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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章 天授智者
    常昆在进入南山时,见着凤凰之裔挽留天地的生机,便生出一些想法。于是伐断了桐木之后,常昆谓之朱雀道“我见青鸾火凤等诸凤凰之裔,在南山之中凄厉长鸣,施尽诸般手段挽留生机,实不负凤凰之名,比那诸般神魔,强的不知几多倍。”

    朱雀还在吃惊于常昆伐木之易。

    桐木哪是等闲?却见得常昆斧子如轮,便把桐木伐倒。似如吃饭喝水,并不见为难之处。这实在叫人不得不吃惊。

    这里常昆一边砍下枝叶,一边说起这话,朱雀一怔,道“实是无奈之举。南山,家园也。凤凰之裔赖以生存之处。”

    倒不说有多伟大,只说保卫家园而已。

    然则,已是足矣。

    较之那许多在灾难之初便飞遁弃家而走的神魔,实在是强的不知几倍。

    常昆砍下一溜儿树枝,一边道“这劫数深重,而万族零落散乱,神魔更弃大地而走。单枪匹马,单打独斗,怕是无用之功。我倒是有个想法,你且一听。”

    朱雀道“但说无妨。”

    常昆道“万族之中,倒也未尝皆是不堪之物。总有不屈不挠者。然如今,点燃薪火,聚集力量以抗者,独人族而已。凤凰之裔与其在南山之中作无用功,不如去人族,与人族合力,你看如何?”

    朱雀笑道“便你不说,我亦有此打算。”

    先前听常昆说人族点燃薪火,树立起了旗帜,便已是心动。凤、凰不知所踪,而今桐木亦伐之,这凤凰秘境没了桐木支撑,又遭黑暗侵袭颇深,将坍塌在即。

    既常昆说的人族那般美好,蕴含希望,正好去瞧瞧。

    常昆闻言,颇为欢喜“你只消在这大荒走一圈,便知人族,是唯一的选择。”

    朱雀便笑道“若如此,再好不过。”

    便去召集南山诸凤凰之裔去了。

    常昆这里伐倒了桐木,修剪去枝叶,留下一条巨大主干。又施展手段,以禁法固其玄妙,使免遭黑暗侵袭、散佚失落,保其本质不坏。

    便把大斧子往腰间一别,双手举起桐木,仿如在巨木下的一只蚂蚁般。

    即便常昆显化真身,有亿万里之巨,较之于桐木,却也不值一提。

    他举着桐木,以惊天动地之姿,走出凤凰秘境。正见朱雀将南山的凤凰之裔召集起来。

    见常昆举桐木而出,朱雀飞来,道“是一道通往,还是你先行一步?”

    常昆道“我自先行一步。取了桐木,我还有很多事要做,这宝船不是好造的。你们去了人族,或可先观望一二,看我说的对是不对。若觉着行,自无多言。若不行,你再来雷泽畔的华胥氏寻我。”

    顿了顿“我取凤凰桐木造宝船,是欠了你们的。便你们不愿助人族,我亦无话可说。等我造了宝船,凤凰之裔若要离开真宇,只来寻我即是。”

    朱雀笑道“你是个诚者。”

    常昆摇头“我哪里是什么诚者唉”

    叹息着,他举着桐木,一步亿万里,已是离开南山,往北而走。

    桐木沉重异常。

    常昆便觉,若是背负恒宇,十个八个,也不嫌累。却这桐木,实在重的很。压的他筋骨酸软。行不几步,便要停下来歇息一二。

    这还不算。

    他扛着桐木,目标极大。经常招来黑暗中的怪物袭击。虽然伤不得他,却烦不胜烦。

    尤以其鸡贼者,竟要破坏桐木,把常昆气得半死!

    其中厉害的,一些没能逃掉的神魔,那等生性有缺陷,于是遭黑暗侵袭腐化,变成怪物的,极是棘手。

    虽然不比大罗金仙厉害,却生命力顽强。

    常昆一拳还打不死,得补上一拳。

    有时候来的多,也搞的常昆手忙脚乱。

    实在也是没法子的事——黑暗笼罩之下,常昆失去了很多大罗金仙应有的神通,更不必说全知之能。

    因此无法早知,只能被动承受。

    若能早知,其尚未及近,便一拳打死。可眼下,非得接近了,发起攻击,才能知之。

    这黑暗,便是这些怪物的主场。其融入黑暗之中,实在教人难以察觉。反倒是没有变成怪物的,在黑暗里,却如明灯,一眼可知。

    常昆离开雷泽之畔,南下伐木去,转眼是三年。

    大荒实在太大了。

    常昆走了,却是换了雷泽大神暗中看护华胥氏部落。较之于常昆的捉紧,雷泽大神则放松不少。只保证羲与娲无恙,其他的皆不插手。

    得亏常昆离开时计略周全,制了个珠子丢在泉眼里。否则如雷泽大神这般,几不插手,不知华胥氏会难到什么程度。

    三年以降,羲与娲这一对兄妹,成长极快。这会儿看起来,已是十来岁的模样了。的确异于常人。

    人族的新生儿,普遍生长缓慢。譬如回,当初常昆见他时,七八岁样子,过了好些年,也才十来岁样子。

    得百八十年才算是个青年。

    羲与娲这对兄妹,怀胎十年,异于常人;成长三年,更异于常人。这使得华胥氏部落的族人以之为奇。

    尤以其精神,成熟极早。三岁,便已知诸事。

    于是族人皆谓之天授的智者。

    羲擅歌,每每族人被黑暗压抑着,狂躁甚至要腐化之时,羲便吟唱天音,挽之理智。

    娲擅种养,才三岁,便已开始主持部落的种植、养殖大业。

    在微弱薪火的照耀下,华胥氏的千亩土地,被娲照料的井井有条,生产颇为顺利。

    这令他们的母亲华,有了更多的时间。

    华便带着族人,每日出去,到处搜罗各种物资。便如仓鼠,有用的没用的,先搜罗囤积起来再说。

    渐渐的,竟有了些家底。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黑暗愈是深沉。黑暗中的危险,也越来越多。不独乎黑暗中隐藏的怪物——在常昆看护的那些年里,因着常昆捉紧,又因雷泽的特性,使得华胥氏没怎么面临怪物侵袭。

    但黑暗的加重,雷泽也被彻底淹没。雷泽大神也不再捉紧雷泽中的生灵,因此许多被腐化,给华胥氏带来的巨大的危险。

    这只是其一。

    每每出去,都要经受黑暗与怪物的双重考验。没有被怪物杀死,也极容易被邪祟侵袭,回到部落之后,以至于狂躁、腐化。

    羲便成了华胥氏的定海神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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