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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财货
    如今的大屯城,其实是属于一座残破古城!

    整个大屯城,呈不规则的方形古城。

    城墙有的地方,厚超过八米,其他的地方,也是六米多,都是黄土加红柳夯筑而成。

    在城墙的西南角,至今还保存着一座高十米左右的城楼,而在城墙的西北角,也有一座八米多高的半残破城楼。

    如若不是攻城太过突然,而且元晟他们都是身穿甲胄,而且还是现代社会出品的甲胄。

    这些甲胄的防护作用,远超这个时代人的想象,穿在身上,跟作弊器没有什么两样!

    正因为有这些因素存在,这两座残存的城楼,才会被轻松攻下。

    不然的话,单单是这两座残存的城楼,就会让元晟他们付出不小的代价。

    从大屯城的残破痕迹来看,这里当年被战火摧残了无数次,本来一座坚固的军事堡垒,如今竟然残破如此!

    若是驻守大屯城的人,换成陈大他们这些老汉,按照他们这些人的尿性,这座古城,绝逼会被他们修复如初。

    看到这座古城的布局,有那么一瞬,元晟都有常驻于此的想法。

    大屯城真的不大,都没有土城那边的人口多,而且如今的城内,同样杂乱无章。

    一队一队的回鹘骑兵,还有阻仆骑兵,正在城中来回巡视。

    城中的那些居民,更是被驱赶着搬运尸体,收拾乱糟糟的街道与城墙。

    “郎君,这么大的一座城里,竟然连个商队都没有,比土城那里差远了!”

    西风的甲衣上满是血迹,就这么带着人来到郎君这里

    “那些部族头人,已经被咱们给清理干净了,郎君,咱们这次收获挺大的!”

    “玉石跟良马给我看好了,其他的到时候你们自己分了!”

    那些皮毛跟布匹还有丝绸,甚至是那些青铜铜钱,元晟连看都不看一眼的

    “记住了,千万不要纵火,这里咱们还需要住一段时间,谁敢纵火,我踹死他!”

    “放心吧郎君,咱们可是堂堂的安西元氏,不是那些马匪!”

    西风整个人意气风发的很,那种优越感看的元晟想踹他。

    元晟占据了一座大院子,这是整个大屯城里,占地最大,也是最结实的大院子。

    整座大屯城里,都是塞种人,跟西风他们这些人都不一样!

    西风他们这些人,虽然都是高鼻深目的,可最起码的,他们的头发都是黑色的。

    而大屯城里的这些塞种人,头发都是栗色的,眼睛的颜色更浅,跟那些回鹘骑兵们,一看就知道不是一个种族。

    他娘的,当年的汉民呢?怎么没有见到一个汉民?

    这么多的塞种人,竟然没有一个汉民存在,这让元晟如何不怒

    “西风,你去问话,当年的汉民都到哪里去了?我要知道那些汉民的下落!”

    “是!”

    西风转身离开,而其他的人,依然在往元晟这里搬东西,所有的玉石,都被元晟专门放到一旁。

    不算多大的大屯城,竟然有如此多的玉石,而且还是上好的玉石籽料。

    不止如此,那些部族头人们,家里各种玉器不少,玉石酒杯,玉石雕刻,甚至还有玉石酒壶,联系就是一群暴发户。

    如此多的玉器,在他们这些没开化的蛮子手中,简直就是浪费,元晟毫不客气的全部收起。

    不只是玉石跟玉器,大屯城里的那些部族头人,家里还有不少的金银器跟宝石,以及犀牛角跟象牙制品。

    金银器跟宝石,元晟没要,倒是那些犀牛角跟象牙制品,虽然不是很多,但都被他给收了起来。

    同时被元晟收起来的,还有一些西域地区的特产药材,天山雪莲跟这次得到不少。

    地图铺在桌子上,元晟在地图上做着标记。

    毕竟现代地图,跟这个时代的地图差距太大,现代社会之中,很多荒漠沙漠的地方,在这个时代却是水草丰美的绿洲。

    而很多现代社会的城市,在这个时代却是荒凉无比。

    大屯城的西南面,就是仲云部的牙帐所在地……胡卢碛!

    现在,元晟可没打算收手,石城他还打算去看看呢。

    从土城进入罗布泊之后,这一路沿着河道来到大屯城,沿途小部族真的不少。

    这一带的大漠环境,比元晟想象之中好了无数倍。

    怪不得炎海想削弱仲云部,这么一片根基之地,稍微有点野心的部族,都不会放过。

    虽然在元晟的眼中,这些小部族加起来也没多少人,可西域地区本就环境恶劣,能有这么多人口,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炎海能够不停的征招军队,这些河道沿途的小部族,给他提供了足够多的兵源!

    仲云部的以胡卢碛为中心,南面是石城,北面是大屯城,这三个地区是其精华所在。

    大屯城的丢失,仲云部无异于被砍掉了一条手臂,其统治者肯定会有所行动。

    元晟并不着急,现在着急的是仲云部。

    大屯城之中不缺水源,同样,这里草料跟食物还算充足,元晟正好可以在此休整几天。

    按照西风他们的说法,这一趟大屯城之行,河湾地可以说是赚了个盆满钵满。

    人口,钱粮财货,牧群,这可都是实实在在的。

    只是元晟眼中只有玉石,其次才是西域良马,对于那些所谓的钱粮财货,他根本就看不上眼。

    人口肯定是要带回去的,河湾地要想发展,最缺的就是人口。

    如若不是元晟的直觉,让他不能离开河湾地,这大屯城,就会是他今后的根据地。

    谁让大屯城这里的基础建设,如此的齐全,而且这里不缺水,就是一个最佳的据点。

    河湾地如果要建如此坚城,还不知道要用多久才能完成,元晟想想都觉得头大!

    晚上元晟吃的完饭,自然是丰盛的很,一只烤全羊,被烤的外焦里嫩,香味扑鼻。

    “郎君,我回来了!”

    西风大步进屋,整个人看着有些疲惫,说话都有些沙哑

    “那些塞种人说,当年吐蕃攻略西域,安西军团殊死拼搏,吐蕃人伤亡惨重,汉民们被恼羞成怒的吐蕃人屠戮一空!”

    “吐蕃……”

    当年安史之乱爆发之后,安西军团的精锐被抽到回去平定叛乱。

    而吐蕃人,则是趁机大举进攻西域跟河西地区,并且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安西军团的留守人员,在毫无外援的艰苦而恶劣的环境之中,苦苦抵御吐蕃人数十年。

    吐蕃跟大唐,真的是一对天生的冤家。

    两个政权几乎是同时崛起,相互之间你来我往,打的天昏地暗。

    可当大唐衰弱之后,吐蕃的辉煌持续的时间并不长,紧随大唐之后陷入了内乱与衰退。

    而最后的安西军团,就是在吐蕃盛极而衰的档口,在这西域大地上跟吐蕃死磕了几十年!

    时也运也!安西军团,实在是可惜的很!

    “安西铁军……”

    元晟摇了摇头,他对站着的西风招了招手

    “西风,来,尝尝这羊肉,咱们在河湾地可是吃不到的!”

    “谢过郎君!”

    西风这才走了过来,在元晟的对面坐下

    “郎君,咱们攻占大屯城,仲云部不会善罢甘休的,胡卢碛离着大屯城不远,他们必来救援!”

    “这样正好,倒是省的咱们再去找他们了!”

    对于仲云部,元晟并不怕,怕也不会千里迢迢的跑过来攻伐

    “到时候堂堂正正打一场,一战打服仲云部,咱们就可以安心的回河湾地了!”

    在元晟这里吃饱之后,西风出去查看情况。

    这种事情,元晟根本就不管,西风必须要打起精神了,不然,阴沟里翻船可不是说笑。

    那些玉石跟玉器,还有犀牛角跟象牙制品,都被元晟小心翼翼的搬到了卧室之中。

    这些东西,那可都是红彤彤的钞票,他今晚就会带回现代社会。

    倒是那些缴获的战马,元晟并不着急带回去,这些马匹,先还是在高昌这边养着的好!

    马场那边现在忙不过来,再带西域良马过去,元志山还不得给累趴下。

    把卧室的木门关好,元晟带着那些东西回到了现代社会。

    大半夜的,元晟一阵忙活,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他可不想给摔碎喽!

    这次的仲云部之行,光光是这些玉石跟玉器,还有犀牛角跟象牙制品,就让元晟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还不算那些西域良马,以及他根本不打算卖的天山雪莲。

    高昌那边的药材好啊,特别是这天山雪莲,纯天然无污染,不管是泡酒还是煲汤,那味道,真真的让元晟舍不得出售。

    像元晟这么不喜欢鸡肉的人,从高昌那边带回来的鸡,再加上那边带回来的天山雪莲加枸杞,那炖出来的鸡汤,让他爱不释口!

    为了能够天天吃的开心,元晟早就决定好了,等天暖和之后,就再多带点小鸡仔到高昌那边去。

    从胡杨林里收购土鸡,花的都是铜钱,实在是太实惠了,元晟感觉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冲了一个热水澡,把衣服全部塞进洗衣机里,元晟这才美美的睡了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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