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雷……你要动用手雷!”现在蓝迪终于知道洪涛要做什么了,然后就完全被惊呆了。这个家伙比自己想象的还狠毒,居然要用手雷去教训对他不怀好意的人,一招致命,毫不留情!
“别像看魔鬼一样看着我,那是我的理想目标,可惜现在距离还太远。其实手雷用好了比子弹伤害小,我需要给他们足够的震慑,只有当一方觉得毫无胜算时才会放弃抵抗,受到伤害的人反倒更少。赶紧回答问题,如果你想不出好地方,那我就只能把手雷放在院子里了,谁赶上算谁倒霉。由此造成的死伤大部分将由你负责……别瞪眼,手雷是美国的!你是美国人!武器还是你提供的!我不过就是用了一下,怎么算你也是主要责任人!”
看着蓝迪蓝眼珠子,洪涛就知道他不肯配合。没关系,咱会威逼利诱啊,你不是不想造成大规模伤亡嘛,那我就在这个方面做文章。
当然了,最终会不会造成大规模死伤洪涛也不清楚,他只在靶场上扔过手雷,还往大海里扔过,真没往人群里扔过,到底有多大威力没法估算啊。
“可我怎么知道那种手雷有多大威力?我只用过训练手雷,我又不是warrantofficer!”
转来转去,屎盆子又要扣到自己脑袋上,蓝迪真忍不住了,即便对洪涛一直心怀畏惧,依旧大声咆哮着,连家乡话都带了出来。
“……用手雷还需要准尉军衔?”唾面自干是洪涛的基本素质,伸手擦了擦脸蛋上的吐沫星子,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继续虚心请教。
“fxxkyou……”蓝迪快被气死了,胸口不住起伏着,扭过脸去不再搭话,嘴里还小声咒骂。
“报告队长,他说的可能不是军衔,是军械师……在陆战队里被称作marinegunner,是专门管理军械的,算是技术军官。这些人精通各种武器弹药的使用方法,还会维修甚至发明制造,枪法贼他妈准,一般一个师才配备一个!”
在洪涛和蓝迪斗嘴的这段时间里,潘文祥一直都缩在副驾驶上假装不存在,生怕战火蔓延过去殃及池鱼。但年轻就是年轻,一旦说起感兴趣的东西立马就把危险置之脑后,宁可冒着被误伤的风险也得插句嘴。
“我怎么不知道!”这个军职洪涛确实头一次听说,不太服气。
“……”潘文祥没法回答,也不敢讥讽,只能在心里暗暗嘀咕:真当你是上帝啊,老不要脸的玩意……小爷……
“好吧,那你说说,手雷应该放在什么地方才能少伤人,又有足够的威慑力!”但腹诽还没结束呢,打击就来了,洪涛不再去折磨蓝迪,而是把目光转向了小胖子。
“我……要不放水井里吧……”潘文祥差点晕过去,早知道是这个结果刚才就不该多嘴。合算这位是个沾不着,逮着谁就坑谁,都不需要理由。
“水井!有点意思啊……蓝迪,看到没,世界离开谁都照样转!小潘啊,再想想,应该放几枚合适?”潘文祥可能就是随嘴一提,但听在洪涛耳朵里却是非常有建设性的。
水井好啊,手雷又不是炸药包,对建筑物没那么大破坏力,只要把碎片挡住,除了挺吓人之外,确实就没啥杀伤力了。但这样一来,放一枚好像又有点少,震慑力不足,必须加量!
“……三……两枚吧?”潘文祥的眼泪都快下来了,自己就是个键盘侠加伪军迷,别说手雷了,连麻雷子都没亲手放过,鬼才知道该放几枚。
可水井的主意是自己出的,还被采纳了,再想缩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不得已伸出三根胖手指头,发现那双眯缝眼有向三角过度的趋势,赶紧又缩回去一根。
“就听你的,放两枚……嘿嘿嘿,小潘啊,没想到你在害人方面还这么有造诣。不像某些人,嘴上喊着我们是个大家庭,可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总计较自己的得失,半点不肯为集体担风险!”
几秒钟之后,一只大手重重的拍在了潘文祥肩膀上,随后而来的是领导的肯定和长辈的赞许。当然了,还有反面教材蓝迪,他即便不吱声了也逃不出毒液攻击。
按下洪涛回到小院,悄悄布地雷阵的情节,反过头来再说高天一和他的平难军。自打眼睁睁放走了黑色suv,牛大富和牛大贵两位师长就带着他们手下的士兵坐着车子,按照余师长手下的通报慢慢向后海附近集结。
和周媛的猜测基本一致,那辆黑色suv自以为行踪隐蔽,悄悄穿过北海公园,然后一头钻进了前海西岸。
但它不知道的是,就在前海东岸,早就有一双眼睛在死死盯着,同时位于景山顶的瞭望哨也提前发现了目标踪迹,一番顺藤摸瓜之后,很容易就发现了亮着灯光的小院,以及停在门口的黑色suv,人赃并获!
“倒是挺会挑地方的,天天都能洗澡!”当高天一带着手下小心翼翼摸到银锭桥南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看着湖对面那座灯火斑斓的院落,忍不住酸了一句。
官园够坚固、够大,还有地下建筑群,做为生存基地非常完美。但任何事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那里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水源,饮用水可以用桶装水解决,但生活用水就比较紧张了,比如洗澡。
做为救难军的首领,高天一也不能随意洗澡,隔三差五洗一次都够呛,通常都是用清水擦擦。就算周媛来了之后也不好意思用桶装水洗,实在忍不住,才动用游泳池的储备用水凑合冲冲。
“易攻难守,看来我们的担心有点多余了,这是一群没什么经验的乌合之众。”周媛在看到这座院子之后也没有了之前的谨慎,漏洞太多了,既然能把基地选在这里,对方的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就说嘛,不用费那么大力气,还白白耗了两天,带人直接冲进去,谁反抗就干死谁,其余的抓回去,一个小时解决问题!”牛大贵比他哥哥瘦一圈,长得也没那么凶悍,但脾气更暴躁。
“有军长坐镇,再加上大富大贵兄弟,除非军队来了,谁还能翻了天啊……”余凡庆和牛家兄弟比起来,体格至少要小两圈,甚至不如周媛个子高。
但他穿的非常光鲜,浑身上下全都是一线大牌。手腕上戴着百达翡丽,手指上套着红宝石戒指,脖子上挂着筷子粗的金链,下端还坠着个翡翠佛像。
如果放在大灾变之前,谁看到这种打扮都不会认为是真的,但现在不同了,他带人出去清理丧尸,除了要收集生活物资之外,还专门找名牌衣服和贵重首饰。
没办法,就好这一口。以前没钱买不起,还得四处找山寨货和复刻品穿出去装样子,现在可以随便拿了,即便知道穿出去也没人看,可总也忍不住要伸手。
最有意思的还不是穿戴,而是站在他身后那个剃了个寸头,穿着迷彩裤、陆战靴和草绿色的军品背心的小伙子。不过只需仔细看看,就会发现他的胸脯鼓鼓、面容清秀、皮肤白皙、腰身纤细,又像个女人。
别人的手里都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他手里却端着大玻璃瓶,斜跨旅行保温水壶,迷彩裤两边的兜里全塞的满满的。
实际上他就是女的,刚来的时候有个男朋友,结果想偷车逃走被高天一当场枪毙。自那之后她就成了孤魂野鬼,谁也不愿意或者不敢搭理,生怕吃了瓜落。这时候余凡庆趁虚而入,把她纳入了帐下,晚上陪睡,白天当勤务兵,端茶倒水,点烟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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