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浩: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么安慰你?要是你真忍不住跟海珺说了,那我们就一起面对海珺和陆军的问题呗。
程浩:或许你想一想他们对此事的反应,你就有底气隐瞒了。
文文点头:有道理。
程浩:那行,我回去了。
文文喊住了程浩:对了,我一直有一个问题要问你。
程浩:什么问题?
文文:之前我们睡过之后你不是给我钱了吗?
程浩迟疑着点头:她为什么这么问?难道想要更多钱?
文文:我收了你的钱算不算是卖y?而且还留下了一份合约,这算不算是卖y罪证据确凿了啊?
程浩:
文文:你有没有因此而被拘留过?
程浩:
程浩:你知道怎么用百度吗?你上网查一下如何定义卖y罪吧。
程浩:不懂的问题上网查或者问专业人士,不要问我。
程浩:愚蠢。
程浩说完这话转身回了自己的房子,文文将门关上,打开手机搜索相关内容:
百度百科上显示,卖y罪是指女性为获取报酬而无选择地与其他男性进行以及提出或同意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广义的理解为,卖y一般是指补偿既非属于**方面的又非属于感情方面的一切性行为。具体来说即为了性或感情方面的一切报偿或乐趣而从事的性行为才是正常的。因而出于其他任何别的目的、动机、原因而与他人进行的性行为均属于卖y。
所以说,文文和程浩之间没有触犯卖y罪,因为两人是为了乐趣而产生的一夜情,而那钱是免责声明的补偿…就类似于分手费,离婚后的赡养费一样的。
文文:恩,一定是这样的。
你说是就是咯→_→
1
这一天:
海珺和陆军看完中医回家的路上,很突然的,在海珺没有一点准备的时候,陆军就说道:既然我们不打算生孩子,不如就养一条狗吧?
陆军想起程浩有一条狗,大金毛,温顺、聪明、还很粘人,陆军也想要养一只这样的狗。
孩子和狗到底是怎么联系到一起的?对此海珺很纳闷。
海珺:要是你想要养宠物的话,我比较想养猫,猫干净、可爱,还吃的少,最关键是猫不粘人。
陆军:我比较喜欢粘人的宠物。
陆军:猫的话太高冷了,而且太矫健,不好抓。
陆军:我小时候养过猫,他除了吃饭的时候其他时间基本上都不理我,我觉得我就是…就是一个开酒店的,而且只招待他这一位客人的酒店。
陆军:养了他好些年了,后来不知道去了哪里玩,再也没有回来过。我还找了他好久,都没有找到。海珺感觉到陆军的情绪变化,似乎很在意那一只高冷的猫。
陆军:猫关了门他也找到办法出去,狗就不一样了,只要关了门他就出不去,这样就不会出现走丢这种事情了。
海珺看陆军如此费劲的说服自己,长篇大论的,于是妥协了,说道:好吧,那就养一条狗吧。不过我可不帮你管你的狗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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