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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留声机,找到了
    苏沐秋是一个脾气很直的人。

    好就是好,坏就是坏。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她一开始觉得,这首歌是坏的,拒绝去唱,因为不管怎么样,几分钟就将一首歌写下来,品质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甚至可能侮辱了‘音乐’。

    可她现在在看到这首歌的乐谱时,她发现自己错了,错的还相当的离谱。

    这首歌很棒非常棒的那种,苏沐秋纵观自己的职业生涯,好像还没有发现多少能够比肩这首歌的存在。

    苏沐秋发现自己似乎错怪了眼前的男人,这首歌并不是临时起意写下来的,而是早早就已经构思好的。

    婉转绵缠,如鸢鸢细语,散发着一种独属于旧时代的气息,让苏沐秋有一种梦回上个世纪的感觉。

    苏沐秋甚至无法相信这首歌是一个男人创作的,甚至无法相信这是一个生活在现代的年轻人创作的。

    要有何等细腻的心思才能创作出这样的乐曲啊?

    苏沐秋还是忍不住问道。

    “这首歌是你写的?”

    “在场的还有别人吗?”

    李云表面理直气壮,反正又没别人知道是自己抄的

    苏沐秋没有反驳,这样的曲子如果是别人写的话绝对不会默默无闻,可能刚一曝出来就火爆全网了,像她还有背后团队这种体量的人,是不可能放过这样的曲子的。

    这首歌,真的是眼前这个男人撰写的。

    “厉害你想让我在这里唱吗?”

    “嗯,这首歌本来就是为舅爷爷创作的。”

    苏沐秋点点头,稍微看了一眼乐谱过后,就准备清清喉咙开始唱歌了。

    李云在一旁看的一愣愣的。

    “你不练习一下?”

    “不用。”

    你以为你是刘东华,可以看到乐谱就能直接开唱?

    “我觉得吧,还是听我唱一遍吧,虽然这首歌不难,可是其中的感情啊,音调的深浅高低还是有区别的”

    李云委婉的表示悠着点。

    苏沐秋饶有兴趣的看了李云一眼:“我还以为你认出我来了,才想让我唱的。”

    李云:“???”

    你谁啊

    李云就是想就近找一个妹子唱歌来着。

    “你真的没认出我来?”苏沐秋看着李云那一脸憨憨的表情不似作假,直接就将口罩摘了下来:“现在呢?”

    那是一张很漂亮的脸蛋,甚至从颜值上比李子婧还要强上半筹。

    眉眼似柳,白面鹅蛋娇俏脸。

    然而

    这是谁?

    李云懵了,依然露出了一脸黑人问号的表情,双眼还有些许迷茫残留,无论眼前的妹子怎么暗示,都没别的反应。

    “话说大妹子,我真的没见过你啊”

    苏沐秋也有些懵了。

    自己都摘口罩了,对面还是没认出自己来?

    “你不认识我?”

    “我为什么要认识你”

    对于眼前妹子的印象,李云除了长得挺俊以外还真没别的感想了。

    苏沐秋有些小郁闷,没想到自己费尽心思隐藏身份容貌,对放居然丢出一句不认识,这感觉让苏沐秋有些挫败

    “算了,不认识就不认识吧,我又不是华夏币,用不着每个人都得认识。”

    随后拿起乐谱就准备唱歌。

    李云盯着苏沐秋,原本以为要拉胯了,没想到却是婉转清晰的声音传来。

    无伴奏清唱很考验一个人的水准

    而眼前的妹子第一声就惊艳了李云。

    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凄怆。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只有那夜来香。

    吐露着芬芳。

    我爱这夜色茫茫。

    也爱这夜莺歌唱。

    更爱那花一般的梦,拥抱着夜来香,吻着夜来香。

    夜来香,我为你歌唱。

    夜来香,我为你思量。

    一首夜来香,在不大的病房里环绕,轻风缭绕。

    苏沐秋唱的非常入戏,甚至将整个病房都变成了舞台,忘情演唱。

    眼前的女人绝对是一个专业的歌手。

    李云下意识的给出了这样的判断。

    而且对于乐曲的感情也把握的十分到位,哪里该轻,哪里该重,哪里该快,哪里该慢都把握的相当好,根本不像是第一次在唱这首歌。

    李云只听过邓丽君版本的,而邓丽君版本的夜来香更加轻快,明亮一些,眼前这个女人的嗓音更加沙哑,有一些旧上海的味道

    李云觉得,如果自己听过《夜来香》的李香兰版的,大概就会是这样子的吧。

    而李建云也早已经醒了过来。

    醒来他就听到了苏沐秋在唱歌。

    他原本已经有些痴痴呆呆,有很多东西想不起来。

    李建云知道自己可能忘掉了很重要的东西。

    他想找回,却找不回。

    可听到这首歌的时候,不知怎么的,两行眼泪就流了下来。

    明明以前没有听过这首歌,却不知道怎么的,哭了,那一声声的乐律声调,带他进入了自己的记忆世界里。

    埋藏在深处的秘密被唤醒,那模糊的人生,那一颦一笑,都在眼前清晰起来。

    模糊的记忆。

    过去的人生,一切的一切。

    因为年迈,疾病,遗忘掉的那绝对不能遗忘的记忆

    “啊我想起来啦。”

    李建云听着这首歌,梦回当年,自己还是少年时,进入五光十色的魔都

    在这里,他学到了陪伴自已一生的知识,他认识了自己的同学

    看到那穿着旗袍的少女在舞台上歌唱时的光影,自信,美丽,光彩动人。

    也看到了他人生最艰难困苦的时候,那拥抱着他,给予他温暖的怀抱,与寒冷严东之中,用沙哑的歌声唱出希望和光芒的那首歌曲。

    一盏明灯,一次又一次的点亮着李建云的心灵

    那遗失的留声机。

    找到了。