己都跑了。

    是日军太弱了吗?

    根本就不是。

    日军的战斗力,绝对很强。

    不然的话,烟斗麦克也不会被打的和屎一样。

    连带着十万部队都差点死在这里。

    而王雷一来,几个小时就干掉了日军的四千多人。

    这份指挥能力,绝对不是盖的。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本来史迪威觉得,自己的指挥能力还是挺好的。

    但是刚才看到了王雷的指挥,史迪威才发现,自己根本就不行。

    人家王雷仅仅通过几个指挥官的描述,就能精准的分析出日军的进攻兵力和日军的进军方向。

    他史迪威能吗?

    史迪威想了想。

    不能。

    虽然史迪威是参谋团的副团长,但是几个小时之前,他对局势也是两眼一抹黑。

    别说指挥部队和日军作战了,他连日军有多少人都不知道。

    现在王雷干净利索的干掉了日军四千多人,让史迪威心里大为震撼。

    他突然觉得,把这支十万人的部队,交给王雷指挥,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现在的史迪威,是米国的少将,参加过不少战斗。

    就指挥能力来说,在米国部队里面,属于中等偏上的。

    起码比烟斗麦克要高出好几个层次。

    不然的话,他也当不理这个参谋团副团长,

    但是现在,史迪威觉得,为了菲佣群岛米国部队能够战胜日军,把指挥权交给王雷,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毕竟王史迪威,对日军根本就不了解啊。

    史迪威立刻召开了师以上将领会议,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听的王雷都蒙了。

    啥玩意儿?

    王雷还以为史迪威在开玩笑。

    我指挥你们米军?

    这特么根本就说不过去好吗?

    这可是十万部队,又不是刚才那两个团,史迪威,你可是参谋团的副团长,你的这个决定,草率了点吧?

    史迪威点点头“王雷,作为参谋团副团长,我的这个决定是非常正式的。

    为了我们米军能够打败小日本儿,请你接过这支部队的指挥权。

    王雷,你不是一直想回国吗?

    那你就更应该指挥部队了。

    打败了日军,你就能离开这里了。

    而且,作为回报,我会说服内斯特,再给你们提供一批武器。“

    这……

    王雷想了想,史迪威说的,还真没错。

    至于提供武器嘛,王雷对史迪威说道“史迪威将军,提供武器的事,我无比的赞同,但是我的要求是,把这批武器,提供给新四军。

    只要你能做到,我保证在两个月之内,干掉这里的日军。“

    新四军?

    史迪威愣了一下,有点不明白王雷的意思。

    新四军,那是八路军的部队。

    王雷的身份,可是军统的人,不是应该和八路军势不两立吗?

    史迪威很想问问王雷这么做的原因。

    王雷看了史迪威,直接就说了出来“史迪威,我们国内的情况,相信你是有所了解的。

    在我看来,不管是,还是八路军,那都是抗击日军的部队。

    在这一点上,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八路军的武器装备,太差了。

    而新四军,装备就更差。

    因为装备不足,和日军作战的时候,很多战士只能拿着大刀片子和日军打仗。

    伤亡太大了。

    如果能有更好的装备,纳新四军的战斗力,就能提升好几个层次。

    这对打击日军,是非常有作用的。

    我的愿望,就是彻底的把日军从我们国家赶出去。

    这么说,你明白了?“

    史迪威点点头,似懂非懂。

    在史迪威看来,把武器装备交给谁,他无所谓。

    反正这是王雷国家自己的事情。

    他史迪威,是米国的指挥官,他有自己的心得,那就是远离政治。

    对于史迪威来说,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击败进攻菲佣群岛的日军。

    这是他的头等大事。

    菲佣群岛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

    又是丰富的石油、橡胶遍地。

    如果被日军占领,那对他们米国来说,打击是巨大的。

    不仅是经济上,政治上的打击也会非常致命。

    世界上最强大的米国,居然被岛国给打败了,着说出去太丢人了。

    史迪威确信,在今后一段时间,他们米国的最大敌人,就是岛国。

    和岛国的战争,这才刚刚开始。

    没有几年时间,恐怕很难结束。

    而他作为米国部队的指挥官之一,在今后和日军交手的次数,肯定会非常多。

    现在他跟在王雷后面,可以近距离的学习王雷的指挥艺术。

    同时也最大程度的了解日军的作战特点。

    这对史迪威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这次之所以把史迪威派过来,就是因为在米国人眼里,史迪威是一个东方通。

    那么对岛国,应该很了解。

    而来之前,史迪威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本来他以为只要自己接手了指挥权,分分钟就能把日军赶到海里去。

    但是当他真的到了这里,才发现自己以前对岛国的了解,皮毛都不算。

    他对日军,完全就是两眼一抹黑。

    但是王雷不一样,能从最小的消息里,发现最大的日军动向。

    这种能力,是建立在对日军绝对熟悉之上的。

    这简直就是超能力。

    史迪威很想从王雷这里,学到这种能力。

    如果我史迪威能学到王雷十分之一的这种指挥能力和分析能力,我能把日军打出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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