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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让你们见识把重机枪完成狙击枪有多牛
    敌人的火力越来越猛,即将超出预期承受范围。

    而指挥中心里,显示屏旁的指挥官们正紧张焦虑地注视着战情的发展。他们隐隐感觉到,自己等人捅了个马蜂窝。

    高空摄像机捕捉到了这片地区成群的武装分子设立路障、点燃轮胎、召集人手的画面。成千上万的人手持武器涌入了街道,从四面八方赶来。盘旋着的女妖机群将战斗方位向全城暴露无遗。更远处,一辆辆满载着武装人员的汽车正匆匆赶来,直奔车队而来。

    先遣队伍分散开来布置防线,背对着任务目标建筑,朝各个方向射击。陈将他的重机枪枪口对准了北边,那里的二三十名普通打扮的平民结队行来,正从几个街区以外的角落朝这边步步逼近。更糟的是,附近巷子里还不时会冒出人来,放几下冷枪。

    陈知道来的平民虽然害怕他们手中的武器,但他们借用所谓的人权,不断在己方底线上疯狂试探,双方距离不断缩短。

    “我是开枪呢,开枪呢,还是开枪?”

    出发前有严格的命令,只有当自己成为对方的射击目标时,才能开枪还击。但以眼下这种情况看,这条规定显然已变得不切实际了。

    “这是谁定下的规定,下次请他过来一起执行任务。”

    不怪陈恼火,现在有人正向他们射击。沿街望去,视野中另一些利玛索人也正持枪朝他们逼近。这些枪手都混在手无寸铁的平民中间,其中不乏妇女和儿童。利玛索人在这种情况下的反应很奇怪。一般民众听到枪声和爆炸声都巴不得撒腿就跑。可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摩加迪沙有骚乱,这里的人们都会赶去凑个热闹。男人、女人、儿童甚至上了年纪和体弱多病的人也不例外。

    他们就像是得到了皇帝的命令,必须去当目击证人一样……不,皇帝的命令都没有这么好使。

    陈默默地看着这一切,暗自咒骂,希望无关人员赶快离开。

    情况的发展完全超出了出发前的计划,意料之外的猛烈交火,让计划彻底泡汤了。时间逐渐不在他们这边,没有亲临现场的人很难体会这种感觉。

    整个行动开始不到二十分钟,步骤开始混乱,各种细节难以被执行下去。唯一的好消息是,狼团的动作麻利,清道夫们职业素养极强,而自杀小队……他们没有选择,他们的名字代表了很多含义。

    “长官,请求开枪。”陈用对讲机申请射击许可。

    “他们对你射击了吗?”

    陈翻了个白眼,说:“他们在胡乱开枪。”

    “那还不行,必须保持克制,我们的行动装载了记录仪,不想惹事就按命令行使。”

    正当陈考虑如何干掉上级并且完美栽赃给敌人的时候,身侧传来金属的碰撞摩擦声。

    “有人中弹!”

    一颗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了小队长的头盔,幸运的是,这颗子弹弹开了,不过巨大的冲击力还是将小队长击倒。

    在同伴的掺扶下,小队长起身,确认自己没事后,愤怒的命令从通讯器里传来。

    “开火!开火!”

    “收到。”

    战斗在这一刻正式打响。

    等待命令多时的陈率先开火。虽然他手持重机枪,却没有传来急促的扫射声。

    第一发子弹命中一名武装人员的脑门,第二发子弹击中了第二名武装人员的心脏,第三发子弹击中了正在开火的武装人员的胸口……

    反击开始的那一刻,嘻嘻闹闹的平民一哄而散,仍有几个倒霉蛋被流弹击中击伤。

    陈没有丝毫同情,有些热闹是不能凑。他快速射击,把重机枪当成狙击枪使用,一发子弹带走一名暴徒。

    眨眼的功夫,武装分子数量锐减,残余的武装分子见势不妙转身想跑,可在战场上,被“狙击手”盯上的“猎物”难逃一死。

    最后一名武装分子倒在了逃跑的途中,他离身前战斗过的地方只有五步之遥。

    后方,史密斯博士喝着咖啡欣赏这一幕。

    “精准射击,沉着冷静,快速反应。你觉47号表现如何?”

    弗格斯斟酌片刻后回答:“能把重机枪当成狙击枪来使用,确实不易,军队里也只有老兵才能做到。论精准度,即便是老兵也无法和他相匹敌。”

    史密斯博士很满意这个回答,他打造的超级战士若是连这点都做不到,那就是失败品。

    “清理完毕。”

    最后一名武装人员倒在血泊中,陈放下机枪。在他的头盔中,显示出他的击杀人数12人,耗时二分二十四秒,子弹消耗12发。

    然而这里取得的胜利对整个局面而言杯水车薪,四面八方涌来越来越多的暴民。

    街道上,艾迪德的民兵举着扩音喇叭大喊:“冲啊,保卫家园!”

    德西不是一名战士,只是一名学生和兼职店主,他之所以加入邻里的民兵组织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家的商店不受外来者侵犯。

    这回外来者闯入了他的家园,刚刚还杀死了他弟弟,至于他弟弟手里端着的冲锋枪,他直接选择无视,更不会关心是他弟弟先开的枪。

    他在饭店背后跑着,惊恐交加。他又往左拐去,回到了街上,穿过大道,跑进朋友艾德的家,他的冲锋枪就藏在那里。

    拿到枪后,他遇上了几个朋友。他们一起穿过混乱的人群,绕过奥林匹克饭店的背后又往回跑去。阿里把自己弟弟的事告诉了朋友们,大家决定返回他家,为他报仇雪恨。

    他们躲在饭店后面的一堵墙后,对着拐角处的入侵者开始了第一次射击。随后,他们继续向北转移,靠汽车和建筑物隐蔽。德西不时跳出来,对着入侵者们扫射一通,然后再赶紧跑开躲避。

    他的一个朋友也和他一样。有时他们干脆只把枪管伸出街角,连看也不看就胡乱扫上一通。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打过仗。

    他们的好运气在遇到陈所在的小队时,戛然而止。

    德西的一个同伴刚一冒头,一发子弹掀开了他的头盖骨。另一名同伴跑去捡枪时,被打中了太阳穴。还有同伴在恐惧之下疯狂扫射,一发子弹穿透掩体将他击杀……

    德西吓傻了,他不敢反击,因为他惊恐地发现掩体救不了他们,对面有一个恐怖的死神,只要他们射击,死神便会来收走他们的性命。更可怕的“死神”手里的武器,厚实的掩体挡不住子弹,可怕的穿透力能轻易穿过厚实的掩体,夺走他们的性命。

    德西大脑一片空白,手脚冰凉,冷汗浸湿了全身。他看向倒在原地的同伴,丢下枪,朝着下一条街上狂奔。

    之前他发誓要干掉入侵者,至死方休的誓言抛之脑后。

    德西并不知道,在他逃跑途中,一个枪口正对准他的后脑勺。

    犹豫了半秒,陈放弃击杀丢掉武器的德西。一个连武器都抛弃的人,不值得击杀。他不屑于击杀弱者来冒充战功,早在他凭一己之力截杀大半武装分子后,周围的战友便收起了轻视。关于他怕死,没头脑拿着重机枪的言论更是不攻自破。

    电磁重机枪强大的杀伤力轻而易举穿透敌人的掩体,收割敌人的性命。重机枪的精准度远不如狙击枪,但在威力上,前者完全不输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