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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一只风骚的猪
    九月底,天高气爽。

    妙香国是个四季不太鲜明的国度。

    自古以来,这一片地域冬暖夏凉,乃神州大陆最宜居的地方之一。

    可能是因为气候的缘故,妙香国极少有自然灾害。

    去年发生于建昌府境内的那场大旱,在妙香国的百年历史上,非常罕见。

    一等侯卢鸿升果然个讲信用的人!

    在他率先捐出十万两巨款赈灾的情况下,不少京中达官贵富纷纷出资,向建昌府的灾民伸出援助之手。

    就连妙香国的那位无上大国师高明,不知出于什么想法,竟也捐了一笔巨款,比卢鸿升多一万两。

    当李不修得知这些消息后,心情非常好。

    其实这十几天来,李不修的心情都很不错。

    他又回到了当初那个无忧无虑,悠闲自在的日子。

    在他看来,悠闲自在也是一种人生态度。

    没有谁规定这种人生态度要不得。

    当然,能过上这种日子的人,除了他李不修之外,大概也没有别的人了。

    “楼主,蓝灵儿又开花了。”

    “楼主,在你的悉心指点之下,我的修为终于突破到了五品下位,年底一定能景升五品中位。”

    “楼主,这《修灵十三式》好神奇啊,我只修炼了十几天,就感觉到体内真气澎湃,一拳能打碎藏经楼。”

    “楼主,小灰好像变得更神骏了。我昨天亲眼看到它一跃十余丈,跟神龙一样,莫非它也得到了楼主的指点?”

    “楼主,经我目测,我们无为寺这段日子上至圣僧,下至不懂武功的俗家弟子,个个精神饱满,许多人的修为都提升了,我想这一定是楼主的大功德。”

    “楼主,天气转凉了,为了无为寺,为了妙香国,为了朱州,为了神州大陆,你要注意身体啊,别累着了。”

    “楼主……”

    “楼主……”

    “楼主,我爱你。”

    不知什么时候起,灵云的话越来越越多,像个话痨,藏经楼到处都有他的声音。

    李不修只有去了御风崖,才能得到片刻安宁。

    有时候,被人热爱也不是一件好事啊。

    李不修深深感慨。

    他之所以能从秦半山手中拿到《修灵十三式》,依靠的不仅仅是他与秦半山的兄弟交情,还有一颗“舍利丹”。

    而他之所以会把《修灵十三式》送给灵云,无非是因为他第一次看到灵云的时候,就已看出灵云是无为寺除了他之外,天资最高的良才。

    他没想过要指点灵云成为神州大陆第一人,但想要灵云成为无为寺第一人,他还是有信心的。

    十六颗舍利丹价值巨大,但他毫吝啬。

    一颗给了宋立人。

    一颗给了十全。

    一颗给了无为圣僧。

    一颗给了秦半山。

    三颗给了一平大师。

    不是他要搞特殊,而是三颗舍利丹不只是给一平大师一人,其他两颗要用来炼制三百颗大还丹!

    无为寺有自己的炼丹室,但以前只能炼制小还丹(八品),没药引炼制大还丹(五品)。

    有了大还丹,不出一年,无为寺的修士将会暴增!

    他能无为寺做的也就这么多了。

    进入十月份后,凉意非但没有加深,天气反倒便暖和了。

    初五这天,艳阳高照。

    李不修骑上心爱的小灰,它永远跑得飞快。

    根本用不了半个小时,就已经快过七品武修的速度,体力好得如同五品修士,临近玉香城西门。

    “吁……”

    李不修轻呼一声,自马背上坐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似有察觉。

    小灰放缓速度,小跑着前进,身上竟未见一滴汗。

    灵云没有说错。

    小灰分明已不是原来那匹良驹,而是神驹!

    难道它也吃过舍利丹?

    不是的。

    它跟蓝灵儿一样,早在第一次见到李不修的时候,因为天生具有灵性,感觉到了李不修的不同,在李不修的影响下,身体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当然,并非每一匹越影都是小灰。

    在小灰自己看来,它是所有越影里面独一无二的存在!

    “咦,那是什么玩意?”

    李不修眼尖,看到前面三岔路口的另一条道上远远来了一个物种。

    猪?

    我不会看错吧?

    那真的是猪?

    更远一些,也就是那头猪七八米外,跟着两个人。

    一老一少。

    老的是个手拿葵扇,下巴底下飘着十几根胡须的布衫老头。

    少的是一位身形健美,腰间插着管玉笛,犹如邻家小妹的布衣少女。

    相对于这两个人,李不修更在意那头猪。

    他从未过那么风骚的猪,一步一扭,真把自己当成了一只天下无双的大美猪。

    “妖孽,哪里走?”

    就在这时,一道人影划空而过,轻身术强得吓人,修为之高,怕是已经到了三品下位。

    当然,这只是李不修的看法,别人未必看得出这人的修为介于什么境界。

    嗯?

    但李不修看清那个人的长相后,不由怔住了。

    天才?

    论相貌,那人自然比不了李不修,毕竟李不修确实是个能迷倒不少良家妇女的美少年。

    论高大,那人也不是李不修的对手。

    论年纪,那人二十多岁,一身行头像个浪子,非要说也不如李不修,勉强算得。

    可是论根骨,那人绝对胜过李不修。

    这一点,李不修不得不承认。

    “妖孽!还不快现行!”

    那位天才浪子伸手一指那头风骚的猪,浑身正气。

    猪停下来,抬眼望了望人,然后回头看了看,似在寻求后方两人意见。

    “什么妖孽?我看你才是妖孽!”布衣少女娇嗔道,“它名叫一点红,是我养的大宝贝。你要是再敢污蔑我的大宝贝,担心我对你不客气。”

    “难道是我搞错了?”

    天才浪子搔搔头。

    “小伙子。”布衫老头摇了摇蒲扇,笑呵呵说道,“也难怪你会把一点红当做妖孽,我第一次遇到它的时候,也以为它是一头猪妖。谁叫它那么风骚呢。不过我敢以这条老命担保,一点红不是猪妖,它是一只人见人爱的福气猪。”

    福气猪?

    别说那个天才浪子,就连李不修,也不禁一愣。

    “爷爷,你跟他说这么多干什么?我们还是赶快走吧。前方有个城,我们进去歇歇脚。”

    说完,布衣少女口中发出奇怪的“喏喏”声,像是在哄猪快走,不要理会那个傻子。

    于是,一点红又走起来了,屁股扭得犹如风中荷叶,颇有点万种风情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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