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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封燊是跟之前的一些还说得来的朋友吃的。
几个月没见,就约出来吃顿饭。
顺便聊聊天,吹吹牛,算是维持之前的交情。实际上,只是社交,避免社会性死亡的一种方式。
其实,他也想通过聊天,看清楚这些朋友谁还能继续做朋友又有谁不再适合了。
吃过晚饭后,封燊就接到章立伟的电话。
“吃好了没?吃好了,过来宵夜。”
封燊笑着说“这才几点,就宵夜?”
“边吃边聊嘛。水上人家。过来吃鱼片粥。”
封燊回想了一下位置,说“半个小时内到。”
路并不是太远,这个时间段,某些路段会塞车。所以他将时间说得宽松一点。
果然不出他所料,他去到‘水上人家’渔人码头时,已经超过半个小时了。
“抱歉,靖安路有车剐蹭到了,多塞十来分钟。”
他找到章立伟时,还见到一个微胖的圆脸大胡子。
章立伟示意他坐下,笑着“呵呵,这会也算是第二次晚高峰。没在路上塞一个小时算你运气好。”
又给他介绍大胡子说“这是我朋友阳啟文。啟文,这就是伊伊的干爸,封燊。”
阳啟文的圆脸总是一团和气,笑起来更加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他笑着给封燊倒了一杯茶“封燊,我可是久闻大名了。今天见了,果然一表人才,年轻有为。真是百闻不如一见……这是我的名片。”
封燊微微起身,双手接过名片,看了一眼,笑着说“原来是阳光的阳,这个姓好。路途不畏风雨,人生都是艳阳天。”
“哈哈,这个姓比较少见。我除了家人之外,第一次认识同姓的人,就是查先生笔下的明教教主阳顶天。可惜,是个死了的。”
他说得有趣,封燊不由笑了。
恰当说几句玩笑话,确实是拉近陌生人关系调节气氛的好办法。
章立伟也笑着说“封燊,你还真说对了。他开的火锅店,就是叫做‘艳阳天’。靠着火锅店,他日子过的顺畅,那人生可不都是艳阳天?”
“呵呵,要按你这么说,你不就是享受人间烟火的神佛了?而且,我那点小本生意,可比不上你的‘人间烟火’火爆。”
“说到生意……”章立伟笑着看了封燊一眼。“真佛就在眼前,你不拜,却来跟我倒什么苦水?”
“我这不是不好意思嘛。”阳啟文笑呵呵的,转头对封燊说。“封燊,这家伙至少不下十次跟我提起你。一说起来,就说是他慧眼识英雄,用了你的调味料,生意就好了大截。
“又总说你厨艺极好,尤其善调味。说得我,是早心生向往。今天总算是见到真神了,我可得好好请教一番。”
说着,他端起茶杯做敬茶的姿势。
“请教不敢!”
封燊从不会在被人面前托大,赶紧拿起茶杯跟他碰一下。
“都是章哥过奖了。
“我也就是闲来无事,又好一口吃的。,花了的时间琢磨。也算略有点个人心得。
“如果阳总不嫌我浅薄,就彼此交流一下。”
“哈哈,同好啊。我也没多少兴趣爱好。吃,肯定是头一个。不怕你笑话,我开火锅店,就是因为从小就喜欢吃火锅。”
阳啟文哈哈笑着说“小时候,大人不肯带我吃。我就想着,长大了就自己天天吃。现在我也算是愿望成真了。”
章立伟这时适时插了一句“他的火锅店,做好几种不同的火锅。宝岛的鸳鸯火锅,蜀川的麻辣火锅。不过主要还是京城的涮羊肉。”
正说着,鱼片粥上来了。
阳啟文笑着招呼说“封燊,这地方前不久换了个大厨。这粥换了味道。听说你离开华亭好几个月了,不知道你试过没?”
“那得尝尝。我还真好久没来过这里吃东东西了。”
封燊吃了一口。才入口,他就尝出了其中的奥妙。
“这应该是海带汤下米熬的粥。虽然吃着没有虾,但肯定放了河虾仁。还有瑶柱……不对,应该还有鸡汤。
“这应该算是做法别致的三鲜粥。这粥吃着,没放味精,鲜胜味精,而且没味精那种味道。”
阳啟文竖起赞叹的大拇指“牛。你这是皇帝舌了吧。”
“我现在就琢磨吃的了。”封燊笑着摇头说。“阳总你认识那位大厨?”
要不然,怎么会知道大厨用了什么?
还是说,他也是尝出来的?
如果真尝出来的,那封燊也要写个服字了。
他自己能尝出来,其实要归功于系统。系统全面提升他的厨艺,会吃也是厨师的一种基本功。
所以系统其实也提升了他对食物的分析能力。
系统应该不会泛滥,所以阳啟文肯定没有系统。那他就是单靠舌头尝出来的。那可是一种了不得的本事。吃货的世界容不下那样的人……
分分钟是世界顶级的美食家,靠一张嘴能吃遍天下不花钱,还有钱拿。
不过阳啟文明显不是。
他笑着点头“确实认识。”
章立伟代为解释说“啟文其实是这家店的股东。”
封燊恍然。这就说得通了。
作为这家店的股东,知道厨师用什么料不奇怪。毕竟采购单上有,厨师也不是每一种食物都是在自己的小厨房里躲着做的。
鱼片粥要趁热吃才好吃。
鲜香的粥,很对封燊的胃口。粥中的姜丝吃着,有些辣口,就算是在空调环境中,他还是出了一身薄汗。
一碗粥,他一口气吃了大半碗才停下,吁一口气说“好久没吃过这么爽的粥了。怪不得这里生意这么好。”
章立伟笑着说“我还担心你不喜欢吃粥呢。你在家好像都没煮过粥吧。除了白粥。”
封燊有一口每一口吃着,点头说“主要是熬粥比较麻烦。一个人吃饭懒得做。”
“我说你都有功夫做蘑菇酱之类的东西了,还抽不出个时间熬粥了?”
“做蘑菇酱那些东西,只是兴之所至。兴头来了,做就做了。而且做一次,我能吃一年,那能一样。”
阳啟文似乎是找到了话头,捉住机会说“封燊,你们刚才提到蘑菇酱,说实在的。我在立伟家吃过,还带了几瓶回家。”
他笑着又递了个大拇指“味道是真没的没说的。要是我那火火店里有那样的酱料,生意也不会那么差了。”
封燊佯作不解“我听说火锅底需要用到蘸料,一般都是自己做的。尤其是那些用量比较大的。比如涮羊肉用到的芝麻酱或者花生酱,都是自己的配方。”
“那没错啊。我就是差在这个方面了。”阳啟文略带郁闷说。
“之前我店里生意还算可以。前不久有一个京城来的家伙,就在我家店旁边开了一家火锅店。我店里的生意就一落千丈。”
封燊不知道该说是什么了。
看他只是稍稍郁闷的样子,应该是正当竞争中处于下风而已。而不是被人阴了。
阳啟文也没想马上得到他的回应,有笑着说“我店里的酱料都是自己做的。配方也是花了大价钱学来的。”
只不过学到的只是基本功,想要做精还需要时间研究。
“而那人开的店,不管是汤底还是酱料,都是带着祖传三代的配方来的……我也偷偷去吃过,只能说是输得口服心服。”
说到这里,他抬眼正视封燊的脸“封燊,我知道你的配方宝贵。我也不求你的配方。如果你能做出好酱料,我愿意参照你跟立伟的合作模式,跟你合作。”
封燊来之前就知道今天跟对方见面的目的。
直到现在,阳啟文才将正题引了出来……
他考虑了一下,说“我那些蘑菇酱要做蘸料也不是不行,但过于油腻。如果你那里拿来用,未必是好事。”
其实是因为他没有了。林亚强将他觉得有资格卖出去的都买走了。
想要的话,他就得再做了。
阳啟文也没打算直接用他的蘑菇酱。他吃过,觉得如果是做菜,或者在吃饭时做蘸料,甚至是拌面吃,都很好。
但对于火锅来说,未必适用。
尤其是对火锅店老板而言,那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东西吃着香。但油重,让人容易有饱腹感。
而做火锅的,不都希望客人多点几个菜?本来上酱料是想让客人吃得爽一些,多吃一些。
你要上一种能让客人早早感觉吃饱了的蘸料,还做不做生意了?
所以阳啟文也是提了,想看封燊能不能‘做出好酱料’来。
封燊还真能。
蘑菇酱任务结算后,系统奖励了一个酱料配方。
那个配方他看过,原料其实都挺容易找,而且不贵。就是用的材料种类太多,调配比较繁琐。
那也不是一个非常严格的配方。
其中的关键,是几种材料分别混合,进行不同程度的发酵。再混合一起发酵。各种材料的发酵时间不同,不同的配比,都可以形成不同的口味与风味。
其中的度,比较难掌握。
制作也比较复杂,太麻烦。所以他拿到配方后,一直没动手做。
如果说一次性做一大批出来,付出与收益能成正比,他还可以考虑。
他想了想,问阳啟文“阳总你有几家火锅店?一个月能用多少蘸料?”
“有五家分店,都在华亭。蘸料,按照不同种类的火锅,用量也不一样。用用量最多的,是涮羊肉。生意还好时,我每天至少要做两百多斤酱。”
“这么说来,你们店挺大,都能摆几十桌的。”
阳啟文笑着说“平均五十桌吧。可是现在上座最多六七成。已经很久没满座了。”
章立伟这时说“封燊,你有没办法。要有办法,就帮他一把。”这种帮,也不是让封燊白帮的。
以后阳啟文买封燊的酱料。这跟工业上委托研发的合作模式差不多。
这其实就是合作。
封燊也没有拿捏阳啟文,笑着说“既然阳总看得起我……我就试着做一下。”
阳啟文一听,笑着说“那就麻烦你了。不过,我也不能让你白忙活。不管成不成,我都理应给你一笔辛苦费。”
封燊摆手说“说这个就见外了。你是章哥朋友。看在章哥面上,我就就不好拿你那些东西……
“你放心,只要做出来了好的。肯定优先给阳总你。你觉得不合适用的,我再联系其他人。”
“这不是见外,是规矩。越是熟人,合作时才越要讲规矩。”
章立伟也笑着劝他,说“他要给,封燊你就拿着吧。他说的也没毛病。不过我建议你们既然是要合作,还是落到纸面上比较好。”
说着,他又看向阳啟文“啟文你既然说到规矩,那就先给一半……三十万,封燊你看合适不?
“再约定个时间,比如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在约定时间内,封燊做出来的酱料,有合适的你可以有优先购买权。到时候再给封燊三十万。”
阳啟文考虑了一下,对封燊说“我觉得立伟说得在理。封燊你怎么看?”
“协议,可以签。但我有一点必须说明白的是,试做出来的配方完全属于我。所以,钱我还是不拿的好。”
这才是封燊心里的真实想法。
配方是一直放在脑子里的。只是之前他没想着弄。
之前,一直想着多弄积分。结果是灯下黑,一直没想起还有这个配方可以弄。
现在有了阳啟文这个事,他正好可以用上。只要给他时间,他愿意放心思去弄,他就有信心至少做出一种以上能让对方满意的酱料。
那些阳啟文看不上的,别人未必看不上。
而阳啟文提到了规矩。
按照商业上的规矩,如果封燊拿了对方的钱,那就是受了委托替他做事。
那么,配方算作双方共有,才真正合规矩。
虽然阳啟文说钱是白给的,不要配方。但他讲规矩,封燊也是讲规矩的。
再说了,三十万对现在的封燊而言,真不是什么大钱。
如果不是为了积分,他甚至已经无需再费心思找新的来钱路子的。
他钱已经够用了。
说句不孝的话他无父无母,有房有车,甚至还有赚钱的‘事业’。他对自己眼下生活品质相当满意。
他没有远超出目前这个生活水平的欲望,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说到底,还是因为系统。人,在二十一天内能形成一种习惯。
他已经研究了系统一百几十天。探索系统、开发系统,已经是他生活中一个比较稳固的习惯。那已经成了他的一种生活乐趣,也是人生的某种寄托。
为系统赚积分,正在渐渐成为了他的一种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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