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睿王闻得飞溯暗查之言,对于那胡大公子行恶之事早有耳闻,嗤之以鼻其卑劣之行,遂不觉得意外。
让他感觉到意外的是这胡三公子胡百闲!
其身子弱,病秧子确实不假,若说他手无缚鸡之力,没有能力行恶事也勉强说得过去,怎么还隔上个几年就得死上一回呢?但最后看着是死定了,却都没有死,病病殃殃地又活了过来了!
睿王自是知这胡百闲腹有韬略,这其中必定是有他人不知之事,同时也勾起了他的好奇之心,到底因何会如此呢?
谁不知道生命只有一次,会拿这一个‘死’字儿,随便的开玩笑吗?
而且,隔上几年有玩笑一回,这是何方人物啊,生死面前淡定得要死要活的,又怎么能不令人对其刮目?
睿王心中很是费解,有些不太相信游走在生死之间的胡百闲当真不怕死吗?又是什么事情在支撑着他每每看着就死了,又活过来了呢?
面对死神,有谁不害怕吗?
本就善于思考的睿王,陷入沉思。
或许,你去问一个五、七岁的孩子,你怕死吗?他会告诉你,不怕死!因为他还不懂得生的可贵,所以不会惧怕死亡。
但你若是去问一个年纪稍长的人,你怕死吗?他一定会告诉你,怕死!很怕死!因为他偿到了活着的美好,所以闻不得这一个死字儿。
当一个人经历过死亡,他会知道生命的可贵,更加珍惜生命!而他胡百闲却游走在生与死之间,来来回回,数次不止?
睿王曾经多次在书院之中,与御清先生还有胡百闲长谈数次,本就有灵性、饱读诗书的他,却感觉其绝不是个凡夫俗子,其腹中才华只在其上。
之后,睿王闫理羽反复的琢磨、推敲这位胡百闲,也正是因其有着这般的不俗的才华,或许才看穿了生死,有胆量游走在生死之间;也或许,是不得已,身不由己,凭他的胆量与智慧而活。
思罢,睿王决定接受御清先生的保举,他相信令他尊敬的这位先生,遂再次的接近胡百闲,欲将其留在身边。
随在睿王身边的飞溯自是在暗查胡府之时,闻得诸多凶恶之事皆出自胡大公子之手,其恶行之卑劣,无有语言形容,就是无恶不做。
虽也觉这个病秧子胡三公子也有着说不出来的苦,但人言可畏,特别是睿王身边之人,怎可不重?
飞溯劝睿远离胡百闲,其虽有大才,为不可多得之人才,但其也为一柄双刃剑,必会受其胡大公子的牵连,从而影响到睿王的声誉。
睿王也知道飞溯有远见,考虑事情之严谨,但他做下的决定,却轻易改变不了。
之后,接连数次的密切接触,令睿王果然觉得没有看错这胡百闲,两个人相交默契,眉眼间又有几分相似,遂视对方为知己无话不谈。
睿王爱才、惜才程度可见一斑,几次提出与胡百闲暗里结为异姓兄弟,都被胡百闲婉拒,非是不同意与其结拜,而是知其身份贵重,不可轻易与人结拜。
一言一行皆看在眼中的飞溯,也对胡百闲暗自钦佩。
这一会儿,睿王在前引得胡百闲入得室内,有侍者躬身迎接。
眼见着古香色的室内很是雅致、清透。
说其雅致是随处可见的黑檀木雕花的家具、屏风摆设,又在棚顶上以其雕花成如意纹,沿在棚顶之上当以角线,结构严谨,结点牢固。
说其清透,随处又可见若一潭碧水般清透的碧玉,或框在黑檀木的框内成浮雕的壁画,或镶嵌在屏风内成花鸟鱼虫,惟妙惟肖,巧夺天工。
其内又有跟那碧玉一般颜色无二的各种软装帘饰,大至上以这两种颜色为主调,这一黑一碧搭配得格外的醒目又很是协调,给人一种沉静,安神的感觉,非常的舒坦。
器具之精美,还得各式稀奇古怪珍宝玩品摆件就不一一说下去了,一时半会儿的说不完,总之,天下之富,莫过帝王家。
稍刻,入得里间,两人落座,侍者端上香茶。
睿王道“百闲兄,天气暑热,近来皇父在离此不远处的‘云锦宫’避暑乘凉,又有妃嫔相随,恰太子选妃,父皇很是重视此事,欲亲为其选妃。我胜觞朝中适龄的女子匀来参选,初试已过,今日都到这‘锦云宫’前来复试。”
忽见胡百闲端着茶盏的手哆嗦了两下,茶水溢出茶盏,洒落在月白色的宽袍子上,阴湿一片,紧跟着又是两声的咳“咳咳”
“怎么了,百闲兄?是不是这茶不合你的口味儿?”睿王起身招手道,“过来,换最好、性最温的茶来。”
个侍者躬身上前道,“这就去换,殿下,贵客莫恼。”
“理羽,这茶好喝。”胡百闲急忙道,“是我突然咳了两声,茶水便溢出来了,我这老毛病了你还不知道?”
“换最好的来。”睿王命令道,“性子温的。”
者道,“殿下、贵客稍等。”
且说御尚书院内沈汐匆匆一走,第二日里不待胡百闲与御清先生说出什么,其失落的神情御清先生自是看在眼里。
一日为师,终生父。
知子莫若父。
御清先生自是知道沈汐实为女儿身,也知其父为工部侍郎沈长清。
逢着这个时候,家里人急急忙忙地接她回去,不言而喻,必定是参选这太子妃之事。
向来运筹帷幄、断事十之有的御清先生,知道若不出意外,沈汐必然会选上这太子妃,而凭借着她过人聪慧,惊人的美貌,太子妃这把金椅其定是坐得稳如泰山。
儿女情长自是不舍,御清先生也是从年青走过来的人,心中也早就知晓胡百闲与沈汐之间不可言传的心境,渐生好感、暗藏于心。
但有一点,御清先生也不知道,那就是胡百闲与沈汐之间自小便聘定的婚约,这件事情连胡百闲都不知道对方是谁家的女儿,先生更是无从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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