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魔尊,在魔界万万人之上,无敌三界的存在,重楼被沐尘击飞之后,心中顿时大为光火。
耻辱!这是莫大的耻辱啊!
当即,重楼身上属于魔尊的威压陡然爆发出来!
一时间,整个渝州城上空,氤氲起了一阵赤红色,魔气震荡!
整个人界仿佛都感受到了这绝强的力量,气势被魔尊所压!
“咔嚓...咔嚓....”
魔尊的实力远超人间界限,全力施为之下,其周身顿时出现了无数的裂痕,空间被撕碎了!渝州城四周,尽是恐怖的空间裂缝!
别看这裂缝细微,可若是被其沾染到,莫说是凡人,就算是修炼人士修为不足也要粉身碎骨!显然,这一次重楼是真的怒了!
.......
渝州城中。
永安当内。
“老...老大,这天怎么就变了?感觉有点不大对劲啊!”景天有些发慌,看着天色,眼中尽是担忧。26
“无事,有个脑秀操作而已,老大待会儿就把他给镇压了。”
沐尘挥了挥手,仿佛这一切就像是拍死一只苍蝇般简单。淡淡说道:“去继续工作吧。”
“老大...这个...御剑术...嘿嘿嘿...”景天一脸猥琐的看着沐尘。
“好吧,险些忘了。”沐尘捂脸,屈指一点,一道光华没入景天脑中。这光华正是一门御剑飞行之术。
身为洪荒圣人老子门下,又融合经历四个纪元的地球天道,沐尘的脑子就像是一个藏经阁一般,区区一个御剑之术根本不在话下。
更何况现在的沐尘早已是太乙金仙后期修为!这等修为,即便是自创的功法在这仙剑世界也是绝世神功了,区区御剑之术,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世间竟然还有这等妙法!”
白光一闪,景天只感觉自己脑海里出现了一个沐尘的虚影,御剑之术一遍遍在脑海中演练着。显然这一手传功的方式震惊了景天!
.......
渝州城,永安当中一片祥和,可外界此刻却是早已风起云涌!
魔尊重楼爆发周身气息,直接威压整个人界!人界剧变,这般强横的气息,直接惊动了三界的各方势力!
魔界。
重楼的天下。
魔界中人对于魔气最为敏感,感受到重楼的气息,魔界十大魔尊,除了重楼之外的其他九大魔尊全都掐刷刷地睁开了眼睛,感受着来自人间精纯,熟悉的魔气,一脸的震惊与疑惑。
“重楼!”
重楼的气息!
威压魔界数千年,魔尊重楼之名早已名震魔界,他是十大魔尊中最强的存在,即便是三五个魔尊联手也不见得是重楼一人的对手!
重楼威势甚重,所以各个魔尊对于重楼的气息相当熟悉,如今重楼在这渝州城外陡然爆发周身气势,顿时就吸引了整个魔界的目光!
“魔尊去人间干嘛?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竟惹得重楼全力出手?”
所有魔尊心中都是一阵疑惑。
魔尊重楼的实力不用多说,早已名传三界!当年也就神界第一神将飞蓬能与之一战,飞蓬被贬之后,重楼自是纵横三界在无敌手!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受到重楼全力爆发的气息了!
魔尊重楼的实力不用多说,早已名传三界!当年也就神界第一神将飞蓬能与之一战,飞蓬被贬之后,重楼自是纵横三界在无敌手!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受到重楼全力爆发的气息了!
可现在....
重楼显然是全力爆发气势了啊!谁?竟然让魔界最强魔尊,重楼,爆发了全力?
.......
而在魔界各个魔尊惊愕的同时,神界也是一片混乱!
自从神界的掌控者伏羲大神因上古的那场大战消失之后,天帝就掌控了整个神界。作为三界至高的存在,对于三界之事自然要了然于胸。
渝州城外,陡然爆发的惊天气息,直接贯穿了人神两界,震动天庭!
“怎么回事?人界如何会爆发如此惊人的魔气?”
这陡然出现的魔气让天帝一惊,当下问道。
“陛下!这气息,好像是....魔尊的气息...”
“魔尊?哪位魔尊?”天帝不自主地反问道。
“还有哪个...这气息的强横贯穿人神两界,有如此实力的,唯有魔尊重楼!”
“嘶!”
此言一出,全场皆静!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魔尊重楼....神界禁忌般的存在!当年重楼和飞蓬一战,直接打穿了大半个神界,魔界更是趁机杀上神界,重楼的强大更是在无数的神人心里留下了阴影。
如今这重楼再度出现,而且还是出现在人间,这是要干什么?
.......
人间。
蜀山。
蜀山剑派。
清微道长时任蜀山第二十一代掌门,一直以来蜀山都有维护人间秩序的职责。
突兀感受到人间一阵熟悉强横的魔气爆发,顿时眉头皱了起来。
“307魔尊重楼?是谁逼魔尊这般出手?”
前段时间蜀山刚刚遭到了重楼的袭击,整个镇妖塔被重楼直接破开,放出了无数的妖灵,清微以及蜀山的各个长老弟子也都见识到了重楼的强大,到底是谁?竟然惹得重楼如此全力以赴?
三界之中,无数的势力心中都很是惊愕。
重楼,三界战力巅峰的存在,除了当年的飞蓬之外,谁还能逼得他如此?
而与此同时。
渝州城头,重楼挥动着背后的魔焰,整个人立在空中,黑暗笼罩了整个渝州城!
.............................................................................
求订阅!求月票!鲜花评价票投一投,打赏有的来一波,大家多在评论区讨论一下剧情啊,有想要出现的,或者觉得书不合适的都可以,作者君择优而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